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正式瓜佬儿 于 2014-8-31 08:25 编辑
我一直想说关于小区地下层分割的事,但是担心不容易说清楚,扯得进去却会扯不出来,那样会十分被动。现在我想把我所了解的情况作一说明,但不希望与大家打嘴仗。 之所以有人提出想分割地下层,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地下层空着,二是五区的地下层分割后出租给业主了。 一、二、三区的地下层多数有负一层和负二层,但少数却没有负二层。设计时负一层为自行车库,负二层为人防工程。五区的情况有点特殊,五区总共有地下三层,负一层为自行车库,负二层、负三层为人防工程。与一、二、三区不一样,五区的地下层是连通的(估计是这样,我没有全部走完)。五区分割后仍保留负一层的自行车库功能,负二、负三切割成小间供小区业主使用。 那么,一、二、三区的自行车库为什么没有利用起来呢,我的理解是:一是一、二、三区多数房子有架空层(五区没有),许多人觉得架空层停车方便,就停在了架空层;二是一、二、 三区的自行车库坡道比较陡,不方便下去停车。 有些居民希望分割地下层并能分到一间,可能是出于如下考虑,停放自行车或有一个储物间。几乎所有的业主都喜欢负一层(负一层比较干燥)。如果想停电动车的人分到了负二层,那么怎么办?因为负二层停电动车是不方便的。附带说明一下,电动车进入电梯间对电梯是有伤害的,理论上不提倡电动车进入电梯间。 第二个问题,分割间的大小如何控制,理论上架空层、负一层是公共面积,不计算到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中的。如果完全按照每幢楼的业主分割该幢楼的地下空间,会出现大的大,小的小,有的楼还不够分。出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这里再重申一下,五区下面是连通的。 由于小区居民对分割地下层的呼声很高,去年JSJ和业委会对此进行了调研。业委会还调来了小区部分楼的竣工图,JSJ有关人员还草拟了分割的电子图并作了预算。在此基础上,业委会起草了一份给JSJ的意见书,那实际上是一份方案。 方案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分割间大小控制在最小不小于2.4平米,最大不超过4平米,每户均有。 二、分割间以负二层为主,尽可能留出负一层的一部分作为公共自行车库。 三、可以跨幢分配,可以跨幢使用公共自行车库。(五区估计是统分的,不分楼幢) 当时方案提交JSJ,希望JSJ认可后进行公示。但期间出了一个状况,一位小区业主为了小区自行车库的分配问题,接连向上级部门反映,据说反映的部门达64个之多。如此,业委会所提方案就被搁置起来,现在可以说由JSJ牵头并出资分割地下空间已不太可能了。 显然,要小区居民完全同意某一分割分配方案,几乎也没有可能。如果有人反映人防工程是不能分割的,那么整件事也会停下来。 现在我所知道的,剩下能够有经费支持就是地下自行车库的改造了。运新花苑一、二、三区的房子设计是在2003年,建造是在2007年。当时的设计没有考虑到电动车的停放问题,可能只考虑自行车的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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