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上小区论坛了,但其他业主提醒我说一向比较和谐的小区最近出现了很多异常情况,作为小区住户应该关心自己的家园,因此就一些现象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异象一:业主委员会筹委会及业委会的选举。我参加了预选的投票,也关注到新老筹委会成员间的一些矛盾,甚至发展到互相攻击。按理说担任业主代表是出于业主的信任,是人格上的荣誉,但更多的是责任和担当,而不是也不太有可能获得额外的好处。为何出现恶意攻击的情况?为何在没有证据情况下,对一向公正的老浪等老一届辛辛苦苦为业主利益说话出力的筹委会成员故意抹黑?这其中是否有些刻意谋划的痕迹?动机是什么?
异象二:地下车位收费的不正常现象。在筹备业委会的选举活动之前,就有传言说有人想操控选举成员而收取停车费。中奥物业为此特意出过通告辟谣,说没有任何关于收取停车费的计划云云。但事实是业委会还没成立,停车收费就雷厉风行开始了。没有合理的收费依据,没有征求意见,没有说明收费目的和用途。。。但业主都知道大部分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也知道市中心小区停车收费一般不超过100元,而这里却强硬要求300/月,还清理了部分地面车位,逼迫业主高价停车,或者无处停车。。。
对于上述异常现象,我个人觉得原因可能是开发商的新房销售完毕,准备撤离,因此跟物业公司联手以高收费形式逼迫业主购买车位。这在新建小区中是常见的现象,但不常见的是离谱的收费,以及用维护环境名义清理部分地面车位,以锁车等手段对付业主,使得小区业主除了地下车位外无处停车。
中奥物业对付业主的手段可谓老辣,下手极其果断强硬。在此我奉劝中奥物业几点意见:
1、停车收费有国家相关政策和依据,不是你想怎么收就怎么收的。对于非法收费,业主可以联合起来投诉和控告,甚至向法院起诉。
2、小区必须有足够多的公共配套车位供业主停车,当开发商以高收费等胁迫手段关闭地下车位时,住户有权选择地面停车位,且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权属于业主。
3、物业公司仅仅是小区聘请的服务机构,无权侵犯住户权益,无权强行收费,更无权违背相关政策。
4、住户有权抵制不合理政策,可以按要求物业公司遵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理》相关规定,对侵犯业主权益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追究责任,对造成全体业主显形或隐性损失的甚至可要求赔偿。
5、物业公司拒不改进情况下,或可能出现多数业主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乱停车、绿化带停车等情况,而这些后果都是因为逼迫业主缴纳高额停车费引起,物业公司或可能承担相应后果。
6、多数业主对物业公司愤慨和对抗情况下,结果只有一个: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且需赔偿小区管理不当和对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
7、物业公司的竞争除了实干外,口碑和名声至关重要,尤其在信息传播发达的今天,希望能珍惜。
同时奉劝可能存在的跟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勾结在一起的个别人,不管是作为筹委会成员还是作为以后的业主代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行径败露之时,即为身败名裂之日。
小区需要透明公正,需要业主互相团结维护家园和权益不为别人侵犯,筹委会需要代表业主运用法律武器坚定抗拒那些歪招邪道;业主也需要坚决支持和感恩为了维护小区权益而辛苦付出的人,这些人包括新老业主和绝大多数的新老筹委,也包括物业公司大多数辛苦工作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