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昨天发出《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自该《通知》公布之日起,实行实名制购房,防范私下交易行为。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经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P> 今后,杭州将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谎报商品房销售进度和价格,误导消费,诱骗消费者争购;炒买炒卖预售商品房;不按规定的时限开工、竣工等行为。</P><!--advertisement code be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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