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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者,你会先交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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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当前的规定下(即先交钱,年底再交房,违约期自06年1月1日算起,违约金为房款的活期利息),你会怎么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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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7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先交钱,大家认为怎么样的补偿比较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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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可以等,但合同应该更有诚意,不是象现在这样单方面的霸王条款。我们现在是甲方乙方的关系,所签合同应该充分考虑购房者的利益,我们蒙受的各种损失理应得到补偿!</P><P>另外,政苑小区的问题,机关事务管理局应该积极处理,而不是消极的等待12月31日的“大限”,这样的话,很可能逾期也交不出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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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iriseric</I>在2005-7-27 16:35:46的发言:</B>
如果先交钱,大家认为怎么样的补偿比较合适呢?</DIV>
<P>9-12月按房屋租赁市场价补偿,06年1月起按房屋租赁市场价+购房款商业贷款利息补偿。</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27 16:43: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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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认为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比较合理,这样大家的利益都比较能够得到保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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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照常理,应该先签合同再交钱。本来就应该是一手交房一手交钱的。但是,现在只是我们自己在这里说坚决不交钱,大家分散在各地,都不认识,这是我们的最大劣势。所以,一切都要让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人知道,让他们明白我们这些竟得者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强烈建议和要求:大家约好一起上门要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不给说法没他们的好日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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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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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机关事务管理局停止损害购房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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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P>拍卖房产的土地出让金应该由出让者承担</P><P>既然年底交房就应年底交钱,否则应该给予补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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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苑小区也是先交钱再给钥匙

政苑的人是6月份交钱,次年1月份才给钥匙,是否也联合起来先向管理局讨个说法呢,没说法是否旧房坚决不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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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zzfang</I>在2005-7-27 20:43:19的发言:</B>
政苑的人是6月份交钱,次年1月份才给钥匙,是否也联合起来先向管理局讨个说法呢,没说法是否旧房坚决不交呢?</DIV>

政苑买的是期房。这点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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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浙大塘北也是经济房,他们已挑好房,但不用交房钱,等到小区综合验收后交钥匙同时交钱。政苑为什么不能这样呢,楼上明显是旧房竞得者,利益倾向太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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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tingyu</I>在2005-7-27 22:36:59的发言:</B>
浙大塘北也是经济房,他们已挑好房,但不用交房钱,等到小区综合验收后交钥匙同时交钱。政苑为什么不能这样呢,楼上明显是旧房竞得者,利益倾向太明显。</DIV>

顶。人家房子全部造好了,也不用先交钱。我们可是老早就开始扣钱扣利息还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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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苑与拍卖房产不同,拍卖是现房,必须是能够即期交付的或有明确交房时间的才能拿来拍卖;政苑是新房,是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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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交房三个月内理应办出"三证".为什么政苑的房子到现在没有这方面的信息![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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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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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8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一刀王</I>在2005-7-28 8:56:23的发言:</B>
当时你们拍买旧房的时候不是说好二十天交房款吗?你们不是也默认的吗?怎么现在有不认可了。旧房不交是原住户和机关事务管理局因为政苑的房子质量问题、三证没有办妥、旧房的装修问题、政苑基础设施问题等等,晚交房是一个事实。</DIV>
<P>我们默认是因为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通知上明确8月31号旧房必须退房。如果8月31号旧房都腾出来的话,那么我们认为最迟再晚一个月我们就可以拿到房子,在这种前提下,我们才会在二十天内交房款。但是现在情况有变,我们当然也要跟着变了
<P>政苑房子的质量、“三证”问题无法解决我认为是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问题,这种损失不应由竞得者来承担。竞得者和旧房主的利益是相关的,只有维护好旧房主的利益才能维护好竞得者的利益,同样,只有维护好竞得者的利益才能更好地促进政苑问题的解决。楼上那几位明显是旧房主的,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应该一起向机关事务管理局讨说法,而不是怀着一种酸葡萄、看笑话的心理来冷嘲热讽,把矛头对准我们竞得者,毕竟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损害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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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ilian_yi</I>在2005-7-27 17:32:13的发言:</B>
照常理,应该先签合同再交钱。本来就应该是一手交房一手交钱的。但是,现在只是我们自己在这里说坚决不交钱,大家分散在各地,都不认识,这是我们的最大劣势。所以,一切都要让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人知道,让他们明白我们这些竟得者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强烈建议和要求:大家约好一起上门要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不给说法没他们的好日子过!!!!!!</DIV>
<P>
<P>强烈要求高手建一个竞得者的QQ群,让大家有相互认识交流的平台</P>
<P>偶在自己的QQ上试过了,不让建,说是没有这个权限,郁闷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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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8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流水清清</I>在2005-7-27 23:06:13的发言:</B>


顶。人家房子全部造好了,也不用先交钱。我们可是老早就开始扣钱扣利息还贷款了。</DIV>

这是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问题啊流水大哥,不应该把你的怒火发在我们头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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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8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竞得者的群号::1378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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