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市今日大幅高走后高位震荡,ST板块则逆势领跌两市,板块均跌幅现报3.54%。ST板块内139只个股中仅*ST园城、ST罗顿、ST零七、ST广钢等7股上涨,而则有111只个股下跌,其中,ST当代、ST珠江、ST金泰、ST黄海等50只ST股跌停。退市政策逼宫下的ST板块风险骤增,普通投资者应如何回避风险呢?
板块市况:
沪指涨1.58%报2434点 ST板块个股暴跌
退市政策致大跌:
主板退市制度呼之欲出 ST“不死鸟”或渐消失
42家公司触及新退市标准基本都是ST股
回避地雷股:
退市征求意见稿出炉 33家公司踩“红线”
创业板还能投资吗:
退市制度从严完善 ST板块“保壳”必须真工夫退市征求意见稿出炉 33家公司踩“红线” 发自《投资快报》记者 张厚培 五一小长假期间,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投资快报》记者注意到,两稿调整和增加了退市条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退市标准体系,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还提高了恢复上市标准。从刚披露完毕的2011年年报来看,按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沪深两市有超过30家公司己踩在“红线”上了。 三大重大退市条件成焦点 五一小长假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投资快报》记者注意到,深沪两地交易所在原有条件的基础上调整和增加了退市条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退市标准体系,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还提高了恢复上市标准。其中,两交易所同时完善调整三个新的重大退市条件,分别是:关于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退市条件、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退市条件、关于暂停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退市条件。 专家指出,三个重大退市条件是此次退市征求意见稿中的焦点。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退市条件,上市公司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成为“红线”;而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退市条件,则让中介机构的专业判断作用加大;至于暂停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退市条件,则主要为了打击操纵重组等手段拖延和规避退市的不良之风。 分析人士表示,按照现行《股票上市规则》,目前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要退市条件包括最近年度连续亏损;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宣告破产等。《方案》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结合监管经验,借鉴境外市场的退市规定,调整和增加了部分退市条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退市标准体系。 深沪两地交易所在完善退市制度同时,也提高了恢复上市标准。针对目前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各种调节财务指标的方法实现恢复上市的较为普遍的现象,深沪两地交易所进一步完善了恢复上市的标准,参照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计算方法,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后,其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交易所将不受理其恢复上市申请。 中小板与主板有差别 与上交所有关制度安排仅涉及主板上市公司不同,深交所由于存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三个市场板块,其退市制度安排也因此具有自身的特点。 深交所表示,与创业板相比,主板和中小板退市制度的方向和思路是一致的,总体框架和主要退市条件也大体相同,同时根据各个板块特点,在个别指标和细节上保留了一定的差异。 由于深市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在规模上的差异,在一些退市条件的具体指标上也有所区别,如股票成交量的退市指标,主板为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而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相关指标分别为300万股和100万股。 此外,根据深交所方案规定,中小企业板沿用“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条件,但调整为“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的,其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但是这项退市条件不适用于主板公司。 对此,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微博)表示,这也许是为了与上交所出台的相关退市制度相匹配,也说明深交所对创业板、中小板的监管权更大。 三十三家公司踩“红线” 根据沪深交易所对于有关“净资产为负值”退市条件的规定的表述: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其股票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的,或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正值但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从目前来看,已经有不少公司触及净资产为负值这一“红线”。刚披露完毕的2011年年报数据显示,A股目前有33家公司净资产为负数。这些公司是包括*ST中华A(000017)在内的ST、*ST类公司,而从2012年一季报来看,非ST公司长航凤凰(000520)也加入到“负资产”行列中。 此外,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最近四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沪深两交易所均指出,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过低或基本没有营业收入,表明公司已不能正常经营,难以为继。从对市场和投资者的影响和后果看,公司丧失了持续经营能力,已不适合继续上市。 在这一点上,从最近一会计年度的数据看,A股有18家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此外还有6家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为零。而在营业收入低于千万的这些公司中,不单有ST类公司,也有不少非ST类公司,如东方银星(600753)等。不过连续四年营业收入低于千万的公司目前还没有。 发自《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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