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不敢鼓掌</i>在2007-6-27 17:29:00的发言:</b><br/><p><font size="4">这次招聘有很多事情让我不理解,既然公开招标已经流标了,说明公开招标到此为止.招标单位已经不再受原来的标书承诺限制,换句话说,我们以后进行的工作,启用的是新规则.</font></p><p><font size="4">而后来的做法也是应约单位,是几位业主以私人的名义约请来的,并没有什么书面承诺.跟谁谈不跟谁谈的主动权在我们雇佣单位.,我们可以没有任何理由的去淘汰任何一个应聘单位,因为这项工作从开始就没有承诺.</font></p><p><font size="4">让人不解的是,有关部门似乎在"绞尽脑汁"去想对某些单位拒绝的对策.甚至投票表决.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末做!</font></p><p><font size="4">让泛亚和业主们见面,根本不需要给任何单位理由.我们自己说了算,这里有什么程序问题!?拒绝振邦也不需要理由,除非我们自己非要给人家理由,况且拒绝振邦的理由再充分不过了,随便拿一条,在正规招聘工作中它早就出局了,不要滥用民主了,难道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信誉不好的公司,一个不按规矩办事的公司,一个靠口头承诺赢得参聘权,又背弃承诺愚弄业主的公司来接手云顶,不去制止,不去作为,让云顶前途不测就算是尊重民主了.</font></p><p><font size="4">这跟眼睁睁的看着高力不作为,看着云顶遭受破坏,却说自己没权利制止,让业主们自己站出来有什么区别,要想硬推振邦就明说,不用再找什么理由,这步棋早看明白了,</font></p><p><font size="4">谁想骂就骂,想拍就拍,干到底了!</font></p></div><p>你可以认为你这样做很有理由,而我也可以认为这样做很不公平,你我都只是云顶的一分子,可以站在个人的角度,个人的喜好自由地去考滤问题。而业委会是全体业主推选出来的为全体业主服务的组织,他考虑的必须最大限度地代表大多数业主想法和利益,并由此得出的结果最终能得到大多数业主的认可。要得到这样一种结果就必须有一个规范的程序,使结果的产生尽量公正,公平,具公信性。我们可以给业委会好的建议,必要的监督,但没理由非要业委会接受某一个人的决断。我们要求投标企业诚信,但也要以诚信服人,(这个诚信就是事前约定的评标标准)。业委会招标前曾在网上欢迎业主介绍好的物业来云顶竟标,所以是否是有业主介绍并不是怀疑有否猫腻依据,关键是所走程序是否公平透明。当然我也希望有比较多的物业让我们选择,但结果肯定是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p><p>一直来都佩服楼主对美好云顶的不倦追求,一点不同意见只是探讨,绝没有拍砖的意思!</p>[em04][em04]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27 21:42: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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