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一个帖子,引来邻居们的一番热议,既有赞同者,也有拍砖客;本人感谢赞同的邻居给予的支持,也感谢拍砖的邻居参与讨论发表歧见。所谓话越说越清,理越辩越明,这是好事。
我想说明一点,就一个问题进行辩论,一要保持理性,思维清楚,观点明晰,二要注意文明用语,切忌粗俗伤人。但是看近期少数邻居的帖子或回复,却是观点缺乏前后一致性、话语缺乏基本文明性。对于这样的言论,本人除了遗憾,从内心讲还真是不屑。
在此,特别再次重申本人的基本观点:其一,邻里关系应遵循的是和谐宽容这条主线,邻里之间应该真诚面对。邻里之间最基本的是一种友情关系;其二,物管关系应遵循的是权利义务这条主线,对于物管应该权责分明。与物业之间最基本的是一种法律关系。
邻里之间应该真诚面对,这是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的一种原则。邻居“小名儿”在本人前个帖子的回复里认为,“现在政苑最最需要的是与物业与业委表明态度的时候,而不是什么邻里关系”,对于这种情急之下就抛弃邻里友情的做法,本人实在不感苟同,这种做法的不妥之处在于其功利性。本人认为,邻里之间只有彼此真诚相待、团结互助,才会形成一种和谐力,才能争取广大业主应有的权益。这是处理我们这个家园一切事物的基础,如果心不齐,何来争取权益的力量呢?即便是如“小名儿”邻居所说与物业表明态度,又该如何达成一致意见呢?所以,不要邻里关系,一味强调所谓的实用,恐怕是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了。
当然,“小名儿”邻居说的话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广大业主是应该向物业表明态度。但问题是,“小名儿”邻居的这一观点却与其做法不相吻合。事实上,本人在上一个帖子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面对这样的物业,我们的应对办法,一是采取自助手段,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促使物业公司履行义务;二是采取终极手段,更换物业公司。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促使其改进服务,本来就是向物业表明的一种态度;“小名儿”邻居一方面强调要向物业表明态度,看来也是不满现在这个物业的,但另一方面又对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的邻居心生恨意,不知道究竟是怎么考虑的?
物管关系应该权责分明,这是正确处理物业关系的基点。当然,强调权责分明,并不是抛弃任何情理;但是如果我们的物管欠缺应有的责任,那广大业主与物业之间就丧失了彼此维系的起码条件,无从谈及别的问题。客观地说,我们现在的物业公司也不是一无是处,这些年也为小区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总体上看,问题多多,许多方面的做法令人寒心。具体也不用重复了。围绕应不应交纳物业管理费,有的邻居提出了“如果不交纳物业管理费那谁出钱在给我们看门”的问题。本人认为,这是一种善良的想法,也许物业最欢迎的想法。假设一下:现在你到家具市场买家具,商家送货上门时你发现家具质量远不如当时定货样品,这时,你是因为商家已经为你送过货就全额付款呢,还是拒绝付款,要求商家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我想,大家都会有毋庸质疑的答案。这与我们现在遇见的问题性质没什么不同:我们需要的是整体的优质服务,而不是某个服务环节!
最后,还想再申明一点:本人欢迎邻居们理性的辩论,观点如何本身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心里的那份真诚,所以,希望发言能理智文明,切忌因为粗俗和下流污染了我们这个共有的家园。
[ 本帖最后由 结邻是缘 于 2009-3-13 12:14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