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4‰ 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推算,全市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人口出生率为10.6‰,死亡率为5.2‰,自然增长率为5.4‰。 市区常住人口突破700万 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5年末杭州市市区常住人口达到721.3万人,因富阳区撤市设区,杭州市市区常住人口首次突破700万。 城镇人口679.06万人 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推算,全市2015年末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79.06万人,杭州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5.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2.74万人,占总人口的24.7%。与2014年相比,城镇化率提高0.2个百分点。 怎样界定常住人口? 1%人口抽样调查中,常住人口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部人口: (1)户籍在本地,且居住在本地,即人户一致的人员; (2)户籍在本地,调查时点不居住在本地,且离开户籍地不满半年的人员,即外出不满半年的人员; (3)户籍在本地,调查时点居住在国(境)外的人员; (4)户籍不在本地,调查时点居住在本地,且离开户籍地半年以上的人员; (5)调查点时居住在本地的户口待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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