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苍南法院接到一纸离婚诉状。提起诉讼的是36岁的苍南人小王。
老公的答辩状让老婆回心转意 小王和老公小张是2003年经人介绍认识的。老公大她3岁,一年后两人结婚,第二年生了个女儿。 小王说,结婚后才发现自己和老公性格不合,一直寄望于在生活中磨合,但矛盾还是越来越大,争吵不断。 她觉得,夫妻俩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女儿由她抚养。 法官把起诉书给小张看了。虽然老婆提出离婚在意料之中,但小张还是接受不了。 8月17日,小张给法官送来答辩状。 看得出来,小张的这份答辩状很用心。他细数夫妻俩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充满温情。他请求法官驳回起诉,维护他们这个本不该解体的家庭。 法官把答辩状交到小王手里,希望夫妻俩坐下来好好谈谈。作为法官,当事双方如果能重归于好,比作出什么判决都强。 昨天是七夕节,小王突然来到法院,有点不好意思地说,答辩状她看了,挺感动。她想撤回起诉,给老公6个月考验期。 答辩状里究竟写了什么? 原本答辩状是写给法官看的,但小张一字一句都在向老婆倾诉---(有删减) 我们2003年6月恋爱,经过一年多相互了解,彼此接纳对方。 结婚后,我们的生活还是很幸福的。特别是女儿出生后,整个家庭更加牢固地结合在一起。 扪心自问,我对你和女儿一直很用心: 你的胃不好,好几次深夜胃痛,都是我送你去医院的。你喝醉了,我整晚照顾你。 女儿的每一次生病感冒我都在身边。节假日,我都会和女儿一起度过。单位组织旅游,我也会带着女儿··· 我承认,有时我脾气不好,我们偶尔会吵架,但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矛盾。 我想起温格·朱利《幸福婚姻法则》中的一段话:“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200次离婚的念头和50次掐死对方的想法”。吵吵闹闹每个家庭都有。 平心而论,夫妻俩一起走过10多年,有苦有乐,互相扶持,我们还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不应该随随便便谈离婚。 不管为了我们多年的感情,还是为了女儿,我们都应该再给彼此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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