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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变电所事件体现政苑业主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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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wintergood 于 2012-5-22 19:34 编辑

无意间搜到这则新闻,相信很多老业主都记忆犹新吧,历史证明永远不要忽视广大业主及真正代表业主权益的业主委员会的力量!我们需要为民请愿的老同志们再站出来!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业主的事情业主做主,我们不要被代表,更不要被“非法”代表
                                                                                                  政苑小区变电站诉讼之惑:谁的听政会?
  2007年7月25日,星期三,农历中伏天,杭州遭遇入夏以来气温最高日,达到38度。但对杭州政苑小区的广大居民来说,这一天,他们不关心温度有多高,更关心的是将近一年时间后,他们所在的政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状告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电力局,今天终于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

        政苑小区位于杭州城西蒋村商住区,占地544亩,总建筑面积37.5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9万平方米,共79幢2118户,是我省最具规模的省级机关经济适用房,也是我省第一个被建设部确定为国家住宅工程中心实验基地的示范小区。

        风起于青萍之末,事情缘于2006年8月。政苑小区居民从当地村民处获知,政苑小区2幢东侧用地已被电力单位购买,已完成勘察,将建余塘110kv高压变电站。随即,一些建设大型变电站将有严重辐射和危害的帖子被张贴在小区网络论坛上,引起了小区居民的集体恐慌和几乎一致的反对。

        不长时间,这个消息即传遍了整个小区。小区的居民自发聚集起来,就包括建设变电站、垃圾站、路桥养护所、高架等一系列小区附近及外部环境的问题纷纷发表各自意见。随后,居民推选部分老同志就小区建设问题向杭州市政府、浙江省政府进行上访。

        2006年8月中旬的一天,小区30余位居民代表汇集杭州市政府门口,然后选派若干代表向杭州市信访局递交相关上访材料。接着,他们又来到浙江省政府,向浙江省政府信访局也递交了相关上访材料。上访时各接访部门均表示受理。小区居民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政府部门择地另建110kv余塘变电站及其它污染项目。

        与此同时,杭州部分电视媒体也收到该区居民投诉,先后采访制作播出了相关的新闻。舆论一度似乎有朝利于小区的一方进展。然而,就在政苑小区居民上访之后的第三天,2006年8月17日,《杭州日报》发表了评论员吴薇的文章《从部分市民不爱变电所说起》。

        吴薇的文章是个人评论还是相关授意,不得而知。但发表的时间正好有所针对。吴薇的评论说:杭州城北缺电,急待建设一座变电站,由于部分市民担心辐射,变电站因此找不到安身之所。

        吴薇评论到:变电所也好,垃圾站也罢,作为一个功能配套的生活圈总得有这些公共设施。面对这些对个人危害并不大,但能造福全社会的公共设施,个别居民能否牺牲一下个人的利益呢?否则就像城北区域随时会惨遭拉电的可能,由于少部分人过于自利,而使更多的他人受损,最终,那少部分的人群也会因此而遭受断电的损失。

        吴薇最后说:作为政府要通过更科学的决策,规划好公共服务设施,把对居民的负面影响做到最低,而居民则要理解政府,放眼全局,不能只考虑个人的利益,而漠视公共的利益。在评估一个事件的可行性时,往往讲求“两权相害取其轻”。在面对这些公共设施的安家落户时,孰轻?孰重?还望大家细细掂量!

        吴薇的文章《从部分市民不爱变电所说起》在当天《杭州日报》发表后,引起了政苑小区居民的质疑和反对。由于《杭州日报》是市委机关报,代表了政府的声音和观点。有小区部分居民甚至在楼房中悬挂自行制作的红色横幅,表示严重抗议上述建设项目在小区附近开工。小区论坛上也是哗声一片。
      
        第一次交锋过后,双方略有平静。2006年11月17日,一则《浙江日报》上的浙江省环保局刊登的关于建设110KV余塘等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再次引起各方关注。它表明,变电站的建设仍在按计划进行,并未因小区居民反对而终止。

        政苑小区业委会获悉后,经开会研究,决定向浙江省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浙江省环保局先是认为业委会不符合利害关系人主体资格,不予同意。最后,经过双方协商,政苑小区以八位业主作为利害关系人参加了听证,业委会派出两位代表出席了听证会。同年12月7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就杭州市110kV余塘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举行听证。

        听证会后,政苑业委会又立即会同周边5个小区的业委会,向浙江省环保局书面提出了对《杭州110KV余塘输变电工程》的看法,作为听证后的补充意见。省环保局为此向省电力公司发出了《关于暂缓审批杭州110KV余塘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2007年4月,浙江省环保局批准了《杭州110KV余塘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为变电站的建设开启了绿灯。浙江省电力公司在给浙江省环保局的报告中称:“2月14日与政苑小区和物华小区的公众代表进行了座谈,就公众关心的问题,双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对此解释,政苑小区业委会当即表示置疑并郑重发表声明:我们不知道此次座谈会,更没有派代表去参加这次座谈会。我们对省电力公司在报告中所称小区“公众”深表怀疑。

        那2007年2月14日的所谓座谈会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杭州市信访局12345市长热线3月19日在其网站上发布的督办信息的标题是这样写的:110KV余塘变电站投诉难题得到圆满解决。

        督办信息全文如下:“去年12月,政苑小区居民代表姚先生和物华小区居民代表姜先生向"12345”来电,对即将建设的拱墅区110KV余塘变电站提出质疑,要求有关部门“停止建造余塘变电站”。
   
        “12345”受理后即进行了交办。市电力局对此十分重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很快给予书面回复。在电话沟通中,反映人虽然对电力部门的答复基本满意,但依然对某些问题如在电磁辐射的理解上存在分歧。为了进一步妥善解决该问题,日前,市电力局专门召开座谈会,邀请这两位居民代表和有关环保专家进行深入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市电力局有关负责人对反映人提出的余塘变电站项目情况、平面布置和间距以及公示与听证等公众参与情况进行了说明,并提供该变电站平面布置图等相关资料。环保专家也详细回答了反映人提出的有关电磁影响、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2个小时的座谈,反映人对市电力局答复处理和认真细致处理群众投诉的工作作风,连声表示感谢和满意。”

        然而,后来曾被点名披露参与2.14座谈沟通的物华小区居民代表姜先生——姜新则在网站上实名申明:年前我与政苑小区的老姚接受杭州市电力局的邀请一块去电力局了解余杭塘河变电站的辐射情况,当时到场的除了我跟老姚之外,还有电力局的同志与浙江环保局检测技术中心的人。

        姜新表示:当时,我跟老姚主要就变电站的辐射问题进行了责问,当时,他们说,到了变电站的围墙电磁辐射就低于我提出的0.1微特斯拉的要求,并且他们承诺变电站工作不会改变我们小区电磁背景,我当时说,如果他们能够做到这样,我个人不反对建造变电站;向我做好书面承诺,我可以帮助他们向邻居解释.但是,我当时只代表我个人,而且也没有说我们两人代表两个小区,所以,不存在任何的签字问题.

        省环保局的批复通过后,将政苑小区业委会的维权行动推入新的阶段。业委会发表公告,宣称“由于事关小区业主利益和周边其他污染项目的建设问题,我们准备征求大家的意见。如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提起行政诉讼,我们坚决按业主意见办。”

        随后,经过小区居民投票,超过三分之二多数的居民表示同意向浙江省环保局就批复建设110kv余塘变电站行政许可一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6月,杭州市西湖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7月25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一审之后,还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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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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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真的很怀念那时小区的凝聚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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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真的很怀念那时小区的凝聚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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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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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6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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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曾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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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6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当年,曾代表业委会向省环保局提交听证申请时被说:“我真为你们感到不齿!”后省环保局以业委会作为申请人,主体资格不符,不予同意。最后,组织八位业主作为利害关系人参加了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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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6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5年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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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6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欣慰的是,在广大业主和业委会的努力下,垃圾站、公交养护中心、路桥养护所、高架、变电站最终维权成功。

真的很怀念那段群策群力、团结友爱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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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追问:“我真为你们感到不齿”,这是省环保局的人说的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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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灰二郎 的帖子

是的。后来在环评听证会上,向我们道了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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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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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杭州丽江1 于 2012-6-2 11:53 编辑

但是,有个问题,垃圾站、公交养护中心、路桥养护所、高架、变电站到底是需要不需要的,又到底该建到哪里呢?不建到自己这里,建到别人小区那里就可以了吗?其实这个问题更值得深思。
或者,是我们的城市规划太低水平,是我们的法规太没有公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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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不含萧余 于 2012-6-2 12:4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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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汉不提当年勇。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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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江柳 发表于 2012-6-2 20:19
好汉不提当年勇。哈

现在都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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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8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向他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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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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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雪松 发表于 2013-6-30 09:59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当年省电力局想尽招数,邀请物化小区的一位业主和政苑小区的一位业主(即现在业委会保卫委员家属)一起在五洋宾馆茶叙,结果被电力局利用为程序完成。
       当年业委会并未知会周边小区业主,是业主义工一个一个跑出来的。在后面看不见战线上有一批枪手撰写诉状直至国家建设部,他们是无名英雄。当时政苑小区汇集的正能量还是惊人的。有非公务员业主在路口涂刷抗议标语,有义工在一夜间将A区挂满横幅,有同人物业在各个层面的全力支持,有在环保专业人员深夜陪业委会一同在五大污染源现场勘查,当年的业委会在小区最大的一项维权活动上表现到位。当年的数次听证会都有小区业主的功劳,都有业委会配合的默契,都有同人物业的支持,都展现出政苑业主的智慧。同人物业瘦主任被列入三墩镇的“斯诺登”人物!
       当年业委会由于未动用资金、加上金律师的辩诉相对较差政苑的维权行政诉讼败了!但是业委会做了、也射门了!反观今天本届业委会上台后首先抹黑前届业委会工作,进而挑唆大家鞭挞同人物业,最后开门迎来自己喜欢的二奶。以前讲忆苦思甜、现在对物业服务来说是忆甜思苦。月底到了昆仑物业该上缴的170万却还没个影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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