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维修基金自主管理可行性分析
一、定义:专项维修基金自主管理是指:经业主大会同意通过后, 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专项维修基金的日常管理。
二、法律依据: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授权负责自主管理专项维修基金合法。
三、自主管理与政府代为管理的区别:自主管理与政府代管都采用银行专户管理,其使用皆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制度执行,其区别在于:由于管理人的不同,其采用的资金保值增值方式会有所不同。即:在遵守国家明令规定只准购买一级市场国债或者转定期存款的前提下,自主管理可以根据本小区建筑、设备特性,对资金作出长、中、短期规划,相对于政府代管只存一年定期将取得更大的收益。据不完全统计,如果规划得当,自主管理相对于政府代管将获得30%—50%的超额收益。
四、安全性分析:专项维修基金自主管理实行银行专户管理,其对资金的使用、拨付有严格的程序控制;而国家对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也有明确界定。另外,其保值增值的方式也受到严格限制:即除购买一级市场国债或者转定期(对于能否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由于法规较早,故没作出界定),不得做其他投资或者担保,故其安全性可以得到保障。这从了解到的周边小区实行情况来看,可以验证。
五、推行自主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制定自主管理物业维修的实施方案和使用程序、指定专户管理银行、制定计息方案,并将前述内容交业主大会占总人数2/3以上表决通过后报批相关政府部门。
六、周边小区现状:在走访工商银行彩虹城支行时了解到:彩虹城小区、国信嘉园等周边多个小区都已经实行专项维修基金自主管理,且在具体管理上已取得一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七、建议:对于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国家已有明确的法规指引,同时国家也鼓励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实行自主管理,并对自主管理作了严格的条款规定。因此,自主管理已具有极大的可行性。再考虑到资金的保值增值,业主利益的最大化,建议借鉴周边小区成熟的管理经验,在本小区推行专项维修基金自主管理。
盛元慧谷业主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