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b><font size="2">流氓语境下的中国式招投标</font></b></center><table width="100%"><tbody><tr><td align="right"><p><font size="2">曹晓昕 </font></p><font size="2"><hr size="1"/></font><p></p><p><font size="2"></font></p></td></tr><tr><td class="s"><p><font size="2">□ 本文发布于ABBS建筑论坛<br/>2007-06-12 13:45:00<br/></font></p><p><font size="2"><b>引言</b><br/><br/>要想准确地定义当代中国的建筑设计招投标的状态已经变得相当的困难:在中国建筑业设计市场发育日趋完备的情况下,执行规则却只能参照在一般商业招投标领域通用的上世纪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参照”一词本身就是“参考对照”的意思,即意味着可执行和可不执行。直到2003年推出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各地方也纷纷出台相应的细则条款),是否起到了亡羊补牢的作用呢?<br/><br/>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国原有的计划经济土崩瓦解,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有资本监管和国际化及民间资本操作体系并行,市场经济在资本的作用下开始制定新的游戏规则。建筑设计招投标制度逢时而生,其积极作用是催化了全国各大设计单位从事业架构向企业转变,使得一批中青年建筑师在各设计单位迅速崛起。<br/><br/>在高速发展而产生的激变的时代,中国式招投标的行为主体人的价值评价标准从倾覆一步步走向极度异化,建筑学特有的社会责任性和批判性在揣摩领导意图和赢得评委眼球的设计招投标中丧失了,“奇观建筑”、“比喻建筑”、“英雄主义建筑”席卷了中国大地。中国式招投标制度下依旧产生大量艺术形态庸俗、低劣、无公共质量的设计作品,如此的结果这让人不得不感叹建筑师和建筑学表象的升温,掩盖不了中国建筑学理论界长期封闭造成的缺氧,快速成长起来的中国的建筑师群体在资本构建的市场规则中无所适从,大部分成了房地产商和官员们低俗情趣的代言人,犹如丧失精神家园的思想盲流,其作品毫无掩饰地流露着混乱、躁动等上火症状。上火在病理学中解释为因代谢过快而导致的内分泌失调,此形容恰如其分。<br/><br/>如此的结果这让人不得不对国家现有招投标体制是否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及有效性产生诸多质疑,至少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断定其具有潜在的不完善性。在建筑设计单位兴亡命系,成王败寇的年代,建筑学也蜕变成以中标论英雄的投标建筑学,中国式设计招投标犹如一幕幕资本市场导演的悲喜剧不断上演着。<br/><br/><b>非对称话语权滋养下的招标流氓语境</b><br/><br/>翻开近期投标(或叫做方案比选)的标书,无论标底费是几万还是几十万人民币,所有的标书都写着几乎同样或者诸如此类的文字:<br/>“……招标单位有权在本项目建设中选用任何一个优秀方案,或采用任何优秀方案的部分用于实施方案中,而无须再向参选单位支付任何费用。”<br/>“……在招标单位支付给投标方规定的费用后,本次参加投标的各方案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完全归建设方(招标方)所有……”<br/>“……商务报价(即设计费)和方案评选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br/>相近的文字很多,反映着现有设计市场权利向甲方市场倾斜的状态。市场交易双方不对等的地位使原本平等的设计交易演变成近乎公开勒索的黑市买卖,导致交换条件充满了流氓倾向。<br/><br/>建筑设计作为具有精神财富附加值的一种脑力劳动成果,这一点始终被法律法规边缘化,建筑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始终被模糊化。在大众的传统思维框架建筑设计至多算个非主流的艺术形式,这也和历史的原因分不开,中国古代从来都是缺失建筑师,只有建筑工匠,这导致了近代中国建筑师的无父无母的尴尬境地。就连出类拔萃的具有高度人文气息的建筑大师,其官方正确称谓是:在某界全国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中被授予的“工程设计大师”称号。工程大师与建筑大师的两字之差不仅抹杀了后者的艺术气质,更把作为建筑学核心中的人文视野从建筑设计中无情地剥离了。建筑设计知识产权被无知的政策制定机构和别有用心的业主抽去了艺术文化筋骨只剩下空空的皮囊,其更甚一步还斩断了保护建筑设计价值的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br/><br/>设计收费标准本来有国家规定的标准,很多设计招投标过程中却又加上了设计费用的综合评价(有的还有加权评价的标准),使设计招投标质价混杂,建筑设计作为一种脑力劳动成果,其设计服务对象建筑又具有多重意义和多向度评价标准,价值本来就不易度量。而设计价格量化的参照反而成为了一目了然的决定性因素,这显然是招标方强权姿态挤压设计费。很多人可以认为是资本合理操作的表达,我却并不认为这是资本针对于建设项目操作的真正规律体现,而是用野蛮的流氓性将商业规则中最基本的优质优价也践踏了。设计费很少的情况下,很难想象建筑师除了提交高质量的施工图以外,还能全力以赴地参与造价控制、质量监管、现场技术优化的工作中。如果失去了建筑师在建设全过程中的参与,建筑将变成无父无母的孩童,身心正常已属奇迹,根本无法指望素质优良与品格高尚了。<br/><br/><b>招投标对设计资源过度的消耗</b><br/><br/>主要通过方案竞赛而完成的设计招投标在近几年国内设计市场中表现出了一种矫枉过正的状态:不光建筑师们把个人职业生涯荣辱成败的“千钧”放在了方案投标的“一发”上,作为建设项目的主体的建设方也集体性地患上了投标依赖症,不惜时间和金钱进行多轮多家的方案比选,认为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寻找到最佳方案。<br/><br/>崔恺建筑大师在近期谈到“……太多太滥的设计竞赛,耗费了太多的设计资源,也不一定产生好的作品。因为好的建筑不一定要有新奇的概念和夸张的外观,更重要是建筑的品质,而这依赖于建筑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经验……”。过度的设计竞赛使年轻建筑师忽略了设计、建造全过程的素质训练和经验积累,蜕变成概念设计师和造型师。而围绕方案竞赛所产生的大量的图文、模型制作的工作及几乎消耗掉了1/3甚至1/2以上方案设计周期,如此这般的无用功稀释掉了原本应细致展开的设计工作,这样的行为结果只有一个:效果图质量提升,建筑完成质量下降。<br/><br/>方案招投标方式的矫枉过正,过度消耗可从表现图、模型公司和图文公司的火爆窥见一斑。仅北京一地大小公司就上千家之多,诸如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这样的大院周边密集程度就更高,让人很容易联想到大珊瑚礁和遍布它周边寄生的海洋生物群落。很多设计院一两年都拿不出一本建成项目的作品集,效果图和模型从原本设计的辅助手段逐渐登堂入室,成为设计的成果,设计院的宣传手册上也越来越多的实景照片被效果图取代。当方案比选演变成效果图和模型大赛后,原本从建设方流向设计院的设计费用源源不断地流向了效果图和模型公司。资本的分配也反映着设计资源的分配状态,得不到更多资本分配的建筑师怎么能把设计做好?业主是在买建筑设计还是在买建筑画片和模型?很多甲方肤浅地认为概念设计和效果图就是建筑设计中创造力的全部,好的概念设计只需经过程式化的细化(施工图设计)就可以演变成理想中的建筑,真是大错特错。<br/><br/>《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要进行设计招投标。某种意义上正是它把建筑师和业主推向了招投标的偏执状态。很多甲方即便是在时间和资金都极度匮乏的情况下,仍旧要通过多轮的方案竞赛寻找实施方案。<br/></font></p></td></tr></tbody></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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