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假如我是云顶KFS的律师,看到今天云顶的现实,我将做以下选择:
第一,解除合同 & 引咎辞职。
首先,我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狠狠地捶胸!怪就怪自己当了华庭的律师以后,一直沉醉在云顶宣传的什么什么中国绝版山水的完美、独特上,沉醉于美仑美奂的L董的办公室和华庭云栖酒店的园林,以为自己是站在了巨人的肩上,无限风光。虽然我不是KFS的决策人物,但我的职责是可以影响决策的,起码应当常常提醒L董、苏总:脑子不要太热,承诺是一定要兑现的,万一有困难要及时与业主沟通并记录在案,作为以后工作和处理纠纷的证据;摊子别铺得太大,资金链千万不能断,一旦断了积重难返,恐怕一败涂地;虽然房地产业太火了,但也要积谷防灾。我都做了什么?内疚啊!
其次,我会在月西更残的时候狠狠地顿足!怪就怪自己很少去云顶现场。如果我能好好审查合同,同时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给予足够的关注,就会发现这个企业在经营上真的存在很多问题,我应该及时指出的……虽然我对延期交房的法律后果有所警觉,但不应该低估了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应该寄希望于云顶的美丽山水,能够挡住业主们验收的犀利眼光,能够忽略合同的细节。我都做了什么?后悔啊!
最后,我会在华灯初上的时候痛下决心,拍案而起!拒绝融入下班的滚滚洪流,留在办公室,先把“华庭业主讨论区”上有关华庭公司违约、欺瞒的帖子档下来,然后打印,再打开新建文档,打出“关于因贵司违法经营暨我事务所终止与贵司合同的建议”的标题……这样就有合法的理由不用退回律师费了,既不影响个人收益又可以摆脱近来名声江河日下的华庭公司,于公于私于法于情于理,呵呵,岂止一举两得?!
否则,如果发生集团诉讼,我忙得过来吗?还不累死我?再说,主要是华庭不占理,我面对那些业主们,我就是L和KFS。想想他们我就心虚,我真的很同情他们,商人最讲信誉,做生意要以和为贵。可我又能说什么啊?强词夺理,硬着头皮?而且届时媒体肯定会十分关注,万一败诉了那可是在全国人民面前丢脸、会被同行指脊梁骨的呀,我如果还不走人,难受啊!
第二,只有改行啦,和华庭这样的公司共过事的履历,叫我今后如何继续在律师界混啊? 害人啊!只好从此洗尽华庭的铅华,跳出云顶的红尘,找份别的工作,老老实实做人! </P>
<P>(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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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7 11:13: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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