-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42|回复: 0

房闹现象源于畸形房地产市场机制下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5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闹现象源于畸形房地产市场机制下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原因如下:
中国房价并非市场经济左右
1苏振华(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说:中国的房地产买卖不是自由交易,而是被迫交易。因为住房是民生产品,必须购买,而卖家是垄断供给的,这与政府垄断了粮食供给,索要价格是一样的。不应该拿自由契约、拿股票交易说事。房价下跌,业主要求退赔差价完全合理。当初官商联合把房价炒高时,可曾想过这一后果。开发商凭垄断炒高房价赚取暴利,业主如今维权要求补差价,业主是被迫的。支持业主维权!  
      
  2购房者买的是期房,但它不是商品期货,其实就是个合同关系。合同的标的是房子,而房子只是半成品,房子(商品)还未达到流通标准(合格)就拿出来卖了,标的为半成品房,本就不合法。所以,合同的标的——房子,只要还是半成品,双方就可以协商退房。  
3降价的出现是开发商随意涨价带来的,既然可以降价,那么任意涨价所得应该还给前期购房者。  
4要看是否交房。原来老业主的房子都没交,就降新的,显然违背了合同法,老业主当然有权利维权。如果已经交付房子,新开发的降价,老业主无理由维权。  
5假如这种跌价不是市场经济的价格杠杆起作用,而是政府干预下产生的,就别把契约精神拿来说事。我们提倡完全的市场经济模式下的契约精神,但是现在是计划经济的习惯把经济问题政治化。  
6开发周期达2年多!期房本就不等于现房,因开发商擅自降价导致的风险能让业主独自一人承担吗??既然你们认为卖现价很合理,为何当初要卖我们高价呢?还在当时告诉我们说价格合理呢?这是故意哄抬房价欺诈消费者!
7、如果期房买了就和现房一样立马就能交割和买卖,我们愿承担风险,但现在是这样吗?现在很多行业都有价格保护措施或是没收到货物的情况下可以退货,但是房子既没有价格保护措施也没有无偿退货之说。再说合约对等问题,我们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根本没有协商的余地,难道这不是霸王条款吗?现在跟我们说合约对等问题,契约精神问题真可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24 12:19 , Processed in 0.054714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