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关于拟推荐杭州等城市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公示
2005-6-16
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推荐评比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精神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要求,省测评推荐工作小组对我省各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城市,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了严格认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省委研究决定,推荐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按行政序列排序)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05年6月15日起至6月29日止。</P>
<P> 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城市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来信向省文明办反映(每天上午8∶00—下午5∶30)。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法,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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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省文明办电话:(0571)87052395 / 87057150 / 87059303</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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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请大家多多打<B>省文明办电话,催促她们早日给个答复。</B>大家也可以给<B>中央文明办</B>写mail反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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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MAIL: <a href="mailtWZ_WMB@XINHUANET.COM" target="_blank" >WZ_WMB@XINHUANET.C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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