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杭州将实施新《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医保政策更加惠民。今天,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详细的医保新政与现行政策的对比及解读,其中,多项内容有了调整。
与现行《实施细则》相比,新《办法》取消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中断缴费人员退休降低医保待遇等6项,新增在杭大学生门诊医疗统筹,非杭户籍个体工商户参保等新政策。
多个项目自缴金额上涨
务工人员子女参保门槛降低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昨日发布,其中,有关少儿医保和大学生医保筹资和待遇标准,将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细则规定,少儿医保的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400元调整为500元,其中个人缴纳200元(比以前增加50元),其余部分均由政府补贴。
大学生医保,从原先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240元(含门诊统筹),个人缴纳60元(比原来增加30元),财政补贴180元。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从1200元调整为1500元,其中个人缴纳500元(比原先增加100元);二档从800元调整为10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比原来增加100元)。
随着缴费上涨,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也有了变化。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18万元调高到了24万元;少儿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调整为18万元,且对少儿医保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由财政按70%救助。
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若想参加杭州少儿医疗保险,按照现行的规定,其父母一方必须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满5年,而在修订后的《办法》中,这个期限变成了满3年,该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
新增可支付体检、接种等费用
新修订的《实施细则》中,对于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作了一些新的调整,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浙江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内,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普通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超过限定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或药品费用。
普通挂号费、急诊挂号费、复制片费、洁齿费、计算机图文报告费、彩色打印照片费、彩色一次成像(波拉)照片费、煎药费。
健康体检费(限浙江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
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狂犬病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7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流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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