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报名时间、条件和办法 1.报名时间 备注:(1)各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录取名单具体见学校公告; (2)报名日工作时间为:8:30-11:30;13:30-15:30。 2. 报名条件和办法 (1)第一批户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关系以与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同一社区为准(含户籍关系挂靠在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社区的),向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在外地就读的具有临平城区户籍的,欲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携带户口本、小学《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对应初中学校登记、报名。(时间:2014年6月28日--29日,8:30--15:30),逾期不再受理。 (2)第二批具有余杭区户籍的非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学区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向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申请报名,由学校组织审核后,在学校有余额的情况下安排入学。 已取得临平城区公办小学学籍的余杭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可于6月29日到余杭区社区学院(平吴街2号)报名,由临平教育辅导站组织审核后统筹安排至有招生余额的学校入学。申请报名时需携带小学《学生基本信息表》及对应批次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逾期不再受理。 (3)第三批符合余杭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向有招生余额的学校申请报名,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材料审核,也可于7月5日到临平五中报名点补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临平的有效居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一年及以上); ③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余杭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 ④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余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一年及以上); ⑤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的生育证明。 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余杭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亦可由学校网上进行查询确认。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父(母)工作(以社会保险购买时间为准)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4)当第二、三批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可以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由临平教育辅导站统筹调剂到周边有招生余额的公办学校或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报名。凡递交材料弄虚作假者或同一对象同时报两所学校者,取消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