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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之梦系列之二:致云顶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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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FONT size=4>要给开发商写点东西,已经很难了。因为华庭云顶bbs上的帖子大多都是写给开发商的,部分业主还有两封致开发商的公开信,给开发商传递的信息够多了。但我总觉得还是想写点什么。</FONT></P>
<P><FONT size=4>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一点华庭是认识很深的,所以它在提供给业主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就埋下了今后按法律办事的伏笔。它在正式合同文本之外附加了这么一段话:“售楼广告和楼书中内容与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出卖人已在签定本合同时向买受人告知这些内容的变更,买受人接受该变更。”基于些,华庭就敢放心大胆地对规划图纸作出重大变更,把绿化面积从80000平方米缩小至62000平方米,地下车库缩小近一半,------。</FONT></P>
<P><FONT size=4>但我也知道,依然有约束你华庭的法规条文。2002年5月23日实施的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其变更前,应当进行听证。”我不知道,云顶的规划变更,政府有关部门有没有批过,如果没有批过,你就属擅自变更,属违规;如果批过,政府有关部门没有进行听证,也属违规。</FONT></P>
<P><FONT size=4>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从这条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尽管华庭在广告楼书里承诺的有关内容没有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里,但依然具有约束力,如果华庭不履约,还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FONT></P>
<P><FONT size=4>我也注意到了,合同条款里确定的发生纠纷的处理方法是申请仲裁,我想仲裁也应当依法仲裁吧!</FONT></P>
<P><FONT size=4>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这一点华庭也是认识到的,华庭语录里好像就有“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之类的话语,但华庭扪心自问一下:“我在云顶这个项目上守信用了吗?”华庭在云顶项目的失信,让众多业主伤透了心,以至好些业主看到“华庭”两个字就恶心,纷纷要求把云顶前面的“华庭”两个字去掉或改掉。我原来也是对华庭充满了信任,原本打算云顶的家具就订它港澳的了,也打算把朋友或客人拉到云栖度假酒店去住的,但现在我实在放心不下了,也不会去做了。我也不相信,“云顶事件”对你华庭桐乡的项目就一点也没有影响?当我看到桐乡项目的模型和样板房出来时,我就担心又有多少人会上当受骗了。</FONT></P>
<P><FONT size=4>或许华庭本意还是想把云顶项目做好的,只是摊子铺得太大,资金周转不过来,管理跟不上。但华庭把云顶做成这个样子,我不能不说辜负了这一方好山水,遗憾呀,云顶本来的确是可以成为一个绝版的高尚的住宅区的。现在要回到梦中的云顶已经不可能了,但还是可以做些弥补的,华庭真的应该拿出点诚意来,舍得花点钱,按照当初的承诺积极进行整改,还业主一个依旧美丽的云顶。</FONT></P>
<P><FONT size=4>追求利润是企业的目的,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追求财富对某个人来说也是无可厚非的,即使提倡“安贫乐道”的儒家文化,也没有反对追求财富,儒家学说反对的只是追求财富的不正当的手段,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是讲的这个意思。华庭真的该拿出点钱来对云顶进行整改,这是为业主也是为自己做点善事!</FONT></P>
<P><FONT size=4>这个帖子又写得太长了,我那可爱的小外甥女又要说像论文了。但我感觉还没有结好尾。抬头看了看书架,看到上面一本书,美国前教育部长威廉.贝内特写的一本叫《道德指南针》的书,拿出来翻翻,觉得第四章“为人铺路”中的第一段作为本帖子的结尾还是蛮贴切的,谨与华庭的决策者共勉:</FONT></P>
<P><FONT size=4>穆罕默德曾经说过:“一个人真正的财富在于他在世上为他人做了多少好事。当他死去的时候,人类会问:‘他留下了多少财富?’可是天使会问:‘他此前送来了多少善事?’”</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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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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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P>李新海,真的对你失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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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P>真希望李总能看到此贴!!!</P><P>不知李总看后作何感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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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P>    此时讲善,无异与虎谋皮。</P>
<P>    KFS虽然遭到业主的鼎沸声讨,表面尴尬,其实根本未触及到他们的灵魂。</P>
<P>    可能真正令他们自己头疼的是建造云顶以来越来越严重的企业内部运作的各个环节的失控,加之大环境不利,积重难反。</P>
<P>    古人云:<B><FONT size=4>诚于中,形于外</FONT></B>。看看KFS对于业主整改要求的行为,当然他们肯定不想坐在那里听数落,但是听数落也比往外掏钱强啊!其实他们也根本没象他们<FONT size=3>想</FONT>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视和要命,诚意就仅仅是肯坐下来的承诺,以及挂在脸上的笑容!在他们眼里业主们不过是群小泥鳅罢了。只要度过眼下(资金链、各环节的协调)的难关,再坚持一下,一切就会平息得象没发生过一样了。钞票到底已经落袋为安,业主到底喜欢云顶的山山水水……</P>
<P>    我们可能可以感动中国,但我们绝对感动不了 KFS。</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27 12:42: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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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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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狂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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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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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他们不承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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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P>     <FONT face=幼圆 color=#33ff00 size=5> <FONT color=#f709c7 size=3><b><FONT face=仿宋_GB2312 color=#00ff00 size=6>顶!</FONT><FONT color=#0909f7>如果说居士的<FONT color=#f73809>《给亲爱的邻居》</FONT>是现实和浪漫的结合,那么<FONT color=#f73809>《致云顶开发商》</FONT>则是规劝和说理的体现。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值得我们咀嚼,也值得<FONT color=#000000>KFS</FONT>深思?是的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坦白还是阴暗?是善良,还是邪恶?是诚实,还是奸诈?是良知,还是无耻?是优雅还是粗俗?值得我们每个热爱云顶的业主思考!更值得<FONT color=#000000>KFS</FONT>扪心自问!!</FONT></b></FONT></FONT></P><P><FONT face=幼圆 color=#0909f7 size=3><b>   翘首期待云顶论坛中第三篇、第四篇……好文章的再现!!</b></FONT></P><b><FONT color=#0909f7>[em01][em01][em01][em01][em05][em05][em07][em07]</FON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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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都市童话</I>在2005-7-27 13:36:27的发言:</B>

<P>     <FONT face=幼圆 color=#33ff00 size=5><FONT color=#f709c7 size=3><B><FONT face=仿宋_GB2312 color=#00ff00 size=6>顶!</FONT><FONT color=#0909f7>如果说居士的<FONT color=#f73809>《给亲爱的邻居》</FONT>是现实和浪漫的结合,那么<FONT color=#f73809>《致云顶开发商》</FONT>则是规劝和说理的体现。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值得我们咀嚼,也值得<FONT color=#000000>KFS</FONT>深思?是的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坦白还是阴暗?是善良,还是邪恶?是诚实,还是奸诈?是良知,还是无耻?是优雅还是粗俗?值得我们每个热爱云顶的业主思考!更值得<FONT color=#000000>KFS</FONT>扪心自问!!</FONT></B></FONT></FONT></P>
<P><FONT face=幼圆 color=#0909f7 size=3><B>   翘首期待云顶论坛中第三篇、第四篇……好文章的再现!!</B></FONT></P><B><FONT color=#0909f7>[em01][em01][em01][em01][em05][em05][em07][em07]</FONT></B></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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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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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7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亲爱的邻居们的支持和鼓励!我想把系列之三、之四写完算了。[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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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em23][em23][em23][em23][em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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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P>好文,感动,应属于李新海必读之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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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P>云顶真是藏龙卧虎啊。有云栖居士这样妙笔生花的文章高手,有年收入逾百万的大款富豪,有各行各业的专家里手,有懂历史善辩论爱思考的甲先生,有。。。。。有。。。。。</P><P><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emot/em23.gif"><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emot/em23.gif"><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emot/em23.gif"><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emot/em23.gif"><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emot/em23.gif"> <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emot/em23.gif"><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emot/em23.gif"><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emot/em23.gif"><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emot/em23.gif"><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emot/em23.gif">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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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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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笔秆子和枪秆子没法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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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牛弹琴怪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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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发现号</I>在2005-7-27 12:09:44的发言:</B>

<P>李新海,真的对你失望</P></DIV>

<FONT size=4>失望又怎么样啊!谁笑到最后谁才是赢家!</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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