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杭州楼市的降价风一浪高过一浪,“房闹”风也是愈演愈烈,几乎是哪家楼盘降,哪家楼盘的老业主就马上跟上,仿佛没有“房闹”,这个楼盘就不是真的大降价了。而“房闹”的方式也是花样百出:“文明”些的,打砸售楼处的沙盘已经是常事;冲动的,直接抡上了棍子和砖头,和开发商方面发生肢体冲突;甚至还有更离谱的,在售楼处门前摆满花圈,以此来讽刺开发商“泯灭良心”。 一直以来,倒也没发生什么太轰动的事儿。但最近,公安部门开始有动静了。先是拱墅区的祥符派出所发了一则通告,敦促参与华盛·达阅城“违法活动”的“房闹”投案自首,据传,随后还有其他区域的派出所也发出了同样的通告。 且不论有没有人真的去投案自首,但显然这是对“房闹”的一种警告。 派出所:违法的房闹,请你自首 华盛达阅城的“房闹”事件,动静确实有点大。2月16日,阅城开发商宣布推出200套特价房,均价12500元/平方米,降价达3500元/平方米。这一降,老业主马上组团来闹。 据开发商有关负责人说,2月25日,当时有四五十名老业主在售楼现场表示了不满,其中有用砖头和棍子砸了玻璃并打烂了沙盘,石材立面被泼了油漆,并和售楼处保安发生了肢体冲突,据开发商初步估计,约有价值20万元的损失。而一名老业主也向本报记者诉苦说,当时售楼处的人员也有过激行为。 本来以为也就是“闹”一“闹”,但事发第二天,祥符派出所发出了一份通告。通告对“房闹”的违法活动及要负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说明,并敦促参与“违法活动”的人员前去投案自首,以争取从轻处理。据记者了解,这也是杭州第一起因为“房闹”发通告的案例。 华盛达阅城的开发商对记者表示,售楼处有监控,当天参与“房闹”的大部分已经指认出来了。本来公司计划对老业主进行一定的补偿,但对有明显过激行为的老业主不会给予赔偿,并保留民事起诉的权利。 开发商:其实不想影响太大 “房闹”其实一直没有停止过 余杭某楼盘的老业主在要求退房或赔偿无果后,经常派老业主驻扎在售楼处,有客户前来就上前说楼盘不好,甚至在与售楼人员争吵后怒砸了沙盘。公安人员随后带走了其中的三名业主,但在更多的老业主声援下,三名业主半天后被放了出来。 九堡某楼盘降价4000元/平方米,业主砸了沙盘和玻璃,公安人员带走了5人并拘留了几天。 位于良渚的某楼盘也是降价消息传来后就有老业主来二话不说砸了沙盘,开发商报了警,公安人员给予了现场警告。 位于华丰板块的某楼盘,沙盘也被砸,门前更是被老业主摆了一排花圈。事后,附近派出所也发了“投案自首”的通告。 发生了“房闹”事件,多数开发商显得比较低调,不愿意多说。某位开发商营销老总表示,只要老业主不是太过分,而且闹一闹以后不再来闹了,事情也就算了,砸掉的沙盘价值几万元,损失自己来承担,毕竟是自己的业主。 律师:“房闹”闹得过了,会触犯刑法 记者了解到,“房闹”的行为有些已经触犯了法律,甚至是刑法。 在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三款“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第四款,“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属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王全明律师表示,一般如果有民事纠纷发生,双方协商是不违法的,但如果其中一方采取了过激行为,比如打砸抢等损坏公共财物,更厉害的比如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对对方威胁、骚扰等方式,属于非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行为轻微的,可给予15日以内的治安拘留,如果触犯到刑法,可以拘留30日以内。若追究刑事责任,将采取逮捕措施。 王全明律师同时认为,对于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该严格执法。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都得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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