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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玻璃的问题分析和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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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玻璃的问题,最近本人做了很多咨询、调查,现将结果向大家汇报一下。

1、时间问题:翰墨香林的设计图纸审批在0203年,跟下沙的高教园区的房子设计基本一样。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从紫金庭院的案例可以看出,200110l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以下简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3.0.34.0.34.0.44.0.74.0.85.0.56.0.2等强制性条文中规定建筑节能应达到50%的要求。为更好的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政府职能部门制定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区实施细则》(CJS003-2002)和《杭州地区节能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技术要点》(CJS004-2002) ,自200251日起施行翰墨香林的设计审批是在上述时间之后,因此,在节能方面应该达到上述标准,紫金庭院的分析完全可以适用在我们这里。

至于,下沙也是高教园区的房子,他们用的是单层玻璃,你们为什么不可以这样的说法,驳斥如下:下沙的房子是哪年的房子,相信大家心里都有数,怎能用几年前的例子来套,而无视国家明确发布的法规?事实上,深圳在1999年的建筑的住宅就已经是中空玻璃了,我们杭州的步伐已经算慢了,难道还要我们向后靠齐?

2、经济适用房成本问题:有种说法为翰墨香林是经济适用房,选用中空玻璃,会增加成本,为了保证经济适用房价格在‘3000/平方米以下,所以选用单层玻璃。驳斥如下:大家可以去了解一下中空玻璃和单层钢化玻璃的价格差,同种品牌,有的是每平米只差几元,我们就取一个中间值每平米相差20元来计算,每户玻璃取为20平米,玻璃上的总差价为400元,再以每户面积100平米来算单价,每平米比我们原来的价格只高出4元,恐怕这样的差值在计算价格时,也会当作零头被砍掉。所以,中空玻璃对房子的成本影响,基本是可以忽略不计的。(KFS自己也承认差别不大,只是当初没考虑到用中空玻璃)

3、更换玻璃对大家带来的影响:2个熟练工人更换一户玻璃大约需2小时,再加上从玻璃厂定制玻璃的时间,粗略计算一下,小区全部玻璃更换,应该在两个月之内,虽然是超出了200712月底的界限,可是根据法规,如果交房后,业主对房屋某些方面提出整改,那么,所需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所以,我们可以跟KFS协商确定时间。另外,对于已经办理交房手续的老师,因为此问题是共性的,也可以加入此行列。

4、更换玻璃所需成本,按市场价格,中空玻璃为每平米100多元,KFS批发的话,应该在每平米100元左右,每户成本在2000元左右,250户也只有50万元,相当于我们一户人家的房款,小区所有房子除以250,也没有多少吧。而KFS的利润和此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所以KFS承担换窗所需费用,是不成问题的。

5、呼吁:强烈呼吁学校领导能注重我们在翰墨香林碰到的问题,工大老师的收入水平,相信领导是最清楚不过的了,而在翰墨香林买这样一套房子,对绝大部分老师来讲是孤注一掷投入全部积蓄,背负着基本奋斗到退休时才能还清的贷款来买的。很多老师可以说为此到了节衣缩食的地步,我身边的一位老师连为孩子吃一杯2元多的酸奶,都要犹豫。因此,我们这些教职工对翰墨香林的房子投入了怎样的感情,相信领导能够理解。而在目前情况下,领导是否可以指定负责人,帮我们和KFS协商交涉。相信这样,我们这些教职工本着对学校感激之心,和强烈的归属感,会更加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学校的建设工作中的。

注意:顶此贴的同志也即表明会向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问题,请求帮助,如果以后发起签名活动,也愿意参加。
呼吁:要行动的同志,请今天开始先打电话!(本人同此)


[ 本帖最后由 团结就是力量 于 2007-12-21 12: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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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1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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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紫金庭园业主关于节能问题与KFS交涉所用文本

关于“西溪紫金庭园”楼盘严重违反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问题的函 浙江东方蓬莱置业有限公司:我们是贵司开发的杭州市西湖区文苑路“西溪紫金庭园”楼盘的部分业主,现就贵司“西溪紫金庭园”楼盘严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问题的有关事宜,向贵司发此公函。经过我们的审慎调查,发现“西溪紫金庭园”楼盘存在以下问题: 1、严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问题: “西溪紫金庭园”楼盘除个别贵司领导等自购自住的房屋外,门窗普遍采用5mm单片普通玻璃和普通铝合金窗框,墙体为多孔黏土砖墙,墙体未做保温处理。而且门窗多为落地设计,窗墙比大于0.3,有些甚至超过0.5。 自2001年10月l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以下简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3.0.3,4.0.3,4.0.4,4.0.7,4.0.8,5.0.5,6.0.2等强制性条文中规定建筑节能应达到50%的要求。为更好的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政府职能部门制定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区实施细则》(CJS003-2002)和《杭州地区节能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技术要点》(CJS004-2002)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铝合金窗按标准传热系数为***, 其4.2.1条限定在窗墙比小于0.25时,要求南向窗户传热系数不大于4.7(窗墙比为0.30-0.35时,要求窗户传热系数不大于3.2),北向、东西向的窗户要求的传热系数更小;所以小区采用的外窗远远未达到要求;同时外窗是整个外围护结构中最薄弱的环节,至少应采用单框双层玻璃(传热系数3.7)才能满足标准的要求。 “西溪紫金庭园”的设计图纸审查时间约在2002年以后,理应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CJS003-2002)和 (CJS004-2002)设计和施工。 2001年9月25日杭州市建委发出杭建科通知(2001)82号《转发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其第2条规定:“从(2001年)十月一日起,杭州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在方案设计中应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中应增列建筑节能内容;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当审查建筑节能设计的内容,该行业标准中属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应按照《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委托工程设计。”第4条规定:“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要求的,责令建设单位改正,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2002年3月13日杭州市建委又发出杭建科通知(2002)29号《关于发布〈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区实施细则〉(CJS003-2002)和〈杭州地区节能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技术要点〉(CJS004-2002)的通知》,规定《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区实施细则》和《杭州地区节能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技术要点》批准为杭州市地方行业规程,其中与国家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中相对应的强制性条文部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区实施细则》(编号为CJS003-2002)、《杭州地区节能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技术要点》(编号为CJS004-2002)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002年5月18日杭州市建委发出《关于做好实施〈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再次重申“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严格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区实施细则》及《杭州地区节能住宅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技术要点》两个文件的要求。 2004年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发改环资[2004]1276号《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以贯彻落实2004年4月1日国办发[2004]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执行落实到实处。按西溪紫金庭园的规划设计数据看,属于发改环资[2004]1276号二(五)3条“ 二、检查内容:(五)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针对严寒、寒冷采暖地区、夏热冬冷地区、部分夏热冬暖地区重点检查:1.贯彻民用建筑(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情况。 2. 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在设计和图纸审查、竣工验收过程中贯彻建筑节能要求的措施。 3.2001-2003年度重点开发项目(县城、地级市5万平方米,省会及直辖市10万平方米)建设全过程对建筑节能标准的落实,包括立项、可研、报建、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所述的重点检查项目。 综上,杭州市建委及相关国家部委已三令五申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制订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要点;但”西溪紫金庭园”安装的门窗严重违反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我们强烈要求贵司正视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地做出更换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门窗的弥补措施! 2、违反围墙间距比规定的问题: “西溪紫金庭园”芦荻苑5、6幢离南面围墙间距普遍只有3米,个别位置甚至只有0.50米左右,从“工程总平面图”来看,芦荻5号楼南面部分已经超出建筑红线;春雪苑7幢离北面围墙间距只有3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1.4条规定:“建筑物与相邻基地边界线之间应按建筑防火和消防等要求留出空地或通路。”《杭州市城市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六条则规定:“沿建筑基地边界布置的建筑,应与边界外保持适当的间距。界外是空地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板式(长度大于32米)高层、多层、低层建筑与基地边界的南北间距,不小于建筑物高度的0.5倍,且其最小间距不小于5米。”芦荻苑5、6幢离南面围墙、春雪苑7幢离北面围墙间距比违反了上述《杭州市城市建筑管理技术规定》第六条中关于围墙间距不小于5米的规定。 我们认为这可能会影响业主的生命安全,强烈要求贵司按符合围墙间距比规定进行整改! 3、擅自取消清溪苑、茭芦苑水景,更改景观设计;游泳池面积缩水的问题: “西溪紫金庭园”原景观设计内清溪苑、茭芦苑置水景(贵司售楼部楼盘模型和一、二期,三期楼书均为该景观设计),但现在贵司在没有预先通知业主、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修改景观设计,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楼书上的游泳池南北向长和会馆相当,实际上的游泳池南北向长度只有会馆南北向长度的约一半,实际面积为415平方米,比楼书和模型上小了许多,也与标准普通游泳池1050平方(21m*50m)的面积相差许多。水深最深处为1.4米,与通常的游泳池深度1.60 -1.80米的深度相差许多,不适合成人游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而且<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办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房地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退房,并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第5种情形即为“小区绿化率、房屋间距、容积率等外部环境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与承诺(包括构成要约的商业广告)不相符的,但因国家建设需要致使规划改变的除外。” 因此,我们要求贵司就擅自修改景观设计、修改游泳池的大小的行为向业主作出合理的补偿或者修改景观设计和游泳池规格至符合楼书、楼盘模型所示。 4、大部分房屋二楼阳台部分突出却未加顶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 “西溪紫金庭园”大部分房屋二楼阳台部分突出(按:部分小高层为三楼阳台突出),而业主又不能自行封闭阳台,因而突出部分极有可能遇到高空抛物或物品掉落的情况;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亡在杭州已经有过多起先例,突出阳台未加顶棚给业主生活安全卫生带来极大的隐患,不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规定的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遵守保证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的规定。我们强烈要求贵司就该问题做出合理的整改措施。 5、路网间距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 50180-93) 8.0.5.8条款规定:“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小区路离无出入口多层3米;组团路及宅间小路2米;有出入口为5米及2.5米;以上为建筑物面向道路;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为2米和1.5米。” 从总平面图上结合实际看,芦荻苑4/5/7/8幢和梅林苑5/6/7幢(老楼号)/秋雪苑3/4幢,春雪苑1/2/3/4/5/6幢离道路的距离多处只有1米左右,显然违反了上述条款的规定。我们强烈要求贵司就该问题做出合理的整改措施。 6、整改的可实现性: 以“西溪紫金庭园”的售价综合楼面价以及施工用料和质量来看,“西溪紫金庭园”的利润率是较高的;整改至符合相关法规所需要的资金并未给贵司增加过多的成本负担,在经济上贵司是可以承受的。 7、业主的要求: 因之前我们向贵公司提出的几次友好协商的建议被推诿或拖延搁置,所以我们现要求贵司在收到本公函后,于2004年12月20日前就我们提出的问题做出正式、明确的书面整改答复,否则我们将认为贵司已经明确拒绝我们的友好协商愿望,届时我们将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如杭州市节能办、杭州市建委、杭州市规划局、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质监局、发改委、省市消费者协会直至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本地和全国的新闻媒体投诉,披露“西溪.紫金庭园”存在的上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并保留按有关法律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特此致函。 “西溪紫金庭园”业主(签名): 二00四年十二月九日 抄送: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莱茵达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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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1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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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v.jschina.com.cn/gb/jsc ... bject1ai730513.html

杭州紫金庭园小区全部要换中空玻璃

http://house.jschina.com.cn  2005-4-14 10:45:08
  
  你买房了吗?买房前会不会问开发商用的是中空玻璃还是单片玻璃,是复合墙体还是普通墙体?   紫金庭园的业主们就发现,同在一个小区,窗户有的装单片玻璃,有的装中空玻璃。而根据建设部相关规定,必须采取强制性节能手段,使用中空玻璃和复合墙体等有保温效果的建材。   2月27日,紫金庭园的业主们终于要到了开发商的口头允诺:给所有业主免费更换成中空玻璃。这场耗时大半年之久的战争终告一个段落,但也引发了社会对节能建材的关注。现状让号称“住在杭州”的杭州人开心不起来:杭州市节能环保型住宅建设发展缓慢,与南京等同类型城市相比,真正应用科技的节能楼盘比例太少。     “3月7日,是我们紫金庭园各位业主给东方蓬莱置业公司最后的答复时间,但是开发商关于2月27日的会议纪要仍然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我们决定保留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后投诉开发商,也就是东方蓬莱置业公司的权利。”昨天下午,紫金庭园业主代表曹先生对记者说。   去年5月,陆续有一些紫金庭园的准业主在探访未来的新房时,意外发现小区中有些房屋用的是中空玻璃,而大多数房屋使用5mm单片玻璃。东方蓬莱置业公司销售总监王燕向记者证实,从2004年5月起,部分紫金庭园的业主陆续向她反映过小区内玻璃有差别一事,她解释,这些中空玻璃是业主自行付钱更换的。   7月5日,一位网名为“紫金庭园”的业主在一篇《我们的开发商应向通策房产学习》的帖子中,提到通策房产根据杭州市《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细则,在小区外墙玻璃上采用了隔热、保温、隔音效果均比较好的中空玻璃时,这引来了业主们的关注和声援。   11月8日上午,任紫金庭园业主论坛版主的曹先生以网名LOG发表了《关于窗户换装中空玻璃致东方蓬莱置业的建议信》,“帖子中详细引用相关法规规范论述了节能规范对于玻璃、墙体等维护结构的热传导性能要求,突出了免费更换玻璃要求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因而引起了诸多业主的反响”。这一来,要求将单片玻璃更换成中空玻璃的呼声日渐高涨,论坛中对于开发商的“讨伐”也愈演愈烈。   发帖当日下午,曹先生还会同另外4位业主代表找到王燕。对方表示已口头联系过公司老总,并承诺在一周内就更换玻璃一事给业主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然而事情并未像想象中那么顺利。“面对开发商逃避的态度,部分业主开始向主管部门和消协投诉。”曹先生说,“今年2月20日,很多业主聚在金溪山庄举行了一次维权讨论会,最后决定在‘3·15’这天投诉开发商。”   2月27日,东方蓬莱置业公司在延安路某饭店召集部分业主代表举行了会谈,并最终达成了口头协议:开发商免费将小区全部住户的玻璃更换为中空玻璃。     3月4日上午,王燕告诉记者:目前公司已答应将小区内所有业主的单片玻璃更换为中空玻璃,之前部分业主自费更换中空玻璃的费用也将返还。   东方蓬莱置业公司副总裘高尧陈述了换玻璃的3个原因:一是公司调查周边市场后发现,很多楼盘在交房时都采用了中空玻璃;二是国家正倡导建筑行业实行节能标准,公司希望尽自己的一份贡献;三是公司希望能够提升楼盘品质,所以追加了550万元更换玻璃。   至于为什么在设计时没有参考节能新标准,裘高尧表示,杭州市对建设部节能标准的具体操作细则是从200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而紫金庭园小区的设计和施工正好是在地方实施细则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开始的,处于一个空档期。   然而,数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曾查阅了杭州市建委对紫金庭园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其中第十一条要求:‘采用四新技术、强化节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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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1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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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钱江湾花园业主关于“钱江湾花园”楼盘严重违反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问题的函
杭州钱江湾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们是贵司开发的杭州市滨江区“钱江湾花园”楼盘的部分业主,现就贵司“钱江湾花园”楼盘严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问题的有关事宜,向贵司发此公函。
    经过我们的审慎调查,发现“钱江湾花园”楼盘存在以下问题:
    1、严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问题 “钱江湾花园”楼盘除一、二、三期的极少数房屋,四期的大多数房屋外,门窗普遍采用5mm单片普通玻璃和普通铝合金窗框,墙体为多孔黏土砖墙,墙体未做保温处理。而且门窗多为落地设计,窗墙比大于0.3,有些甚至超过0.5。 自2001年10月l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以下简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3.0.3,4.0.3,4.0.4,4.0.7,4.0.8,5.0.5,6.0.2等强制性条文中规定建筑节能应达到50%的要求。为更好的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政府职能部门制定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区实施细则》(CJS003-2002)和《杭州地区节能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技术要点》(CJS004-2002)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铝合金窗按标准传热系数为***, 其4.2.1条限定在窗墙比小于0.25时,要求南向窗户传热系数不大于4.7(窗墙比为0.30-0.35时,要求窗户传热系数不大于3.2),北向、东西向的窗户要求的传热系数更小;所以小区采用的外窗远远未达到要求;同时外窗是整个外围护结构中最薄弱的环节,至少应采用单框双层玻璃(传热系数3.7)才能满足标准的要求。 “钱江湾花园”的设计图纸审查时间约在2002年以后,理应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CJS003-2002)和 (CJS004-2002)设计和施工。 2001年9月25日杭州市建委发出杭建科通知(2001)82号《转发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其第2条规定:“从(2001年)十月一日起,杭州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在方案设计中应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中应增列建筑节能内容;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当审查建筑节能设计的内容,该行业标准中属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应按照《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委托工程设计。”第4条规定:“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要求的,责令建设单位改正,重新组织竣工验收。”2002年3月13日杭州市建委又发出杭建科通知(2002)29号《关于发布〈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区实施细则〉(CJS003-2002)和〈杭州地区节能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技术要点〉(CJS004-2002)的通知》,规定《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区实施细则》和《杭州地区节能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技术要点》批准为杭州市地方行业规程,其中与国家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中相对应的强制性条文部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区实施细则》(编号为CJS003-2002)、《杭州地区节能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技术要点》(编号为CJS004-2002)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002年5月18日杭州市建委发出《关于做好实施〈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再次重申“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严格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区实施细则》及《杭州地区节能住宅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技术要点》两个文件的要求。 2004年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发改环资[2004]1276号《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以贯彻落实2004年4月1日国办发[2004]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执行落实到实处。按钱江湾花园的规划设计数据看,属于发改环资[2004]1276号二(五)3条“ 二、检查内容:(五)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针对严寒、寒冷采暖地区、夏热冬冷地区、部分夏热冬暖地区重点检查:1.贯彻民用建筑(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情况。2. 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在设计和图纸审查、竣工验收过程中贯彻建筑节能要求的措施。3.2001-2003年度重点开发项目(县城、地级市5万平方米,省会及直辖市10万平方米)建设全过程对建筑节能标准的落实,包括立项、可研、报建、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所述的重点检查项目。 综上,杭州市建委及相关国家部委已三令五申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制订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要点;但“钱江湾花园”安装的门窗严重违反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我们强烈要求贵司正视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地做出更换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门窗的弥补措施!
     2、关于门厅管线的问题 钱江湾花园一、二期门厅内管线杂乱,消防管、污水管、污粪管、落水管全部裸露在外,门厅上空和大门两侧分布满各种类型的管道,各楼层候梯处自来水进水管道也裸露在厅中,这与钱江湾花园楼书中描述的“入口门厅宽敞、大气,部分单体挑高两层,设置观景台,气派高贵”完全不符,2002年12月1日,在第十四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开幕式暨首届“中国优秀环境设计大赛”上,杭钢集团·富春东方·钱江湾花园项目荣获“中国优秀环境设计大赛”综合金奖。钱江湾花园还入围2003年全国人居经典,2003年度中国名盘50强;获全国人居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竞赛金奖,目前杂乱、简陋的门厅与“中国名盘”、“全国人居经典”相去甚远。 门厅走廊,该部分涉及整个楼盘的公共空间部分,未经装修的门厅及走廊是不可能在后期使用过程中由业主自行装修的。纵观周边楼盘,品牌开发商无不把门厅、楼梯、走廊作为重要的景观组成部分来考虑。钱江湾花园从小区绿化环境、外立面的选色来看受到各界好评,但最终在门厅走廊等细节上落下败笔。进楼门厅作为钱江湾花园的一张名片必须得以重视,这一条是全体业主坚决坚持的,我们强烈要求贵司能根据楼书描述对小区内的所有进楼门厅进行设计装修,信报箱必须做在门厅以外,同时针对每层的楼层走道进行管道入墙及设计装修,并且让业主参与选择设计方案。
    3、关于空调位的问题 钱江湾花园现在部分房屋缺少空调位或空调位设置不合理,部分房屋空调位置设计在邻居阳台上,不能安装空调。建筑规范规定小高层和高层建筑7楼以上不得外装空调室外机,钱江湾花园依江而造,江边潮气足、风力大,高层铁架外装空调室外机必定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日久铁架锈腐及墙面与螺栓处松动后果不堪设想。如果不进行统一整改、规划,由业主各自安装,将会出现外立面杂乱无章、冷凝水随意排放、高层无栅栏安装极不安全等不利现象,有损钱江湾花园整体现象。我们强烈要求贵司能对部分房屋空调位做好增设、美化整改措施。空调安装完成后要将露在外立面的白管上色,与外立面颜色一致,以达到美化效果。
     4、擅自取消园区配套设施等的问题 “钱江湾花园”原园区配套设施包括网球场、羽毛球场、篮球场、室内游泳池等(贵司售楼部楼盘模型和楼书均描述),但现在贵司在没有预先通知业主、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修改配套设施,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实际取消了原位于二期的网球场 ,以及羽毛球场、篮球场、室内游泳池等,原楼盘模型中商铺顶层的绿化也已取消,原楼书中描述的基座外墙采用石材贴面现改成面砖贴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而且〈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办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房地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退房,并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第5种情形即为“小区绿化率、房屋间距、容积率等外部环境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与承诺(包括构成要约的商业广告)不相符的,但因国家建设需要致使规划改变的除外。” 因此,我们要求贵司就擅自取消园区配套设施的行为向业主作出合理的补偿或者修改至符合楼书、楼盘模型所示。
     5、关于卫生间管道的问题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02.04.01实施),第5.2.15 条规定: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度三通或45度四通和90度斜三通或90度斜四通。现钱江湾花园一、二期部分房屋未按此条执行,造成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堵塞,我们要求贵司需按此条进行设计调整和施工修改。 此外卫生间地漏的设计布置方式不合理,造成臭气外漏在所难免,是钱江湾花园楼盘的普遍问题,现要求实施整改,改成密封式可开启的盖子。
     6、关于玻璃窗安全的问题 钱江湾花园一、二期部分房屋合同附件图纸中玻璃窗部位注明安装900mm高栏杆确保安全,根据发改运行[2003]2116号《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第六条: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现在发现钱江湾花园部分房屋没有安装此栏杆,符合此条件的玻璃窗也没有安装钢化玻璃。我们要求贵司就该问题做出合理的整改措施。
    7、物业管理资质的问题 “钱江湾花园”目前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为杭州富春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资质等级为杭州市三级。根据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钱江湾花园建筑面积为20万平方米以上,目前杭州富春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具备管理钱江湾花园物业的资格。我们强烈要求贵司就该问题做出合理的整改措施。
     8、业主的要求 因之前我们向贵公司提出的几次友好协商的建议被推诿或拖延搁置,所以我们现要求贵司在收到本公函后,于2005年12月25日前就我们提出的问题做出正式、明确的书面整改答复,否则我们将认为贵司已经明确拒绝我们的友好协商愿望,届时我们将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如滨江区建设局、滨江区规划局、杭州市节能办、杭州市建委、杭州市规划局、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质监局、发改委、省市消费者协会直至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本地和全国的新闻媒体投诉,披露“钱江湾花园”存在的上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并保留按有关法律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特此致函。
                                 “钱江湾花园”业主(签名):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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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利国利民的好事,顶,到时签名,站内通知,算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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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提醒注意

顶此帖的同志应该是决定要采取实际行动,首先,向学校领导打电话反映此事;其次,在以后活动中,参加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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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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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力支持!参加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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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吁

要行动的同志,请今天开始先打电话!

[ 本帖最后由 团结就是力量 于 2007-12-21 11: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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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怕个球~。教师么到那里都有口饭吃的(不像我,做行政的如果被学校开了,就要失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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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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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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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分析的有道理。问题是,我们向学校反映是否有用,学校领导是否会管这件事情?

签名站内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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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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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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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

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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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依靠学校领导解决此项问题的可能性为零,还是想想怎样建立起我们自己的维权组织,不然一切都是空话。
维权要依靠广大野猪们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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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KFS的责任,一定要KFS承担!
这个问题是要绝对支持LZ的,也是为了大家!!!
签名算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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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打过了,KFS 在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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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仅是节能问题,同时玻璃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报名加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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