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伊萨卡业主委员会委员相关事项的公示 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类型分布的具体特点,考虑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代表性和不同物业类型专有部分的分布比例,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委员候选人条件及选举办法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由 7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 2 名。另设候补委员 3 名。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六)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或与其关联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七)无侵犯本物业管理区域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产生方式: 业主可以自荐或联名推荐(是指5名业主以上联名推荐)报名,由筹备组审核其报名条件。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预备候选人,后经业主大会筹备组召集所有预备候选人逐个进行自我介绍,再由筹备组和预备候选人一起票决选出10名业委会委员正式候选人。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成员被筹备组正式向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业主代表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四、选举工作要求: (一)全体业主应配合业主大会组织者做好有关选举工作; (二)进行书面表决的时间不少于15日; (三)本次选举应当经专用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四)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五)在规定时间内,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公示 七 日,自 2013 年 10月 31日 8 时30日至 2013年 11 月 6 日 17 时。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 2013 年 11 月 6 日17 时之前向筹备组书面反映,注明房号、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君 联系电话: 88313302 电子邮箱:2066792917 @qq.com 联系地址:伊萨卡国际城小区浩泽园5幢商铺102室 特此公示。
伊萨卡国际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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