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执行新政了,虽然对于云荷廷的房子,首付20%基本是用不到了,但是现在我们夫妻俩买房可以多贷20万了,就算公积金贷不出来,还可以走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而且说是11月以后要按新的额度确定标准来算,我不晓得算出来19500是个什么意思,估计要等11月份再出新的标准才能知道吧,不过现在预算够了,想想也正好合适,那就准备买了。 杭州公积金新政具体如下: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15年4月3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放宽贷款申请条件 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以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自2015年11月1日起,调整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确定方式,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其中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目前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按15倍确定。 计算公式: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发放模式,满足职工贷款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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