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dwcf 于 2012-3-27 08:22 编辑
主要是3月18号业委会会议的会议纪要和财务初审报告,关键点是财务报告最后的几点说明: 1、四年总收入为9733543.24,总支出为10269887.52,帐面亏损536344.28;四年来一少部分业主欠交物管费1766209.10实际帐面结余1229864.82。 2、上述两组数据都没有计算和排除业主应收受益款项(还存业主和物业分配问题),物业建议直接打包处理,即:收回业主欠交物管费176万,冲帐面亏损53万,实际帐面结余122万归业主(四年一刀切)。 3、关于入住户预交的200元电梯能耗费,初审时发现物业作为帐外周转资金,帐外处理存在问题(收了200元电梯预交款后电梯能耗又平摊到业主,出现重复收费),物业正在清理,清理后259600元将全部转2012年收入帐处理。 4、物业公司同意从2012年起设立业主帐户,所有物业收入首先打入业主帐户,根据业主委会员与物业公司商定的年度财务预算各项资金额度(以及有关项目按业主与物业分配比例),由业主帐户(经业委会同意),分期划拨物业财务,以利经费使用透明,促进业主和物业和谐。 这里我要说明几点: 1、这项工作由董老师负责,主要是董老师,很有成效,我参与了其中; 2、这是他们根据董老师的要求,经过多次修改报上来的, 3、其中的数据是否和实际账目符合,尚未细查,我一直在准备要查其中的细账; 4、我一直要追查的一些项目,有待于进一步细查; 5、大家要注意看清,上述说明的第二条,首先,收益中哪些是属于业主的,哪些是属于物业的尚未分开;其次,用尚未收上来的物业费抵消属于业主的收入,仅仅是物业的建议,并非业委会的决定,而且业委会也无权作出这样的决定,我已经多次表明,属于业主的收入应该理清,无条件归业主所有,所谓的物业费,和现在业委会没有任何关系,应该和有关单位严格根据合同处理,这样的建议肯定不行,也是肯定办不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