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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lyy 发表于 2012-3-16 14:45 物业不作为,业主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各位意见如何?
stevenliang 发表于 2012-3-17 11:48 关键要找个老同志牵头来成立,最好是德高望重,副局以上级别的,我们肯定是积极响应的。
财富仓库 发表于 2012-3-18 11:21 业主的代表敢为业主说话就是 和职位无关 不要业主委员会又变成‘行政行为’的其他组织 服务意识 ...
2101024 发表于 2012-3-18 21:18 新洲之所以现状如此,还是机关作风使然,大家的心态是机关的,心理暗示是机关的,物业自然也是机关作风。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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