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挂牌——社区(村)允许挂5个组织机构的牌子,其他一律取消。 社区允许悬挂的5块牌子是: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村社尚未分离的社区可增挂股份经济合作社牌子)。 行政村允许悬挂的5块牌子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或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社区(村)可根据需要设置警务室、卫生服务站、村邮站等功能性标识牌。 考核评比——只保留市和谐(文明、平安)社区(村)考核,取消市直各单位对社区(村)的单项考核检查评比。 如果确实因特殊情况需单独组织社区(村)考核检查的,要按准入制度报市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同意。 台账记录——社区(村)应建立居(村)民基本信息、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及辖区单位基本信息等基础台账,保留日常工作的相关原始记录,其他纸质台账一律取消。 推广社区(村)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 社区盖章证明——只提供22项盖章证明事项。 收养人经济状况证明 婚育情况相关证明 出入边境表格证明盖章 农村农业户口迁移 农户分户申请 流动人员发展党员政审 征兵政审盖章 社会救助证明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 医疗保险异地人员证明 养犬办理社区证明 物业维修基金的申请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公示 农村农户建房审批 集体土地房屋回迁权属证明 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异地公民选民资格证明 在家死亡证明 在校大学生家庭基本情况核实 军人未婚妻政审社区证明 残疾人申请相关扶持和补助经费证明 社区公共设施改造施工需要社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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