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47|回复: 9

知道吗,您钱袋子里的钱在流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27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知道吗,您钱袋子里的钱在流失!
  
尊敬的各位高层住宅业主,你们好!告诉您一个也许您还不知道的事实,您钱袋子里的钱在流失,想知道吗?那就花点时间听我慢慢说来。
您物业的生活用水是经小区专有水泵输送的吗?您的水费是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的吗?您所缴纳的物业费是否还包括二次供水的能耗费、设备维护费和蓄水池清理费?如果是,我再问您,你们的物业公司是否与城市供水企业签定过小区总水表至物业区域内最终用户水表外设施设备及管线的代为管理、维护和向最终用户代收代缴水费的协议?你们小区内业主共有供水系统的设施设备在交付使用时(也就是你们入住前),城市供水专业单位是否参与了验收?如果没有,我就将上述五个问题中所隐含的故事告诉你们。希望能引起您的兴趣。
城市高层住宅的兴起,让城市供水专业单位很是伤脑,原本由国家承担的公益性的城市供水,在资金、技术、管理等问题上出现了困境,所以就一直没有接手管理高层建筑的供水管理和服务,房主或产权单位想当然的接过了自己单位总水表以内的供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工作。
200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可以说,这是为城市供水单位而设计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高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设置转输加压站、蓄水池等二次城市供水设施,并由产权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第十五条),“从进户总水表至用户的供水设施由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维护和管理。”(第二十条)在捞到如此尚方宝剑之后,城市供水单位便猖狂了起来。许多开发商为获得销售许可不得不与供水单位签订城下之盟,于是,竣工验收形同走马观花,有些连走马观花都省略了去;于是,所有小区首家物业服务企业都承担了对物业区域内最终用户门外的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代收代缴水费的工作;于是,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中包括二次供水的公共能耗费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的费用也就顺理成章了;于是,当供水设施和设备损坏时,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也被启用了;于是,用户、业主、供水、物业服务企业四者之间在水的问题上的矛盾和冲突开始爆发。很多专家学者说,城市供水的公益性、专业性和安全性到哪里去了!《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关于城市二次供水的行政规章是对国有供水企业小集团利益的保护,是好了一家,损了大家的历史败笔。
这世界明白人终究还是不少。2006年,浙江省人大通过了《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浙江省政府为落实条例而制定了《浙江省物业区域内相关共有设施设备管理办法》。这两个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城市二次供水的问题上与2005 年《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完全对立。为便于对照,我在此载录如下: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住宅物业的最终用户,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专有部分以单个业主作为最终用户;
(二)部分业主共有部分以该共有部分的全体业主作为最终用户;
(三)全体业主共有部分以全体业主作为最终用户。
第三十六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不得强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确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的,应当签订委托代收协议,并支付相应的代收手续费。”
第四十三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移交给相关专业单位,相关专业单位应当接收,并承担维修、更新、养护责任。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根据省人大的要求,省政府在2007 年制定了《浙江省物业区域内相关共有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定“本省物业区域内相关共有设施设备的建设施工、移交接收、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共有设施设备是指物业区域内分户门外配置的给排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
第七条规定:“物业区域内相关共有设施设备经专业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相关专业单位负责管理。”
第九条规定:“专业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的,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维修养护的主要事项和费用支付的标准与方式。”
第十二条规定:“相关专业单位接收管理物业区域共有设施设备后所发生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等费用,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专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接收管理物业区域共有设施设备的,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接收管理。
具备接收管理条件的,专业单位接收管理不及时,造成物业区域内业主正常生活受到影响或人身安全和财产受到损害的,专业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还有一些就不转载了,大家可以去网上查。
我征询了律师意见,省人大是地方立法机关,其法规大于省政府的行政规章;同级别的规章看时间早晚,晚大于早。大家都有文化,自己去斟酌。
两个新法规出台已经五年多啦,各市、县政府有否出击?大家去看。反正水务公司是不会主动上门接收的(有个特例,若干年前,紫云山庄的物业走了,业主委员会散了,当地的水务公司不仅改造了全部管线,还接收了物业区域内的全部共有设施设备)。我们的住宅是我们生活一辈子的地方,如果水务公司不接过去,小区内那么多设施设备还不得要坏几轮!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合同中是不包括替你支付更新改造设施设备费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用完了业主还是要再掏钱的!
您怎么办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自己钱袋子自己要管牢。反正我是已经建议我们小区行动了!
麻烦您,如果回帖时请回答我开始提到的几个问题,谢啦!

                                                                                                                         隔壁邻居
                                                                                                                         2012.09.2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7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请楼主说说看,我们应该怎么办?或者说政苑小区的问题怎么解决?大家认真听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7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太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兰州烧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薛定谔的猫猫 发表于 2012-9-28 09:55
兰州烧饼

wenzhang 文章太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早就提出来了,政苑无人响应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层、小高层的物管费高于多层,高出部分已经包含了自来水加压费、电梯费等!另外,电梯的广告费,属于高层、小高层业主收益或贡献,也可以折抵部分物管费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钱在流失,是业委会配合物管在偷业主口袋里的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要这样简洁,才具有煽动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3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层、小高层要吃业委会和物管一辈子的苦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百井人家
临平万达
城站公交站
湖翠里航拍
金钥匙航拍
玖樟台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2-24 01:19 , Processed in 0.056810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