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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 原来珊瑚虫作者被抓了啊,怪不得很久没看到新的珊瑚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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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珊瑚虫QQ侵权案昨天上午如期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方宣读完起诉书后,陈寿福当庭表示认罪。  这是发生在一位电脑教师与网络巨头腾讯之间的侵权案。今年8月,被控侵权的北京理工大学教师陈寿福被拘捕。事件的起因是他对中国流行的聊天软件QQ做了修改,并制作出名为“珊瑚虫QQ”的外挂程序,并通过捆绑广告插件的方式非法牟利。
  庭上公诉方指出,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5年底至2007年1月间,陈寿福从腾讯公司的网站下载腾讯QQ软件后,未经腾讯公司许可对腾讯QQ软件进行修改,将腾讯QQ软件的广告、搜索功能进行删除,加上显示好友IP地址的功能,而这一功能在正版QQ上是要收费的。珊瑚虫还安装了北京智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265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Google(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商业插件,为这三家公司做广告。
  之后,陈寿福将腾迅QQ、珊瑚虫外挂和其他公司的商业广告及垃圾软件捆绑在一起后放在自己的网站上供人下载。当使用者下载并安装珊瑚虫版QQ后,这些广告和垃圾软件就会自动安装在用户电脑上,而陈寿福则可以从这些做广告的公司那里得到报酬。
  据公安部门查证,陈寿福自2003年开始非法复制QQ软件后修改发行、传播,几乎是针对每一个正版的QQ软件都进行了修改发行。仅2006年至2007年,就非法修改并发行了5个版本的QQ软件。陈寿福利用在以其名义发布的QQ软件珊瑚虫版中捆绑商业广告,从北京智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收取15笔广告费共计人民币105万元。在著名的网络插件广告中间商265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代理下,非法牟利人民币122822元。公安部门还查获陈寿福放置在265公司的服务器硬盘,该硬盘存有多种捆绑了商业插件的侵权QQ软件。
  2007年8月16日陈寿福被刑事拘留,8月24日被逮捕,逮捕的罪名是:犯罪嫌疑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修改、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17条,犯罪事实清楚,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陈寿福被拘后,评论沸沸扬扬。有律师认为,陈应该是触犯了民法而不是刑法;但多数专家认为,无视QQ版权,任意修改、复制、商业利用并传播著作权人软件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同时还引发了一场关于使用拦截网络广告的外挂程序是否正当的讨论。
  目前,网民对此案审理的结构充满期待,因为如果刑事犯罪事实成立,陈将被处于1至7年的牢刑。也有网民认为,如此判罚或许过狠,“不就是盗版侵权吗?不就是外挂吗?”针对此,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林华律师林华表示,追究刑事责任的确严厉,但并不为过。国外企业管理知识产权经验成熟,对保护知识产权采取更加咄咄逼人的姿态。国际唱片协会追究违法下载把16岁孩子都诉至法庭,并通过刑事途径追究很多自然人的责任。中国互联网市场规模在全球仅次于美国,上网人数高达1.6亿,此类外挂软件非常盛行。正因为此案,一些类似的软件修改者开始终止侵权行为。
  其实,腾讯在维权的过程中始终很有耐心。
  腾迅早在2002年就警告陈寿福侵犯其软件著作权,并要求后者停止传播珊瑚虫QQ。陈寿福随后设计出一种非侵入性的软件补丁让自己的程序成为独立的软件,并能够在同一台电脑上与腾迅QQ并列运行。但到了2003年,他又开始对外提供珊瑚虫QQ。
  2003年,在陈读书期间,腾讯律师找到学校希望能协助教育,使其停止违法行为,但学校态度强硬。据悉,当主要提供侵权软件下载的珊瑚虫工作室网站荣获265主办的中国站长奖后,其所在学校还特此表彰了陈。
  同时,陈寿福在网络上组织网友修改QQ软件,得到了网络匿名者的拥呼。陈寿福肩扛为网民争取“绿色”软件的“正义”大旗,在网络上有着相当多的支持者。据电脑刊物Pchome称,珊瑚虫QQ的用户多达4060万。在陈寿福2006年因被腾讯民事诉讼而判赔10万元后,陈寿福还在网络上搞起了募捐,让网民赞助。
  荣誉和后来通过捆绑软件获得的巨额利益也许成为陈寿福继续下去的动力。
  据悉,全国可能有几十万个软件作者,插件中介商就负责把200多家公司的插件分配给这几十万个软件作者。每在用户的电脑上装一个插件,中介商获得的报酬通常是1分钱,而与插件捆绑的软件作者则能获得4-7分钱。以一个拥有1000万装机量的插件计算,其付给中介商和软件作者的费用在50万-80万元,而该插件控制用户电脑每天弹一次广告,收入即为5万—8万元;如果是弹出两个不同的广告,收入则翻倍。受利益驱动,一些插件或广告中介代理商瞄上了一些下载量非常大的免费共享软件。而珊瑚虫QQ因为持续时间长,具有知名度和惊人的下载量,理所当然地成为中介代理商的香饽饽。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互联网律师于国富则认为,这个案子给行业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在此之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常常被认为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次珊瑚虫案件的审理使很多人受到了警醒和震动,他提醒我们,法律之剑高悬在著作权侵权责任之上。在符合一定条件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相信经过这次提醒,广大网民和从业人士的法律意识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从而有利于我国互联网和软件事业的健康发展。

专题:http://soft.yesky.com/458/75884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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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雾风不会吧....现在才知道........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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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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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连我都在很久以前就知道了……
您……新闻……
欢迎lz从火星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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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杂?不可以啊!
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踢左岸球总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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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雾风 于 2008-1-12 18:08 发表
杂?不可以啊!
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踢左岸球总行了吧


左岸球总是谁?雾总,你想踢死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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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楼上的理解很好,很强大,很和谐~~~
应该……不会是雾风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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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黄,很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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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L
……有很H么……最多BL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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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黄,很暴力...”这句话是今年国内的首句网络流行语,你在法国,肯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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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绝世龙二 于 2008-1-13 23:01 发表
“很黄,很暴力...”这句话是今年国内的首句网络流行语,你在法国,肯定不知道


……知道……我在法国玩国服的wow,所以还不算太火星。

北京那小姑娘就这么被cctv给毁了阿。。。哎。。。都不记得她叫什么,别人说起来就是“那个很黄很暴力的女孩”……

那小女孩说:我打开一网页,发现很黄,很暴力,立马把它关了。
我的朋友A说:我打开一网页,发现很黄,很暴力,立马把它收藏了。
朋友B说:这年头,想找到一网页又黄又暴力还没被屏蔽的……那女孩真是碰到极品了!

=。=
去年用河蟹今年改成H和BL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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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绝世龙二 于 2008-1-13 23:01 发表
“很黄,很暴力...”这句话是今年国内的首句网络流行语,你在法国,肯定不知道


源自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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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CCTV的新闻联播在2007年12月27日播出一段抨击不良网络视听节目的报道,其中采访了一个北京某学校的女学生,这个女孩子语出惊人,面不改色地对这CCTV的话筒说道:“上次我查资料,忽然蹦出一个网页,很黄很暴力,我马上把它给关了” 。于是乎,有一个女生不经意地在中国的网络上一举成名,“很黄很暴力”成了一句流行语,代替了“很好很强大”,以极其迅猛的速度在整个互联网快速传播开来,成为2008年最火爆的一句短语。
本文来源于月光博客 http://www.williamlong.info , 原文地址:http://www.williamlong.info/archives/1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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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殊凡,既特殊又平凡,爹妈取名字的时候很有前瞻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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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osehip 于 2008-1-14 06:34 发表


……知道……我在法国玩国服的wow,所以还不算太火星。
在法国玩wow~~~不知道你在火星上玩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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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绝世龙二 于 2008-1-14 14:09 发表
在法国玩wow~~~不知道你在火星上玩什么。。。


...你这句话。。。
那我在火星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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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osehip 于 2008-1-14 20:39 发表


...你这句话。。。
那我在火星玩儿你好了。。。。

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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