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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顶老糨糊

[江湖堂] 野百合也有春天,糨糊也有组织!随性随心随缘,做人不能太兽血沸腾!!!今天从20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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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欲因之梦吴越,一夜飞度镜湖月。
湖月照我影,送我至剡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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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身世自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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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采桑子

轻舟短棹西湖好
绿水逶迤
芳草长堤
隐隐笙歌处处随

无风水面琉璃滑
不觉船移
微动涟漪
惊起沙禽掠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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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怅卧新春白袷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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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公宿处今尚在,渌水荡漾清猿啼。
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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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门寥落意多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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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
千岩万转路不定,迷花倚石忽已暝。
熊咆龙吟殷岩泉,栗深林兮惊层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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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问:个人既然没有处置自身生命的权利,又怎么能把这种他自身所并不具有的权利转交给主权者呢?这个问题明显难于解答,因为它的提法不对。每个人都有权冒死的危险,去求生。难道有人会说,一个为了逃避火灾而跳楼的人是犯了自杀罪吗?难道有人会追究,一个在风浪里被淹死的人是在上船时犯了不顾危险的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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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楼隔雨相望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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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条约以保护缔约者为目的。谁要达到目的就要有手段,而手段是和某些冒险、甚至于是和某些牺牲离不开的。谁要依赖别人去保护自己的生命,在必要时也应当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而且公民也不应自己判断法律要求他去冒的是哪种危险;当君主对他说:“为了国家的缘故,需要你去效死”,他就应该去死;因为正是由于这个条件他才一直在享受安全,而且他的生命不再单纯地只是一种自然的恩赐,而是国家的一种有条件的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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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云青青兮欲雨,水澹澹兮生烟。
列缺霹雳,丘峦崩摧。洞天石扇,訇然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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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珠箔飘灯独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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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采桑子

天容水色西湖好
云物俱鲜
鸥鹭闲眠
应惯寻常听管弦

风清月白偏宜夜
一片琼田
谁羡骖鸾
人在舟中便是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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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远路应悲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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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罪犯处以死刑,也可用同样的观点来观察:正是为了不至于成为凶手的牺牲品,所以人们才同意,如果自己是凶手的话,自己也得死。在社会条约里,人们所想的只是要保障自己的生命,而不是结束自己的生命;不能设想缔约者的任何人,开始就预想着自己要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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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冥浩荡不见底,日月照耀金银台。
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
虎鼓瑟兮鸾回车,仙之人兮列如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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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采桑子

残霞夕照西湖好
花坞苹汀
十顷波平
野岸无人舟自横

西南月上浮云散
轩槛凉生
莲芰香清
水面风来酒面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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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一个为非作恶的人,是在攻击社会权利,由于他的罪行成为祖国的叛逆;他破坏了祖国的法律,就不再是国家的成员,甚至是在向国家开战。此时保卫国家就和保护他本身不相容,两者中必须有一个毁灭。对罪犯处以死刑,与其说是把他当作公民,不如说是把他当作敌人。判决和起诉就是他已破坏了社会条约的宣告和证明,因此他不再是国家的成员。既然他至少也曾因他的居留而自认是国家的成员,所以就应把他当成公约的破坏者而流放出境,或当作公共敌人而处以死刑。因为这样的敌人并不是一个道德人,而只是一个个人罢了;而且只有这时,战争的权利才是杀死被征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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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已经有人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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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人们也许会说,惩罚一个罪犯是个别的行为。笔者承认是,这种惩罚不属于主权者;主权者只能委任别人而不能由自己加以执行的权利。笔者的全部观念是前后一致的,不过笔者却无法一下子全部都阐述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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