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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场到底能不能吸烟?发生在玉鸟菜场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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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菜场吸支烟,竟被金经理骂作“流氓”
菜场禁烟 于法无据

建议有关部门不得安排其上岗
一、事件经过
      
2011
122611时许,本人到玉鸟菜场的烟摊买烟,在与摊主聊天时,随手点了一支烟。不料,立即有几位貌是菜场管理员的人前来制止,态度十分生硬。称,这里不许吸烟。我说,菜场不在禁烟之列,凡事不要做过了头。
      
不多时,菜场郑副经理一干人,男女闲杂,一哄而上,群起攻之,其间,郑副经理还动了手,言语冲撞甚为激烈。郑说,如果你再吸烟,就把你赶出去。对此,本人当即又点了一支烟,以示抗议他们这种无知蛮横的做法。
      
随后,本人通过电话向菜场金经理反映情况,哪知,金经理不问情由,不分青红皂白,竟脱口骂我是流氓,并无理搁断电话。
二、事件分析

1
、菜场禁烟,于法无据
      
公共场所禁烟,依据的是卫生部2011310日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但是,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只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由此可见,菜场不在禁烟之列,菜场禁烟于法无据。事实上,杭州市内的菜场也没有禁烟。
      
2
、群起攻之,霸道之极
      
在此次事件中,菜场负责人一哄而上,群起攻之的做法,是垄断经营下霸道行为的一种反映。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助长其成为一种形式的黑社会。
      
早在前年参加浙江万科组织的年底座谈会时,不少业主就良渚文化村避免垄断经营的问题,就曾提出过担心。而现实情况是,一方面,玉鸟菜场冷冷清清,生意清淡(据说还要靠浙江万科的优惠或补贴方能生存);另一方面,毛家漾桥上的蔬菜早市红火,却屡遭刁难。
      
在此次事件的言语冲突中,玉鸟菜场的负责人,总是把“管理”挂在嘴边。从现实情况看,这些负责人连谁是管理的对象,谁是服务的对象,管什么,怎么管,如何服务好顾客等一系列问题,都没有搞清楚。
      
单就禁烟而言,不仅于法无据,而且还越权监督,那个姓金的经理,更是无知无畏到了顶点。吸一支烟,竟被他骂为流氓,其荒唐程度,可谓霸道之极。
  
   
3
、操之过急,未必好事
      
吸烟有害健康。但烟草的总收入,又相当于全部军备开支的总量。在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适用的公共场所禁烟,理应遵守。然而,对条例适用之外的地方,应该有一定容忍。毕竟还有那么多烟民存在。难不成非要污为“流氓”而斩尽杀绝?
      
菜场的负责人口口声声的说,菜场禁烟有规定,有制度。菜场制定禁烟制度,首先要于法有据,不能脱离良渚是个农村的实际,而想当然地自说自话,同时,在实施“劝阻”时,也要耐心说服教育,有礼有节,而不是粗暴武断,横加干涉,更不能一哄而上,对顾客群起攻之,好像顾客吸烟犯了弥天大罪。
      
另外,对于毛家漾桥上的蔬菜早市,也要想方设法按照“农超对接”的政策,支持三农建设,不能用驱赶的办法,限制农村自由市场的发展。总之,好事办好,要依法办事,不能操之过急。
      
鉴于玉鸟菜场那帮负责人无知蛮横的做法,建议浙江万科敦促玉鸟菜场组织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尤其是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尤其对菜场金经理、郑副经理这种不合格的人,应该建议有关部门不得安排上岗。
附: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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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8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为转帖,主人公非楼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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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7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禁烟是好事,菜场属于公共场所,可以归为商场(店),禁烟没违法。只是工作人员劝说的时候要讲究方式方法,别得理不饶人。吸烟者在公共场所也得照顾到其他人员的感受,如果针对规定不能吸烟还要故意挑衅地点上吸上2口,觉得是欠骂!如果觉得这地方是农村应该像在自己老家一样随意,那你就亏了.....比这便宜的房子比比皆是,何必要花大价钱买农村性质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方式;那如果你只是访客、游人,请入乡随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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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0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还是遵守村民公约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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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步海阔天空,一点小事,就为了这么一口气,值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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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抽就不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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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在公共场合吸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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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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