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65|回复: 14

参考消息~炒掉物管公司业主自行管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5-2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2007-05-02 《都市快报》: 炒掉物管公司 业主自行管理 广州一楼盘开先河<br/>   “小区里‘天生’就有业主,但未必要有物业管理公司。”广州越秀区某花园业委会主任彭广生这么认为。昨天,这个小区把想法付诸实施。<br/>  这也是《物权法》通过后,广州首次有小区尝试业主自行管理。<br/>  昨天上午,经过第三次投票,小区关于业主自行管理,获得压倒性多数业主的认可。<br/>  小区有600多住户,属中型小区,今年1月底才成立业委会。<br/>  业委会成立之初,部分住户就对物管公司颇有微词。3月通过的《物权法》,给了业主们信心。将于10月起实施的《物权法》第81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br/>  彭广生形容:“所有的忧虑一下子都扫清了”。想法归想法,业委会的决定必须得到业主大会授权。<br/>  4月初,业委会把“就是否赞成小区实行业主自行管理进行征询”的意见公示5天,然后将调查表发到每家每户。在回收问卷中,有400多户明确表示赞成,达到总数的81.3%,超过《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2/3绝大多数。开票时,广州市房管局越秀分局的人也在场。 <br/>  就在业委会依此筹备“自行管理”时,物管公司也向业主们征集“同意物管公司留任”的签名。<br/>  业委会当即与物管公司交涉,表示可以就“赞成物业公司留任”进行第二次投票。业委会同样把该决定在小区内公示5天。结果到了表决的时候,票箱中仅有10张票。<br/>  “外行”的业主能管好自己的小区吗?彭广生说,已做足了功课。经过摸查,并向行家请教,彭广生称,已了解小区物管的运作。业委会决定公开聘请一名资深物管人士,出任物管经理。<br/>  <font color="#ff1111">彭广生还透露,物业公司撤离后,小区的公共收益足以让业主们受惠。业委会初定,保安一律加薪,物管费一律下调。</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 9:34:31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物管公司看看这个,想想自己是该继续居高临下做简单粗放的“管制者”,还是转变观念积极考虑为业主服务~~业主们也该考虑应该如何团结一致维护自身权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去物管交停车费,只见6个男女坐成一排,吭哧吭哧半天搞不定一张证,效率低下令人惊异。告之愿携带电脑打印机一人承担此事并为物管建成电脑数据资料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政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进入议程的绝大多数议案能以绝对多数票获得通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p>政苑有个彭广生这样的人?</p><p>如果彭广生他们小区有6个污染,彭广生会怎么办?</p><p>如果赶走了现在的物管,政苑业委会怎么管?</p><p></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p>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消息</p><p></p><p>大家都有值得深思的地方</p><p></p><p></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切地说政苑有比彭广生更彭广生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政苑的业委会、物管都是非法产生和选聘的,如果他们能够多做些好事,即使非法彭广生暂时不会出手,如果不做好事反做坏事,这个比彭广生更彭广生的人(不一定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彭广生群体)迟早要出手。时候未到而已,这要看业委会和物管的表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ztghsgp</i>在2007-5-2 13:02:00的发言:</b><br/><p>政苑有个彭广生这样的人?</p><p>如果彭广生他们小区有6个污染,彭广生会怎么办?</p><p>如果赶走了现在的物管,政苑业委会怎么管?</p><p></p></div><p></p><p>彭广生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业主要有应有的维权意识,否则有十个彭广生也只能徒叹回天乏术</p><p>看看香樟公寓,那儿的情况有点象广州~~有彭广生,也有多数业主支持~~才能与尾大不掉的物管进行艰难的抗争</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p>首先有一点大家应该意识到,物管应该为业主服务,而不是象对待残疾职工那样“管理”业主</p><p>办事、出台管理规则,不能以自己方便及利益为先,而要保证业主的利益不受侵害</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政苑业委会到物管要几张纸都很困难。如是规范管理到是无可厚非,但是说明的却是两者关系已经有点问题了。主仆关系错位,问题很严重。政苑的配套设施到底移交了多少给业委会?物管有什么权利出租配套设施且开具收入发票,将属于业主的配套收入纳入囊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告它个侵权!解除聘用合同.[em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4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北高峰</i>在2007-5-2 9:41:00的发言:</b><br/>根据政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进入议程的绝大多数议案能以绝对多数票获得通过.</div><p></p><p>顶。</p><p>未投票记入多数意见赞同票的规定并无大非,只是自欺欺人地忽略了超半数投票才有效的前提才是问题所在。</p><p>每次看到业委会张贴的投票结果公告,觉得相当的可笑。</p><p>所谓的有效只是自欺欺人、底气不足的“有效”。</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4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北高峰说得实在理中.业委会和物管都不是选出来的.是机管局的人.业主利益难以保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4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剑走边风</i>在2007-5-4 13:45:00的发言:</b><br/>北高峰说得实在理中.业委会和物管都不是选出来的.是机管局的人.业主利益难以保障.</div><p>呵呵,物管是机管局的人我同意,它确是机管局的下属单位。说业委会是机管局的人可不确实。据我所知,机管局的职工一个也没进业委会呵。</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4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朋友不必断章取义.是机管局的人就一定是它里面的职工吗?[em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17 08:38 , Processed in 0.052849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