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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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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恳谈会,难道只是征对经常上网的邻居吗??</P>
<P>以前我们聚会的时候都已经说了,很多业主根本不知道到这里来的,还有难道谁都能保证在这里上网吗??</P>
<P>别的开发商在有事情要和业主沟通的时候是想办法怎么和业主联系的,这里的工作难道就是随便来个帖子然后告诉我们说已经通知过了。真是只注重过程不注重结果哦!!!!</P>
<P>还有些邻居说我过了,不要到时候真的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再来说,还有很多没有上网的邻居都没有表态呢。怎么可以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呢????</P>
<P>你们自己想想看你们才联系了多少的邻居就在这里大发感慨以为自己代表了群众,你们只是代表你们自己本人,请弄清楚这一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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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P>别计较。多上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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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主,对不起。</P>会上我已经声明:<p></p></P>我所表述的对六大问题的说明和意见,均为个人理解和说明意见,当然如果有业主信得过我, 那也很荣幸可以代表信得过我的业主的意见;为免接触不多的业主有误解, 认为纪要构成对其权益的损害,会议纪要将不对有异议的业主构成任何约束力。该类业主如有异议请单独和售楼部联系解决所有事项。<p></p></P><P><P>在此,也向开发商东方蓬莱声明:</P><P>      楼主的意见不代表参与投诉和协商的多数业主的意见, 其相关投诉等事项的处理请该业主本人自己与贵公司协商。</P><P>协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均与log(曹旭君)本人无关。</P><P>声明人:log/曹旭君</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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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P>对于楼主的贴子,我觉得是这样子的:</P><P>1、论坛是自发组织的,几位领头人是主动自发的为大家谋福利,他们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牺牲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来为大家做事,他们愿意这样做并不代表他们有义务或必须这样做,这是不同的概念,请楼主不要混淆;</P><P>2、论坛并没有办法得到所有业主的联系方法,即使他们想通知到所有业主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通知业主不到位,或没有通知全体业主,这是KFS的问题,请您与KFS沟通;</P><P>3、关于坛子里的业主是不是过多的考虑了个人利益的问题,这一点我们在进行投诉时已经声明,是部分业主的投诉,而且投诉书后附有每位参与业主的亲笔签名,我们从来都没有说过要代表全体业主;</P><P>4、KFS的承诺是玻璃全换,不会因为你没参加恳谈会就把你忘记了,所以请你放心,虽然付出努力和承担压力的是少数业主,但得到好处的可不限于这百来户人家;</P><P>5、论坛是提供给业主交流和沟通的平台,有意见可以提,请控制情绪,不要随便指责谁,当然,你随时可以把联系方式告诉版主(告诉我也可以,呵呵),下次应该会通知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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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P>关于你说的要弄清楚的那一点,大家都很清楚,就不劳你提醒了。</P><P>你没有付出任何东西就得到了利益补偿,你不觉得自己已经很幸福了吗?</P><P>人是要学会感恩的,得到别人的帮助不知回报甚至不知感激还狠咬一口的,在这个坛子里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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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没有义务非个个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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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P>       看到楼主的帖子我很难过,因为我是很清楚你是很早(应该是业主在文二路茶馆的第二次聚会)就参与业主交流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们后来不断扩大的业主通讯录中没有你的电话和手机,在周六甚至周日到会那天我还想到过你(因为你的名字较特别,而且和我后来认识的一个业主长的较象,抱歉到会那天我甚至把那个人当成是你了)。</P>
<P>      但是请你少安毋躁,就如VIAN所说,没参加这次会议不影响你同时可以得到的权益。请你至少明白这一点,目前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善意的,是从全体(至少是一起维权的业主)的共同利益出发的(当然包括我们自身的利益)。</P>
<P>      以前你也上来发贴和关注论坛的,希望你以后更多的来参与,因为论坛是我们交流的基本平台。关于KFS从不参与、不关心、熟视无睹到现在这一步,应该说我们已经是很高兴和欢迎的了。在坚持业主权益的同时多给他们一些鼓励和赞赏,也许你会发现事情发展的比你想象的要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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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1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在我的言论其实主要想说明的是开发商举行这么大的会议都没有通知所有的人。</P><P>我就搞不清楚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邻居要出来承担这个责任,哎。</P><P>邻居之间没有通知到的话,解释一下就可以了,何必搞的那么紧张,好象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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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 <P>邻居之间没有通知到的话,解释一下就可以了,何必搞的那么紧张,好象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的!!!!</P><P>”</P><P>这句话说的太难听,我虽是业主,因为没有空,很少在论坛上发帖子,也从来没有参加过和开发商的任何会议,但我很感激各位为我们的权益而努力的各位邻居。我虽然知道楼主的意思不是针对各位邻居而是开发商,但也没有必要把话说的这么难听,会引起公愤的。</P>[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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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忍不住要对zzbjy再说一句:要学会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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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是第一次参加27日会的业主,我觉得log和紫金庭园非常不错,能够换成中空玻璃,真的应该感谢他。我们是坐享其成的,应该支持他们,大家说对不对。我希望log和紫金庭园应继续努力,支持你们的肯定是多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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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P>ZZBJY,请注意邻居们的团结好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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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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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P>支持LOG,也希望开发商给我们个计划-例如更换玻璃完成日期</P><P>让我们感觉到被落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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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P>应该以友好的态度去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随便指责,这样更有实际的意义。
我同意职业侠客的看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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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vian</I>在2005-3-1 10:09:25的发言:</B>

<P>对于楼主的贴子,我觉得是这样子的:</P>
<P>1、论坛是自发组织的,几位领头人是主动自发的为大家谋福利,他们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牺牲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来为大家做事,他们愿意这样做并不代表他们有义务或必须这样做,这是不同的概念,请楼主不要混淆;</P>
<P>2、论坛并没有办法得到所有业主的联系方法,即使他们想通知到所有业主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通知业主不到位,或没有通知全体业主,这是KFS的问题,请您与KFS沟通;</P>
<P>3、关于坛子里的业主是不是过多的考虑了个人利益的问题,这一点我们在进行投诉时已经声明,是部分业主的投诉,而且投诉书后附有每位参与业主的亲笔签名,我们从来都没有说过要代表全体业主;</P>
<P>4、KFS的承诺是玻璃全换,不会因为你没参加恳谈会就把你忘记了,所以请你放心,虽然付出努力和承担压力的是少数业主,但得到好处的可不限于这百来户人家;</P>
<P>5、论坛是提供给业主交流和沟通的平台,有意见可以提,请控制情绪,不要随便指责谁,当然,你随时可以把联系方式告诉版主(告诉我也可以,呵呵),下次应该会通知你。</P>

<P>
<P>有道理!</P>
<P>其实是开发商没做好工作!只有开发商有我们所有业主的电话。</P>
<P>非常感谢LOG和紫金庭园等各位热心业主的无偿付出!</P>

<P>请您抵制日货!</P>

<img src="attachments/dvbbs/2005-3/200531222731485.jpg" border="0"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attachments/dvbbs/2005-3/200531222731485.jpg\');}"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

难道我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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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过开发商能够把玻璃换了也值得鼓励一下!</P>
<P>希望开发商再接再厉!兑现承诺!</P>
<img src="attachments/dvbbs/2005-3/200531223412821.jpg" border="0"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attachments/dvbbs/2005-3/200531223412821.jpg\');}"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1 22:34:18编辑过]

hoH7JQo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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