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开始发放 饮料绿豆汤不能充抵补贴 上班中暑的还可申请工伤保险 盛夏来袭,从今天起接连4个月,你的月收入里有望多一笔钱——高温津贴! 根据浙江省2014年发布的《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江省的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只要一个月中,有一天的最高气温在35℃以上,企业单位就需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 1.怎么就算高温天气? 日最高气温35℃以上(由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 2.高温津贴多少钱? 高温作业工人225元/月 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 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 3.能领几个月?谁来发? 可领4个月:6月、7月、8月、9月。按月发放。 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4.高温天不上班,会被扣工资吗? 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单位发的饮料棒冰算高温补贴吗? 高温天气,单位应提供高温劳动者防暑降温饮料。 但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清凉饮料费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汤等防暑物资充当高温补贴。 6.高温天上班中暑了,算工伤吗? 算。 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如职工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杭州能诊断鉴定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有浙一、市红会医院、杭州市预防保健门诊部等。 按人社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7.最高气温超过35℃怎么办?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 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 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 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 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8.高温补贴没拿到怎么办? 如果职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或用人单位拒发,可拨打市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或者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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