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阳市水务公司接收并升级改造我小区部分供水 设施设备最新动态的公告 各位业主: 为使大家了解近期业主委员会在争取富阳市政府所属城市供水企业对我小区供水设施设备的全面接收的工作,业主委员会将近一年的有关动态和接下来要做的工作在此综合公告如下: 一、2012年8月小区部分业主在业委会的组织下集体到富阳市政府上访; 二、2012年9月,业主委员会决定,暂时停止代为水务公司收缴水费; 三、2012年12月21日和2013年1月2日小区业主代表给龚正副省长(省长信箱)的投诉信; 四、按《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今年3月结束的业主大会已经表决通过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全体业主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同意移交给相关专业单位管理”的决议; 五、 5月23日在小区实名网、小区公告栏和单元公告栏公告的“关于富阳市水务公司同意接收小区大门外泵站设施和业委会的意见的公示”; 六、6月19日业主委员会给富阳市水务公司“关于同意贵公司接收并改造我小区第一级供水泵站的函”; 七、今年5月,富阳市水务公司已委托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对我小区项目进行设计; 八、8月21日富阳市水务公司林副总经理一行来小区商谈接收改造我小区第一级供水泵站双方的协议及通报设计单位的初步设计和概算; 九、小区业主委员会对本次富阳市水务公司接收改造前后的基本评估; 十、在10月上旬前,完成全体业主投票表决的工作; 十一、业主委员会的态度; 十二、截止2012年7月,我小区现存(富阳建设局代管)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本金943万元,利息收入144万元,合计1088万元。至今未曾动用。 有关文稿见附件。 华庭云顶业主委员会 2013年8月28日 附件: 一、投诉信(一) 龚正副省长,你好! 我是富阳受降镇华庭云顶小区业主,我要反映的是关于城市二次供水的问题,以及杭州市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做法是否违规。 在2006年和2007年浙江省人大和浙江省政府分别出台了《浙江省物业管理条》和《浙江省物业区域相关共有设施设备管理办法》,要求各设区的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接收管理住宅小区物业区域相关共有设施设备的细则。时至今日,绍兴市、台州和宁波三地分别出台了接收管理城市二次供水住宅小区设施设备的实施细则。我们杭州市政府,在2007年曾经有一个讨论稿,但是,一直没有正式颁布执行。 我们小区业主认为,省人大和省政府的法规和规章讲得非常清楚,作为下级政府和组织必须执行。虽然这个历史问题处理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时隔五年了,有什么具体问题和困难也应该能够搞明白了吧?!绍兴出台的比较早,台州是2010年,宁波是2011年,他们虽然比较晚,但也算是有了一个态度。我们认为,在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和法规面前,不论一级组织还是个人都应该一视同仁,一级组织在这个方面如果可以有特殊性,那么如何要求普通民众?反则,民众又该如何看你政府? 我们小区的业主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为要求富阳市政府责令富阳市水务公司来接收管理我们小区内的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而申诉,在多次上访和交涉中,他们一直在推脱,强调没有上级的批准,不好执行。水务公司也承认,接收并统一管理是大趋势,是早晚的事,但一定要等上级的态度。他们要的不是省里的原则而是市、县一级的实施细则。 城市二次供水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产权不清、收费混乱、管理不善、水压不足、设施设备及管线老化故障频发、水质存在二次污染等问题。社会危害是,1、改变了城市供水的公益性;2、将专业化管理及保证水质安全性的责任推给了社会;3、将高昂的管理和维护费用转嫁给了使用人;4、造成了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使用人的对立和矛盾;5、不交物业费业主侵占了交费业主的权益,他们无偿使用了经二次增压的自来水。 在对待城市二次供水的问题上,在对待民生的问题上,杭州市政府的做法明显与十八大的精神不符,其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明显属于不作为行政行为。当然也包括尚未出台制定细则的其他城市。对于权益被侵害的业主而言,我们面对现实却十分无奈。我们十分羡慕那些会闹的小区和已经瘫痪到无政府状态的小区,因为只有这样,政府才会下令去接收。我们遵循程序,按级反映的却被撂在了一边(包括省信访局),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杭州市政府在执行法律和法规的随意性和被动型让我们大失所望。难道非要我们小区业主把这个事情搞大了,成为群体事件,你政府才去解决吗?我们不想这样做,还是相信在十八大后,我们政府应该有能力自己检讨自己,自己完善自己。这才是众望所归。 市、县政府不出实施细则,不等于广大业主必须无时限的等待下去,业主们也能够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的规定与之抗争,到那时,混乱的局面还是要政府来平息。杭州市以及各县的政府要为自己的不作为承担责任。 我们实在是投诉无门,才麻烦你龚正副省长,烦你做个判断。如此明显的不作为行政行为,如果省里解决不了,我们还将继续向上反映。 谢谢你在百忙中阅读我的来信。 华庭云顶业主代表 2012年12月21日 投诉信(二) 我对这样的回复不满意 龚正副省长,你好! 我是编号(szf1006640)来信的作者,在看了受理回复后,十分的不满,我来信需要你帮我们判断的问题是,在城市二次供水的问题上,杭州市政府的做法是否违反法规?可是回复却把问题直接甩给了富阳市政府。虽然,要解决我们小区供水管理问题最直接的政府是富阳市,但是,问题的根子在杭州市政府。我来信时已经说明,在2007年《浙江省物业区域相关共有设施设备管理办法》出台后,省内到目前为止,只有绍兴、台州和宁波相继出台了城市二次供水方面接收管理的实施细则,富阳市政府的执行部门如此推脱不理睬我们的理由之一,就是没有得到上级政府的明确指示,这么重要的行政规定要求县级政府出面制定恐怕不妥吧。所以,我们认为,杭州市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存在着明显的不作为行政行为。我们想要看到的是,作为省级政府对此是否应该有个交代,或者一个说法,而不是大事化小。 下级政府在执行上级人大和政府的法规和规章时,如果有实际问题或困难,应该及时的亮明观点和理由。就如同对待今年实施的新交规一样,深圳暂缓执行对闯黄灯处罚的理由就十分在理。就二次供水而言,如果杭州市政府在几年前也拿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我相信大家都会理解和认可。 在对待城市二次供水这个问题上,在省人大法规和省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五年都过去了,下级政府却如此视而不见,无动于衷,你副省长就能不管不问吗?只下指令,不查执行,是拿自己的职责不当一回事,是糊涂官。 我不知道我的信是否是你亲阅后才做出的回复处理,如果是,就请您看在涉及民生的大事上,对那些不作为行政行为的官员和政府采取有效的措施;如果不是,就请那些秘书们和办事员的手别伸地太长,要想真正为你的领导着想,还是让他们多多接触第一手资料为好。要恢复我们党的老传统和好传统啊!秘书代政要害首长。除非你原本就不是一个好首长。既然是《省长信箱》就应该是省长亲阅。 尽管我对目前受理回复的结果十分的不满,但对《省长信箱》在第一时间将“受理回复”告知与我还是满意的。相比起富阳市信访办和浙江省信访局来说,对《省长信箱》的办事效率表示赞赏。 谢谢您再次阅读我的来信。 富阳市受降镇华庭云顶业主代表:XXX 2013年1月2日 二、关于富阳市水务公司同意接收小区大门外泵站设施和业委会的意见的公示 经广大业主和业委会向富阳市及浙江省政府的多次投诉,关于接收我小区内供水设施设备的请求在今年4月3日终于有了一些进展。现将已获得的有关信息和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公示如下: 在富阳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交办下,市府办在今年一月召集有关部门讨论研究了我小区的投诉问题。对我小区供水设施设备的接收和改造的答复是:接收改造工作大致分两步走,一、先按2005年颁布的《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规定,接收改造我小区大门外700米处的第一级泵站;二、对全市一百余处类似我小区的居民住宅,由城建局和城投公司牵头,调研、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尽快制定并出台富阳市城市高层供水相关配套文件”,逐步解决富阳市城市供水相关历史遗留问题。 在接下来富阳市水务公司所提供的接收改造小区第一级泵站的预案中,有两个设计方案供我们业主选择: 方案一,水务公司拟总投资301万元改建现小区大门外700米处的第一级泵站,将水送至小区大门口处,并保证水压2公斤的水平;再由小区业主投资15一20 万元左右,在大门口标高处建一小型加压泵站,将水送至小区内元宝山蓄水池。 方案二,水务公司拟投资369万元改建现小区大门外700米处的第一级泵站,将第一级泵站的水加压后直接抽入我小区元宝山蓄水池。方案一中无负压装置WWG70一33一3改为WWG68一70一3,相应的设备投资和安装费增加了30万元,相应的管线改造增加了19.25万元,相应的设计、管理、监理等费用增加了大约19万元。与一方案相比,共增加68万元。 水务公司方案建议书认为,方案一虽隔断了供水的连续性,有重复建设之嫌,但是,一次性投资较低,施工简便,运行能耗低,市政供水管网与用户自建管网区分明显;方案二虽一次性投入大,设备维护费用高,市政管网与小区自建管网存在混淆,与相关设计规范存在不符,但由于专业供水单位的介入,水压水量充足,供水的技术保障落实,消除了二次加压带来的业主再投资和设备维护费及能耗费,减少设备故障率。 考虑到水务专业单位最终还是要对小区供水设施设备的接收,所以供水单位推荐第二方案。不过,方案一是政府批准方案,资金落实,方案二所增加部分的资金六十多万元,要由我们小区业主承担。 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富阳市政府的最新态度和改造方案进行了多次研究和讨论。现将业委会的意见予以公示,并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一、接受供水单位改造方案二的建议,并对方案及方案中由我小区业主承担的费用进行质询,以我方合理的理由降低改造成本,最大程度地降低我方投资比例,最多不超过60万; 二、考虑到富阳市政府态度的转变,并且已经有了实质性的部分接收我小区供水设施设备的实施方案,业委会暂时恢复代收代缴水费的工作,补交自暂停代收代缴工作以来的水费; 三、按《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水务公司应向最终用户收缴水费,管理小区内供水设施设备是城市供水单位的职责,我们小区业主为实现这个最终目的,不会放弃努力,并要求供水单位对最终全面接收我小区供水设施设备的时间做出承诺; 四、我方投入改造的费用可先由物业费周转金垫支,最终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解决,即时,要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支付。 特此公示。 注:要看水务公司原文的业主请到业主委员会办公室查阅,因设计原文近似一本书厚,限于场地无法在此公示。 华庭云顶业主委员会 2013年5月23日 三、关于同意贵公司接收并改造我小区第一级供水泵站的函 富阳市水务公司: 贵公司关于接收并改造我小区第一级泵站的预案收到,经我业主委员会研究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决定同意预案中的第二方案,请安排有关设计。 鉴于我小区业主在第二方案中的投入,请贵公司就贵我双方在此项改造中的合作草拟一份合作协议,以便双方监督执行及我小区向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资金使用许可。 谢谢。 华庭云顶业主委员会 2013年6月19日 四、设计单位的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日期 原水务公司自己初步设计的概算是369万,其中小区业主承担68万。现经委托的专业设计单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260万元,我小区业主承担50万元,如果设计单位根据技术指标仍保留原供水管线,我小区业主本次投入还可节省大约15万元(由于设计文本内容较多,就不在公告中披露,业主们可往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处查阅)。施工日期大约可安排在今年的10月。 五、小区业主委员会对本次富阳市水务公司接收改造前后的基本评估。 1、未经改造第一级泵站的费用统计和估算: 小区自实行酬金制以来,仅花费在第一级泵站的费用就不少于30多万元,随着入住率的上升,设备的老化,现每年的修理费、另部件更换、水池清理费、抽水能耗费和管理费就要10多万元;两台水泵均已陈旧,现在只有一台在勉强维持工作,如要全部更换需投入大约6万元;第一级泵站蓄水池漏水已有两年,为减少损失,工程部采取每两天一次向水池放水,同时向小区元宝山蓄水池抽水的办法,这其中漏掉的水无法统计在内,如要修缮改造(按有关规定,蓄水池不得采用水泥光面为内衬)还需投入5万多元。 以上合计,供水专业单位如不接收,明年预计花在第一级泵站的费用将达到22万多元。 2、富阳市水务公司接收改造后,带给我小区业主的实惠。 根据双方初步协商,从第一级泵站直接将水抽入小区元宝山蓄水池所产生的能耗费按第一方案双方实际加压的标高各自承担(第一级泵站标高70米,第一级泵站至元宝山蓄水池标高70米),即各承担百分之五十,与以往年度比较,我小区业主每年可节省一半的抽水能耗费; 水务公司接收管理后,更换零部件、日常养护和管理费用再不由我业主开支,还有将要更换的两台大型水泵的费用和蓄水池修缮改造费用也可省去; 本次升级改造采用无负压设备,自来水在第一级泵站不经蓄水池停留直接抽入元宝山蓄水池,减少了水被再次污染的环节,降低了能耗费和水的损耗。 六、10月上旬前,需要全体业主投票表决 按国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办法,我们业主拟出资的50万元,要经过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人数的同意才可支付,在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富阳市水务公司签订协议前,将为此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希望广大业主互相转告,积极参加投票。 七、业主委员会的态度 本次升级改造第一级泵站采用一次到位的做法,是为今后供水专业单位全面接收我小区供水设施设备所做的准备,也是供水单位与我业委会的共识。按目前最新概算,富阳市政府拟为我小区供水设施设备的改造要投资200多万元,不仅解决了小区遗留多年的历史问题,也节省了我们今后的不少开支,这是小区业主共同努力的结果。业主委员会表示,不会因供水专业单位此次未达我全面接收之目的而拒绝其部分接收的决定;也不会因供水专业单位的部分接收而放弃要求其全面接收之目标的努力。同时,也希望能借此机会提升我们小区供水设施设备的水平,况且,富阳市政府何时能够实施全面接收的计划也不会以我们的意志为准,即使全面接收,以我们小区的特殊性(高海拔小区,三次加压供水),是否还会附带有其他诸如共同出资的条件也无从预知。所以,业主委员会提议全体业主支持我们的建议,投资参与本次第一级泵站的升级改造,先将此阶段性的胜利之花孕育出丰硕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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