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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律师你好.</P>
<P> 我单位里一个同事领取住房贷款的时候让我作为担保人签字.合同是为国家服务20年领取九万多圆人民币.后同事辞职去私企.单位要求其退还未满年限的钱.约十年四万五千多圆.他因辞职时和单位不愉快,拒绝还款,连电话都换掉了.单位转而找我,要求我联系他督促还款.我联系上同事,可他说这笔钱是可以不还的,他咨询过朋友,都说可以不还这比钱.我因自己也要辞职换单位,单位因此而设置障碍.单位的人说住房贷款办公室总是催单位退回这笔钱.</P>
<P> 我觉得自己很冤,当初因为是朋友而签字,现在把自己套在里面.而且我觉得单位也有责任,没有考察担保人是否有担保能力.我都给三个人担保了.而且在那个同事辞职时没让他退钱就把所有手续办好了,现在倒找上了我.</P>
<P>我这里想请教律师几个问题:</P>
<P>1.同事的这笔钱是不是一定要还的?同事说可以不还是否真实?</P>
<P>2.如果他不还,我是否得替他还钱?如果同事以后出国,死亡等情况发生(我不是咒他),这笔钱是否也得我负责?</P>
<P>3.这个事情对我以后有什么不利的影响?是否影响我的一些利益?</P>
<P>4.单位是否有过错?</P>
<P>5.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让他还钱? 我现在求他好像已经不起作用了.</P>
<P>这个事情家里人还不知道.我最近因为这个事情精神上很有压力.希望律师能帮助我,谢谢.</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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