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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公

留学生公寓项目新方案出笼 通报 9月22日晚7点会议 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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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wahaha111 发表于 2012-8-19 23:46
呵呵,你这个方案有创意。不过22幢的tx更加不乐意

两侧圆弧型可避免你的担心,这个在设计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不过纵观ZJG校区的所有设计,似乎除了风水设计不错,建筑设计的太让人无语了,
当然建筑的质量更雷人。
用了10年的只能和用了50年的建筑媲美{:02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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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3公 于 2012-8-20 12:26 编辑
wahaha111 发表于 2012-8-19 23:46
呵呵,你这个方案有创意。不过22幢的tx更加不乐意


猪油的分析、观点和创意也不错,22幢能够理解的,像把刀,呵呵,想起老歌“大刀向。。。”
但是,所有的建议设计者和决策当局都不在意,这就是“强人”意识。

市规划局反馈渠道http://www.hzplanning.gov.cn/index.aspx?tabid=1b026382-2eff-4246-a298-a246b25faa27

请各位建议者发言。其他渠道:

省发改委社会处87054895
省发改委信箱浙江省政府1号楼310025电子邮件:sfgw@zj.gov.cn
省发改委网上投述http://service.zj.gov.cn/was/portals/service/projectASuccess.jsp?unid=330000002482031013-000-11B6104F12A7E2B0FF3B50F21D85C4E1-1-001#
省发改委网上在线咨询http://service.zj.gov.cn/was/portals/service/projectASuccess.jsp?unid=330000002482031013-000-11B6104F12A7E2B0FF3B50F21D85C4E1-1-001#

市规划局88368303
市规划局用地管理处88368303lxm@ghj.hz.gov.cn

杭州市西湖区河道监管中心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85129323许先生(12319市城管热线联系人)
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龚晓春科长,西湖区城管办西湖区河道监管中心,通信地址:文三西路9号
西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http://wsxf.hzxh.gov.cn/
本机关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的机构为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2:00,14:00—17:30。联系电话:85129319,传真号码:85129319。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9号,邮政编码:310012,电子邮箱地址:xh.cgb@hz.gov.cn
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cgb.hdjg@hz.gov.cn在线http://www.hzhdjg.com/Sitemanage/page/AdviseNew.aspx?type=2
中心主任宋肖锋85866216
中心副主任蔡国强85866212
中心副主任岳巍85866210
中心副主任梁旭85866230  
水域监管处85866215
http://www.hzhdjg.com/Sitemanage/page/AdviseNew.aspx?type=3受理编号:20120319430

杭州市西湖区信访局http://app.hzxh.gov.cn/wsxf/letterSendok.jsp 查询编号为:201208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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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0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让鼠标闲着

本帖最后由 3公 于 2012-8-20 10:38 编辑

转:
港湾家园22幢业主/住户的基本意见是:保留河湾,反对填河盖楼。

居民惶惶,学者忧忧,孰能安居,孰能乐业。在此,谨向决策层提出订正该项公示的重大变动,在充分听取港湾家园业主建议的同时,以缜密的态度、科学的精神、和谐的原则,认真考虑业主的意见,保港湾以宁静,拓学业以深远。

大家共同疑虑的主要有:原规划3幢多层建筑,现改为两座留学生公寓高楼,是否考虑原住地居民和相关业主的意见,是否会再次构成对原住地居民及相关业主的权益侵害;是否对在申报和审批中可能存在的数据不符或虚假等规避行为的制约措施;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安全补救措施。

上策:保留河湾,拓展水道,用作景观,提升会馆、家园、学生公寓形象;保留河湾辟建幼儿园,给孩子留下美好,以补前缺;另辟西区建综合“国际村”,避免冠名上的敏感取向,争取在北清复交浙5校中独占鳌头,不负使命;尽量扩大水域,以主裙楼相结合的构想,调整原多层方案,依水而建,让河湾成为家园、会馆、学生公寓的视觉景观中心,不仅有助于提升区块整体形象,而更是因为“水”的灵感;结合现有学生公寓通道,多考虑地下潜力。
中策:恢复原“三幢7层方案”,代价是放弃利用上策弥补前缺的机会。因失去抚恤教职员工抱怨配套不足心态的机会,继续“欠账”再次留下遗憾。族滨洋河属杭州市区河道长效管理范围,应严格按规程管理,不得规避。从景观风水角度看,损格破局,极不协调,是为犯忌。
下策:“二幢11层方案”除了中策内涵的缺陷外,填塞河湾挤占河道,严重违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然法则;设计构思不仅自身意识晦暗,同时也给居民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思维僵固,体块过于庞大,缺少人文气息,价值取向单一,与著名学府距离颇大;民居与学生宿舍紧邻,缺少缓冲地带过度,潜在隐患不少,唯民怨难抚,恐受重累;河湾天赐,必有其宝,填河堵水与天时地利人和相悖;高楼群立于弹丸之地,争一水而拥塞立锥,构思滑稽,不敢恭维。古训有言: 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功。时下利欲膨胀,红尘滚滚,然利之所系,弊有所权。安居方能乐业。

支持者可以向杭州市规划局转达,别让鼠标闲着!
http://www.hzplanning.gov.cn/index.aspx?tabid=1b026382-2eff-4246-a298-a246b25faa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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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0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3公 于 2012-8-20 11:35 编辑

市规划局信访编号20120411
信件序号:20120411信件类型:其它提交时间:2012-8-20 10:54:14
信件标题:对浙大紫金港校区留学生公寓项目的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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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0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04-06 与发改委沟通函:

内容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拟在族滨洋河填河盖楼,引发非议——中日青年交流中心及留学生公寓http://zzhzbbs.zjol.com.cn/thread-10798532-1-1.html。敬请政府垂察。

找政府,是为解决问题,不是请求打发。请将今天的意见转告发改委领导和相关政府部门:填河盖楼的确违背政府和民间的倡议和努力,请慎重其事,谢谢。

当日下午5点后通过http://service.zj.gov.cn/was/por ... 50F21D85C4E1-1-001#贵委“网上咨询”渠道,反映:“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拟在族滨洋河填河盖楼,引发非议——中日青年交流中心及留学生公寓http://zzhzbbs.zjol.com.cn/thread-10798532-1-1.html。敬请政府垂察。” 详情请查询交谈记录。今日打搅,实属恳切,望领导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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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0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留学生公寓项目建设规模有关数据的异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贵委浙发改函[2010]400号《省发改委关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留学生公寓(一期)工程项目建设书批复的函》中第五条、该项目用地面积为:20.93亩,建筑总面积为:39847平方米。按数据计算其容积率近2.7。在教师住宅区内建造留学生公寓,且这么高的容积率指标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及政策标准?
奇怪的是根据贵委浙发改函[2010]400号的批复,浙大发基[2011]6号《浙江大学关于请求紫金港校区留学生公寓(一期)可行性报告审批的报告》中,在用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将近2.7的容积率变成1.82上报。这不是计算错误,而是为能顺利通过该项目审批所做的一种数字游戏。
另学校将该处原规划3幢多层的建筑,现改为两座留学生公寓的高楼,严重侵犯了北区住宅区居民的权益。
上述反映的问题请涉及审批的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核实,并依法行政。

查询编号000010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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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猪油渣 于 2012-8-20 12:25 编辑

这个位置的建筑如果设计成猪腰的形状,腰心和对面的宾馆子母环抱,造7层,应该是对周边的影响是最小的,寓意也非常不错。

距离泰和路的位置也可以比较远,对住户影响最小。

前面画的图重新改了下,但还是非心中所想,下面弧度再向上同时转动15度左右就好了,没专业软件,将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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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3公 于 2012-8-30 22:48 编辑


就不改,气死了算


周边还有足够空间用于环境优化
这个设计公司也不知为什么要和大家过不去
如果是设计能力不够,真的不要接这个活
那样的设计怎么能流芳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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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唯一可行的可能被校方接受的方案是维持原七层建筑,把中日大楼赶到西区去。校方更改方案就是因为中日大楼的2000万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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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3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河湾里长出的竹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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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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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北边的楼7层,南边的楼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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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8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很多方案可以考虑,相比之下,现方案费料费工,仅仅是一个“房子”,几乎没有创意,愧对“学府”,羞煞东方剑桥。不知是决策当局哪里出了问题,还是有意见的哪里出了问题,总之,肯定是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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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7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港湾家园已经开始填河盖楼了,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进行填湖了!

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建设部门的无良无德与无法无天,我们利益相关的业主反对意见过于软弱低效,再加上广大利益相关业主的麻木不仁、漠不关心、甚至冷眼旁观••••••
呜呼,哀哉!
既如此,
建设部门敢在公示结束前便开始施工,敢于在周围业主大量的骂声之中,便开始大胆地填河湖盖高楼!
这一切,就显得如此顺理成章,一切皆在意料之中••••••
强烈抵抗与抗议,也许还有点用;斯文地与他们文来文去,我们终究会不断地屡次被他们忽悠!到时候,高楼落成,人家巨款入账,我们这些人还在那里轻声细语地讨论议论呢!
因为,他们只在乎金钱利益,只在乎官傻冒,只在乎他们自己的利益!
他们是不会真正在乎什么科学发展观的,不在乎什么可持续发展、又好又快、和谐发展的;在巨额金钱利益诱惑面前,他们是不会关心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等的和谐相处的。
事实胜于雄辩!
觉醒尚有希望!
沉默永远受难!


我敢断言:自从开始填河湖准备盖高楼的那一时刻起,港湾家园从此将少有宁日,尤其是22和23幢的业主们!3年左右的施工建设期间,带给广大业主诸多的烦扰与痛苦伤害自然不必多说,前面已经有圆正-启真饭店的建设为例;待到A、B大楼建成投入使用之后,他们将会以“全新的姿态与视角”源源不断地带给“港湾家园全体业主们”诸多“惊喜”!会让您们应接不暇,难以承受其重!

港湾家园填河湖盖高楼的“坏处和影响”是多方面的、全面而且深远的,我不想在此赘述,相信您们动动脑子都会懂的,毕竟大家都是“白骨精”。

既然广大利益相关业主都是如此的漠视与沉默,我又何必因为此事而徒增烦恼呢!

罢!罢!罢!我还是与大家携手一起来“消受” 填河盖楼带来的诸多“惊喜”吧!


晚上九点半过了还在吵,,,
早上(2012年9月7日,周四),7点不到,填河的机器就开始轰鸣!
居然赶在我的闹表之前,把我吵醒!
非常过分!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不法分子是想闪电制造既定事实,生米煮成熟饭,赶在反抗有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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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1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鼠辈!鼠辈!发在原本是乱喷口水的口水论坛,又有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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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1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9月11日下午
已将论坛网址上报,希望有关部门关注
同时请求与有关方面进一步交流
希望大家通过相关渠道继续反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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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8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留学生公寓与港湾家园---希望有更多的利益相关业主一起进行合法地、理性地维权!
关注留学生公寓与港湾家园---湖里的泥巴他们如何倒进去,就得由他们原样挖起来!
issac999您好!您的沟通交流会的简报写的很好,如实记录了实际情况,深入分析了问题的关键与症结!

2012年9月13日上午9点半,我本人是亲自参加了这个与校方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沟通交流会的。我亲自见证了一切全过程!
除了党办校办副主任、基建处副处长和恒业公司副总之外,还有发展联络办、校工会、信访办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上帝保佑、伟大的党保护我们,我们参加完沟通交流会之后,没有受伤,没有受到威胁和攻击,毫发未损!全身而退!

所以,希望有更多的利益相关(直接或间接的)、关心这件事的港湾家园的业主老师,大胆地站出来,大家一起并肩战斗,进行合法地、理性地维权!

事实胜于雄辩!
觉醒尚有希望!
沉默永远受难!

希望有更多的利益相关(直接或间接)、关心这件事的业主老师,大胆地站出来,大家一起并肩战斗,进行合法地、理性地维权!


关注留学生公寓与港湾家园---希望有更多的利益相关业主一起进行合法地、理性地维权!

现在,就是因为“违法所得利益”远远超过“违法可能冒的风险或付出的代价”,所以,大量贪欲分子,屡屡以身试法。

如果大家都是坐视不管,默认或默许,那么他们就会永远屡试不爽的!

我们一定要让利欲熏心的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要让做错事情的人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湖里的泥巴他们如何倒进去的,就得由他们自己一点点挖起来运走!这就是违法者应该付出的代价!

这是最起码、最基本的惩罚与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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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3公先生报道:中日青年交流中心及留学生公寓 沟通通报:没有回复,恢复施工,9月20日上午10点中日青年交流中心及留学生公寓沟通通报:没有回复,恢复施工,9月20日上午10点

http://zzhzbbs.zjol.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388408&fromuid=3057490


这样的结果,我早就预料到了,也早就提醒过您们:维权远未成功,同志尚需坚持加倍努力,不要对这些贪婪的建筑开发商、只会关心自己的利益及官纱帽的主管部门人员,抱有任何的希望与幻想!!!

3公 老先生您好!您们目前的维权姿态与方式方法,就有点像100多年前的,疾贫残弱的旧中国的维权状态!其结果,必然是任人宰割、任人欺凌!

港湾家园多数业主向来目光短视、乐于安逸、少有忧患、擅长健忘、人心涣散,无力凝聚!!!

无论是北面的
创业街还是南面的中日青年交流中心及留学生公寓
港湾家园业主方终将是失败者、受害者!

一切都是因果使然,一切都是自然而然!

无论是
创业街还是中日交流中心及留学生公寓,港湾家园业主方终将是失败者、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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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2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3公 于 2012-9-22 10:28 编辑

大自然好!大家好!

3公自注册以来坚持奉行以反映群体意见为主的观点,如实反映小区具有代表性的热点问题的各方意见,3公并非是某一位特指的个人,也不是简单意义上的自然人,而是一种群体意识,也是一个动态的群体意识;凡是观点符合的,无论正反都将自动列入相应的观点方。

今晚7点在乒乓球活动室(社区办公室楼上,业委会办公室隔壁)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欢迎各位加入3公意识的讨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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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2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22日晚部分业主在业委会办公室隔壁的乒乓球活动室就“中日青年交流中心及留学生公寓”及反对填河盖楼进行了讨论。
在与业委会沟通时,大家一致表示:业委会必须尽快表明态度;如果业委会不能对此提议做出直接明确的回答,业委会也必须承担业主大会赋予不可推卸责任;业委会主任不应该站在其他方面的立场不替业主考虑,更不能耍两面三刀的伎俩,这也是对业委会的“诚信”质疑。希望业委会端正态度,接受批评,遵循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优良作风。


同时,因业委会没有按照议事规程通知全体业委会成员参加召集的会议,被董老师提议“中止”业委会委员的王老师在会上作了严正声明;董老师坚持表示:“中止”是合乎规程的,如果不对,有关上级会对“中止”的意见要求纠正,现在没有回复,就表明有关上级是支持的。
不清楚董老师所指的“有关上级”为谁?按照业委会规程,业委会经由全体业主通过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直接责任方应该是业主代表大会。董老师不懂还是业委会不明白?是不是业委会根本就认为是业主搞错了?


会上,董老师在辩解物业状告业主官司问题上竟然反问业主:你们以为官司的结果是他个人造成的吗?司马昭之心其观点不言而喻。对此业主也提出尖锐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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