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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开发商 邀请周四召开部分业主代表见面会, 大家说是去还是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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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1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kfs有消息来, 打算在周四(3日)下午开个和业主代表的见面会, </P>
<P>kfs的参与人员主要是负责项目的老总和技术工程主管人员十多人。</P>
<P>邀请业主代表人数说是因为场地的限制,  只能去10个左右,</P>
<P>和我们要求的所有业主见面会要求相差较多,</P>
<P>大家说是去还是不去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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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31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P>虽然人数少了点,但个人认为还是要去一下, </P><P>以免以后给kfs落下他们曾经邀请业主(虽然只是这么少)交流沟通、但业主自己不愿意去的借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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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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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31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滴和太白的思路很相象, 个人认为挺好,人选上的考虑太白更周到,太白就做人事组织工作吧, 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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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1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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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1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要去滴,态度要好一点,观点要鲜明。绝对不能冲动,谈一次是肯定不成的。估计开发商是在试探我们的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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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31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P>ljy: 说一下你的专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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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太白积雪</I>在2005-1-31 12:49:36的发言:</B>

<P>根据刚才LOG的提示,本人补充几条建议:</P>
<P>1/基调:去,肯定要去。</P>
<P>2/领导与协调:根据历史情况和本次沟通的特点,建议本次沟通的任务由paulpark东东猫(总建筑师)和LOG(财务经理)组织协调!</P>
<P>3/组织\业主代表构成:根据KFS出席的沟通(谈判)队伍,本次交流的焦点可能主要围绕"技术经济和工程"问题进行解释。因此业主代表构成可能主要有技术、法律、工程及经济背景的比较合适。另外考虑业主有了解真相的迫切,建议吸收热心业主(不一定有专业背景)加入,负责宣传工作!</P>
<P>4/人才储备:考虑今后沟通(谈判)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准备好业主沟通队伍的第二梯队,扩充沟通的力量。另外热烈欢迎其他业主在LOG处毛遂自荐!!!</P>
<P>5/沟通的底线:业主代表事先沟通协调,锁定业主的底线。</P>
<P>6/今后的展望: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P>


我认为太白的思路不错,人员选择上需要我们事先开会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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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看看有什么套路.虽然开发商没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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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会地点在周四下午2点,索非特西湖大酒店南湖厅。对方参加人员是建筑设计院、工程部和王燕等。王燕后来说有分管的副总参加会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1 18:33: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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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1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声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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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1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代表们要去的, 去之前商量一下,我们其他业主就在后面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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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1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tommy_hu</I>在2005-1-31 21:52:02的发言:</B>

<P>3、......我认为:参加会议的代表应该表明以下几点立场:1、继续向开发商施加压力和表明我们的决心,如此事得不到解决,我们将再次联名向政府、媒体发起投诉,甚至诉讼;2、关于赔偿,我认为我们心里要有个比较清晰的帐,如果没有,则不要草率提出,我们可以统一回答开发商让其履行合同,我们也不要赔偿,哈这只是把球踢给开发商,当然不可能完全履行合同。如果开发商说无法作到,我们可以说让其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来,这个方案我们带回来与业务商议再定。这样比较有退路!</P>

<P>同意第一点,投诉涉及问题必须彻底解决;</P>
<P>不完全同意第二点。</P>
<P>无论是否清楚我们的损失是多少, 开发商和业主小范围接触阶段损失只能是我们投诉的一个参照, 而不是谈判的参照。 </P>
<P>按原先签字业主所授意, 现阶段业主代表只有权要求开发商将小区建设得和开发商曾经承诺的那样;至于某些地方和内容不能更改,若改用赔偿的形式的话, 得先让开发商提出方案,回头征求业主意见后再做答复; 而且,由于赔偿涉及金钱的计算, 得由业主重新做授权并公证,以免留下麻烦。或者,届时要求开发商直接召开全体业主谈判,hehe,想来这太不现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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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多力量大。我们已经占了先手。不可掉以轻心。开发商可不是省油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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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说呢,光一次洽谈会肯定是解决不了全部问题的,所以一方面要选定合适人员参加;另一方面要抓住主要问题,如节能问题、房屋间距、配套绿化等。我们的目的首先是要恢复原样,如果KFS确实无法做到,那自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P><P>如果KFS没有诚心,只是应付而已。那么我们就继续我们的投诉、曝光甚至诉讼之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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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去的,只是去谈之前一定要想好,要讲究谈判策略,JS是有备而来,就怕一下子被他牵着走。应该先定好由谁主谈,专业问题由专业人士去谈,确定中心思想,避免JS避重就轻,还要确立基调如何解决问题,如何赔偿,不要幻想一次谈成功,要留有余地,准备下次再谈。法律上起诉是最后一招,尽量能给JS施加压力,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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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想参加的人是不是可以在外面等啊,随时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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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2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太白积雪</I>在2005-2-1 17:47:17的发言:</B>

<P>怎么有让"上帝"在外面等候的道理,多一个人只不过多占用酒店的一个凳子而已!业主代表要尽量争取让更多的业主入座旁观!!!</P>
<P>只是我们在交流的过程中要把握好有理有节的尺度,知道的多说说,不知道的少说就可以。另外大家要配合业主代表的沟通情绪和节奏,使沟通有章有法!也向KFS表明业主的素质是很高的,不是无理取闹的!</P>

<P>不错,这样可以显得业主是有准备有组织的,可以使kfs更重视业主代表所代表的业主意见,有利于最终为广大业主争取回尽量多的本属于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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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有关资料复印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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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P>补充几点:</P><P>1、会前除应确定代表人选外,还应将基本议题以讨论稿形式打印(可以投诉书为基础),会上分发,要求KFS围绕议题回答,避免会上被KFS扯开话题,导致整个会议无果而终陷入被动。一定要保证我们在会场的主动。</P><P>2、与会的代表最好能聚一下确定我们的底线,重要问题由一到二位主要代表回答,以免大家各说各的,给KFS可乘之机。此举不但可以防止我们在会场陷入被动,还可体现业主的团结一心,以及业主维权的决心,给KFS以震慑。</P><P>3、会议是否需要录音,或要求KFS纸面答复?</P><P>4、是否需要媒体列席?</P><P>5、如果到了会场后发现KFS及相关部门的列席人员级别不够高,我们应当如何反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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