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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CCP

现在跳空的地方可以搭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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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不影响外立面和承重安全的情况下,如果楼上楼下商量一致,我也赞同包起来,玻璃顶实在太麻烦了,脏兮兮的,清洁很不方便。
关于外立面,南端露台尤其是89方户型几乎没有影响,挑空部分本身就有玻璃护栏,只是在上面加几块移窗而已。87方的挑空部分没护栏。其他户型不了解,不发言了。
至于承重安全,大家可以多设计几套方案,讨论讨论,应该有解决的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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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panx 发表于 2012-4-1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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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专业部门

专业的意见,大家肯定都尊重。

对你的说法,我有两点不同意见:
1、“偷面积”的“偷”字,我认为用得不恰当,什么叫偷?也就是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买了房子,还要事事都要这申请那审批的。当然安全问题除外。我朋友在美国买的房子,土地下面直到800米的地方都是产权人所有的,即使发现了石油,也归属产权人。这扯远了,不是我们能够解决的。我个人不认为合理地增加一些面积,是“偷”。某个角度来看,是为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2、专业部门的意见,我认为能够服众的办法,是请权威部门出具一个书面的意见,向所有业主公开,公正、透明。这个书面的意见,要负法律责任,并且经得起业主自己去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鉴定。

说句冒犯的话,ZF部门在老百姓的眼中,威信是很差的,别说是口头的,即使是书面的又如何?君不见,房价从03年开始调控,调到现在,“成就巨大”!

法制社会,就应该是严格执法、自由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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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影响采光的,发现绝大部分的自住房子露台都包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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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事有3个难点
1、结构要求上,从最初的设计上来说,没有考虑跳空地方搭建的因素,首先,这部分的重量对于整个楼来说是额外的,我们姑且考虑重量比较轻的槽钢方案,加上各种家具家电自重活载的重量,我们这种非专业人士无法估计会增加多少重量,虽然跳空部分的梁与隔壁阳台的配筋应该一样的,但是由于对于整幢楼来说,就跳空部分这一个区域增加总量,而非整体增加,存在偏心的概念,所以即使考虑到设计时候的增大的安全荷载,对跳空部分下的基础能否承受也很难说,其次,安不安全不是你我能说清楚的,需要找最初的设计进行荷载的再次计算,这个工作对于我们普通住户很难实现。
2、对于住户,举个例子,如果我要跳空部分要搭建,要和楼下商量,如果楼下不同意,我就无法搭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楼上要搭建,势必造成我采光和日照,对于我来说,我还会同意吗?所以,整幢楼如果有一家不同意,势必会造成一系列的影响,这是个心态的问题。比较难估计。
3、风险,假设我们不顾结构安全,和楼下楼下都商量好了,采用物业所默认的槽钢形式都弄好了,在没人举报的情况下,不出事大家都OK,出了事可都是大事,电视上就有报道阳台整体断裂掉下来,造成一幢楼所有的阳台都被压垮了,这还是混凝土结构,你现在用上了槽钢,几个膨胀螺栓,就那么稳固吗?楼上就不会把这里当仓库吗?所以,风险相对于收益综合考虑,我觉得慎重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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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汪塘 发表于 2012-4-14 14:20
专业的意见,大家肯定都尊重。

对你的说法,我有两点不同意见:

第2条从实际角度出发,我觉得不具备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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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允许的话也要考虑50年以上安全年限!
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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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能够告诉我地铁的风险系数和架空阳台槽钢封底哪个高?地铁都没论证就上马,难道搞个槽钢封底就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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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panx 发表于 2012-4-1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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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专业部门

对不起,别拿专业部门丢人,前几天绿A含铅过高的质检报告结果被专业部门自己给推翻了。搞笑兼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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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种心态,何必再论坛上废话,直接开工不就完了,毕竟是您自己的家,我们看不到,您要是用来发射火箭,我们也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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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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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看来你也是跟咱差不多设计房子的,所谓的“专业人士”
这帮SB不就是为了自己这点利益在那里较劲么,跟这些SB讲多了也没意思,还什么权威部门鉴定,老子设计的房子老子不签字谁弄上去他妈的都是违法的,
说了这么多都是从我们设计的角度和一些理论上去分析,
那个谁还不承认偷面积,在建筑设计里面这种不合理的露台出现就是他妈的为了偷面积,还不恰当,不恰当个毛啊
跟这些SB讲专业就是对牛弹琴,还他妈的美国,ZF,调控,跟这些P关系啊,现在讲的是在房子上随意加重量会不会对原先的房屋结构有影响,
你不懂么去设计院问问,问问哪个设计的同意在原先设计好的情况给你加一倍的重量上去
懒得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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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panx 发表于 2012-4-16 10:19
回复 bonejie 的帖子

兄弟看来你也是跟咱差不多设计房子的,所谓的“专业人士”

我想起了小时候站街叉腰骂人的妇人,无人敢应战?我承认我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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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说到底,
    没必要叉腰出来骂人,任何观点都有两面性,就事论事,不是靠嗓门大就在理,个别回个帖子骂人的即使有道理也让别人无法赞同。
     1.分阳台是用“槽钢+玻璃”或者“铝合金+玻璃”都是一样(都要打孔加膨胀螺丝),从重量上无非铝合金轻点;我觉得这两种方式其实是可行的。
     2.但是如果是现浇水泥,我也不是很赞同,毕竟钢筋+水泥而且牢固性都无法保障
     3.现在物业同不同意其实不是最关键的了,关键在于楼上楼下的问题;但是即使是楼下住户同意,但是必要的白纸黑字还是必须的。
     4.现在的露台设计确实是一种弱智的设计;举个例子:楼下的住户养狗,粪便都在阳台上,楼上的就只能天天关窗户,沟通是不可能的,政府职能部门根本无法解决此类问题,更别说物业了!
   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努力赚钱,买个有天有地的排屋或别墅,自己想封阳台就不会有闲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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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设计的房子老子不签字谁弄上去他妈的都是违法的------------这句话改成
TMD老子设计的TMD房子TMD老子不签字TMD谁弄上去他妈的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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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设计者既然要承担终生的设计责任,自然有他的权力和专业的权威性,这个无可辩驳。
关于33楼所说的,玻璃加槽钢的方案,现在均有实施,物业也许可,但是仅是一个顶棚而已,也就不可以上人的。而楼主及各位支持者的要求是可以上人,作为房间,而且可以堆放一些洗衣机等一些东西。
要求不同。勿要搞混,以免讨论了半天不在点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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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露台的设计并不是一个弱智的设计,切记露台是送给你的,不计算建筑面积,你想,2套房子,一样面积,一个有送露台,一个没送,其余都一样,你要哪个?所以。露台飘窗是广大买不起大房子的人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应大力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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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bonejie 发表于 2012-4-15 14:30
我觉得这事有3个难点
1、结构要求上,从最初的设计上来说,没有考虑跳空地方搭建的因素,首先,这部分的重 ...

赞成!这样讨论就很好,有理有据,言之有物。
问题的关键确实就在于没有人愿意来出具这样一个专业的鉴定报告,我们的ZF是老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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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panx 发表于 2012-4-16 10:19
回复 bonejie 的帖子

兄弟看来你也是跟咱差不多设计房子的,所谓的“专业人士”

回去刷刷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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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bonejie 发表于 2012-4-16 15:02
设计者既然要承担终生的设计责任,自然有他的权力和专业的权威性,这个无可辩驳。
关于33楼所说的,玻璃加 ...

是的。
其实是两个问题:
1、封顶棚的问题,这个问题,物业答复是不可以浇筑混凝土,但可以用槽钢。OK,用槽钢我觉得也可以接受。
2、可不可以装护栏?其实就是可不可以上人。
不过如果顶棚不可以上人,我个人认为做这个顶棚意义不大,反而以后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搞卫生,因为不让装护栏,爬出去搞卫生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不搞卫生,顶棚上会落满灰尘。
其实封起来,不仅仅是对楼上人家有利,对楼下也有利的,可能楼下人家损失了一点点采光,这点采光的影响很有限,但是安全性提升了,现在这种结构,如果楼上人家没有入住,小偷/装修工人(不好意思,可能比喻不太恰当)从楼上的窗户很容易就能爬到楼下人家。私密性这样差劲的设计,居然我们的“设计师”还在那里吹嘘。。。

我是巴不得我楼上的邻居把挑空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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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汪塘 发表于 2012-4-16 21:57
是的。
其实是两个问题:
1、封顶棚的问题,这个问题,物业答复是不可以浇筑混凝土,但可以用槽钢。OK, ...

我觉得讲得在理:
    能不能上人和堆东西,我估计楼上安装的也会很有顾忌,因为装了就要对自己负责、对楼下负责;人是肯定要上的,不过1.2CM的钢化玻璃+槽钢对承重人的重量没问题,唯一的问题在于后期维护槽钢防锈怎么办?当然没装护栏的毫无疑问必须要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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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uphone 发表于 2012-4-17 09:10
我觉得讲得在理:
    能不能上人和堆东西,我估计楼上安装的也会很有顾忌,因为装了就要对自己负责、对 ...

槽钢+多层木板是可以解决承重问题的,只要楼上楼下协商一致签好协议,物业也认可。
槽钢间距控制在60cm以内,上面铺上多层板,承重完全没有问题。昨天晚上特地去看了江晖路上一个酒店式公寓(小区名字忘了)的两个装修工地,LOFT户型,都是用槽钢加多层板的方式。

也就是说,这个封地板的问题基本解决了。

但是护栏的问题解决不了:物业不让装护栏,这样的话这个顶棚就失去意义了。

物业的理由是:影响外立面外观。

我就不明白了,装上和原阳台一样的护栏,应该是更美观了,原来缺一个护栏像缺牙龙,怎么装上护栏就影响外立面了?
物业也好,房管局也好,都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人会为老百姓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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