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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见血 房价立马下降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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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政策还是没有一针见血! 要想房价到合理水平,根本性的措施: 1. 增加土地供应量;(供求关系是根本) 2. 限定开发完成时间,而不只是开工时间,对于大楼盘可分期制定计划,不及时完成重罚,而不是轻罚;(防止圈而不建,增加有效供应) 3. 每户家庭只能拥有1套住房!超出部分,每年收取超额土地使用金,每增加1套,使用金比例就要大幅增加。这样可从根本上防止黄牛,富人也不会无节制地买房。(减少土地浪费)(土地毕竟是稀缺资源,如同空气和水,大家都要靠它生存) 4. 减少旧城改造,特别是一些花架子的东西,把更多资金用于郊区建设,这样既建设了城市,又不会引起拆迁的纠纷,新移民也有合适的住处与工作,大家安居乐业,有什么不好?!何必只在市中心螺蛳壳里做道场??!!(增加可利用的土地) 这些想法都很简单,做起来也很方便,效果立杆见影,于国于民都有好处! 关键是官老爷们有没有“3个代表”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哼哼[em05] 修改摘要:标题不够吸引人,重新写了一个,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9 10:18: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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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痰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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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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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oy123在2003-9-18 14:40:00的发言: 根本性的措施: 1. 增加土地供应量;(供求关系是关键) 2. 限定开发完成时间,而不只是开工时间,对于大楼盘可分期制定计划,不及时完成重罚,而不是轻罚;(防止圈而不建) 3. 每户家庭只能拥有1套住房!超出部分,每年收取超额土地使用金,每增加1套,使用金比例就要大幅增加。这样可从根本上防止黄牛,富人也不会无节制地买房。(土地比较时稀缺资源,如同空气和水,大家都要靠它生存) 4. 减少旧城改造,特别是一下话架子的东西,把更多资金用于郊区建设,这样既建设了城市,又不会引起拆迁的纠纷,新移民也有合适的住处也工作,大家安居乐业,有什么不好?!何必只在市中心螺蛳壳里做道场??!! 这些想法都很简单,做起来也很方便,效果立杆见影,与国与民都有好处! 关键是官老爷们有没有“3个代表”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哼哼
1/增加土地供应量?有没有听说过“耕地指标”这件事?土地供应量是想增加就增加的? 2/限定开发完成时间?开发商的资金成本是否会上升?上升部分谁负责? 3/每户家庭只能拥有1套住房?想恢复计划经济?有钱人的资金肯定需要有方向投资,如果中国投资成本过高,资金就会外流。 4/ 减少旧城改造?那用什么方式来取得土地建新房呢? 这些想法都很简单,做起来也很方便,效果立杆见影,与国与民都没有好处----当年就做过了,发觉不对,才要改革。 劝你读一些经济学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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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的! 比如:“每户家庭”什么意思?如果单身算不算“一户家庭”?两个都有房的、单身的人结婚了,难道必须要退出一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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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18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顶峰123在2003-9-18 14:53:00的发言: 1/增加土地供应量?有没有听说过“耕地指标”这件事?土地供应量是想增加就增加的? 2/限定开发完成时间?开发商的资金成本是否会上升?上升部分谁负责? 3/每户家庭只能拥有1套住房?想恢复计划经济?有钱人的资金肯定需要有方向投资,如果中国投资成本过高,资金就会外流。 4/ 减少旧城改造?那用什么方式来取得土地建新房呢? 这些想法都很简单,做起来也很方便,效果立杆见影,与国与民都没有好处----当年就做过了,发觉不对,才要改革。 劝你读一些经济学的书!
我读的经济书确实不多,但: 1. 可以扩大城市,提高容积率(对老百姓来说和提高土地量差不多)。 2. 也不是要开发商立即就开发完成,至少不至于一块并不算很大的地开发个10年8年的,如果不考虑土地升值,实际上紧凑一点开发成本更省,因为加快了资金流动。 3. 有钱人的投资与消费渠道很多啊,买卖土地除了让GDP虚增以外,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倒是过高的房价极大地抑止了中下阶层的消费水平。 4. 同问题1回答;另外由于要拆迁安置,增加的房子量并不很多,而拆迁户又往往不满意,还不如就让他们住市中心的破房子,另外建设新区域好了。 “当年就做过了”? 我不清楚,能告诉我什么时候有什么类似措施吗?是这个措施导致经济落后的吗? 不过我知道外国有不少是采用累进费率等措施限制多套房子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8 15:20: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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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oy123在2003-9-18 14:40:00的发言: 3. 每户家庭只能拥有1套住房!超出部分,每年收取超额土地使用金,每增加1套,使用金比例就要大幅增加。这样可从根本上防止黄牛,富人也不会无节制地买房。(减少土地浪费)(土地毕竟是稀缺资源,如同空气和水,大家都要靠它生存)
还是那句话,用什么来判断一个家庭的概念?一人单身算一个家庭吗?一对夫妻是一个家庭吗?一人单身和父母同住也是一个家庭啊,这个人如果一辈子不结婚就只能和父母住一辈子了?老两口和小两口住一起算一家还是两家?全家三代是个大家庭啊,只能挤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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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18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锡兵在2003-9-18 14:53:00的发言: 难的! 比如:“每户家庭”什么意思?如果单身算不算“一户家庭”?两个都有房的、单身的人结婚了,难道必须要退出一套吗?
很简单,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算是同1户。子女成年可以独立立户。单身也算一户。结婚后要么卖掉1套,要么交超额土地使用金。 注意超额土地使用金是每年都要交的,而不是一次性交,因此对处理分户,结婚等事情上,操作起来不会太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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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18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bomb在2003-9-18 15:23:00的发言: 还是那句话,用什么来判断一个家庭的概念?一人单身算一个家庭吗?一对夫妻是一个家庭吗?一人单身和父母同住也是一个家庭啊,这个人如果一辈子不结婚就只能和父母住一辈子了?老两口和小两口住一起算一家还是两家?全家三代是个大家庭啊,只能挤一套房子?
我上面刚回答,1户是指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可以单独立户,和现在是否跟父母住在一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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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oy123在2003-9-18 15:25: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锡兵在2003-9-18 14:53:00的发言: 难的! 比如:“每户家庭”什么意思?如果单身算不算“一户家庭”?两个都有房的、单身的人结婚了,难道必须要退出一套吗?
很简单,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算是同1户。子女成年可以独立立户。单身也算一户。结婚后要么卖掉1套,要么交超额土地使用金。 注意超额土地使用金是每年都要交的,而不是一次性交,因此对处理分户,结婚等事情上,操作起来不会太困难。 [/quote] 哈哈,原来你在鼓励非法同居啊[em03][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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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18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bomb在2003-9-18 15:29:00的发言: 哈哈,原来你在鼓励非法同居啊[em03][em05]
如果你为了用有2套房子的同时,采取一辈子同居而不结婚的措施,来逃避费用,我也无话可说:( 反正我是不会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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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bomb在2003-9-18 15:29: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Roy123在2003-9-18 15:25: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锡兵在2003-9-18 14:53:00的发言: 难的! 比如:“每户家庭”什么意思?如果单身算不算“一户家庭”?两个都有房的、单身的人结婚了,难道必须要退出一套吗?
很简单,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算是同1户。子女成年可以独立立户。单身也算一户。结婚后要么卖掉1套,要么交超额土地使用金。 注意超额土地使用金是每年都要交的,而不是一次性交,因此对处理分户,结婚等事情上,操作起来不会太困难。 [/quote] 哈哈,原来你在鼓励非法同居啊[em03][em05] [/quote] 哈哈,同意。恐怕有违反人权的嫌疑吧?结婚就要接受某种意义上的惩罚了。 那我离婚的时候,那套房子能原价买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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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oy123在2003-9-18 15:34: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bomb在2003-9-18 15:29:00的发言: 哈哈,原来你在鼓励非法同居啊[em03][em05]
如果你为了用有2套房子的同时,采取一辈子同居而不结婚的措施,来逃避费用,我也无话可说:( 反正我是不会这样的! [/quote] 敢问仁兄贵庚?思想如此守旧,这种事情都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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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18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13楼,我还不算老,思想可能确实比你保守多了。 不过,你不觉得永远不结婚而知识同居真的没有坏处?子女心理不会有问题,上学等不会有问题?这些坏处还不足以抵消你逃避一些税费的好处? 而且,我好像没听说台湾,汉城等地方,因为采取这样的措施,而大量同居却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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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oy123在2003-9-18 15:47:00的发言: 13楼,我还不算老,思想可能确实比你保守多了。 不过,你不觉得永远不结婚而知识同居真的没有坏处?子女心理不会有问题,上学等不会有问题?这些坏处还不足以抵消你逃避一些税费的好处? 而且,我好像没听说台湾,汉城等地方,因为采取这样的措施,而大量同居却不结婚!
德国汉堡许多夫妻办离婚后将所有财产归到一个人的名下,另外一个人就可以得到政府的救济房(类似我们说的廉租房)。然后他们的生活一切都和以前一样。不同的是他们将救济房转租给移民,这样无形中每个月多了笔房租费。[em06] 感情的事情不是靠一张结婚证来维持,再说有几个人见过自己父母的结婚证是什么样子呢?至于读书,单亲子女也可以报户口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8 15:59: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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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18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bomb在2003-9-18 15:55:00的发言: 德国汉堡许多夫妻办离婚后将所有财产归到一个人的名下,另外一个人就可以得到政府的救济房(类似我们说的廉租房)。然后他们的生活一切都和以前一样。不同的是他们将救济房转租给移民,这样无形中每个月多了笔房租费。[em06] 感情的事情不是靠一张结婚证来维持,再说有几个人见过自己父母的结婚证是什么样子呢?至于读书,单亲子女也可以报户口啊。
国外失业人员都能得到良好的救济,我们国家不可能办到,你不必担心人们普遍能通过离婚来谋取很多好处。 理论上说,现在的政策完全可以通过离婚后同居来向政府申请额外的廉租房,或经济房,而且如果是经济房,复婚后也不必收回,也不会有额外的费用,好像也没有什么人这样做啊?!按照我说的方法征收额外土地使用金,如果复婚的话,就要抛出房子,或增加额外费用,应该是打击了这种行为而不是鼓励啊?! 感情的事确实不是靠1张证书能维持的,但1张证书毕竟对维系家庭相对稳定,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还是有不少用处的。世界上也没有哪个国家抛弃婚姻制度啊。 至于对家庭生活,子女成长带来多大不便,你认为很小也随你,反正我认为影响不小。举个例子,在我们国家,不结婚就不能领准生证,没有准生证就要罚款,会有很多麻烦,报户口也成问题,等等。如果你喜欢结了又离,离了又结,好玩,也随你便,不过我想跟从者不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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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18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离题了:) 赞成的,反对的都请灌点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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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完全赞同楼主观点。 股市挤压泡沐就是从二级市场开始的,楼市从二级市场开始治理同样会最终影响一级市场的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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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8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我认为还是新政策可操作性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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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19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2级市场对1级市场当然有影响,但要治本必须从1级市场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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