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首次对施暴方强制搬离 10月9日上午10点,三墩一小区单元楼下,一个中年男人正在往三轮车上搬东西。距离他不远处,站着西湖法院的执行法官陈晓、社区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 男人边搬边嘀咕:“家里电饭煲是我买的,空调我也出了钱的,这些都要分分清楚……” 陈法官劝他,财产如何分割,法院在调查核实后会处理的。 3小时后,男人最后检查了一遍三轮车上的东西,一语不发地骑上车,离开了。 男人姓冯,46岁,此前有过一段婚姻,但老婆嫌他没本事,脾气又大,在2004年底提出了离婚。之后,老冯一个人在蒋村租房住,平时打些零工谋生。 2006年,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40岁的王大姐。 王大姐家住三墩,离异后独自抚养儿子,生活过得蛮不容易。她跟老冯吃过几次饭,觉得对方看起来老实,也蛮喜欢孩子,应该是个靠谱的、会过日子的人。 在身边朋友的撮合下,2007年,老冯和王大姐去民政局领了证,老冯也名正言顺地搬进了王大姐的房子。 然而,婚后不久,王大姐就发现,生活非但没有变好,反而成了一场噩梦。 老冯是个火暴脾气,又爱喝酒,每次喝完酒就开始抱怨这抱怨那,王大姐稍微反驳两句,他便大发雷霆,要对王大姐动手。 “开始他发火我都让着他,以为不跟他吵就好了,没想到他越来越不像话,一次比一次打得厉害。”王大姐说,自己毕竟是二婚,各方面条件都不出色,所以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可老冯似乎并不这么想,完全把她当成了“出气筒”,也不管儿子在不在场,只要碰到不顺心的事,就是一顿拳脚。 结婚十年,王大姐几乎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身上乌青、淤血不断。 今年9月8日晚,老冯又因为菜烧得不合胃口和王大姐吵了起来,14岁的儿子在一旁吓得大哭。这次,王大姐忍不住回击了:“不好吃你就别吃!” 这句话彻底惹恼了老冯,两人扭打成一团。 气急之下,红了眼的老冯跑到厨房操起菜刀,对着王大姐的面部砍了下去。儿子跑过来拉他,头上也中了一刀,鲜血直流。 看到血,老冯愣了片刻。王大姐趁机抱着儿子躲进房间,反锁房门,报了警。 幸运的是,王大姐和儿子伤得都不重。老冯因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处以12天的行政拘留。 这一次,王大姐下定决心,一定要和老冯离婚。 9月12日,王大姐在律师陪同下来到西湖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还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我现在很后悔,早知道是这样,还不如一个人过,我不会再犹豫了。” 王大姐说,其实自己早就有离婚的念头了,之前也到法院起诉过,可老冯苦苦哀求,甚至跪下来抱着她的大腿,她心一软,便撤诉了。 西湖法院调查情况后,次日便作出了民事裁定书:禁止被申请人冯某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责令被申请人冯某迁出申请人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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