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着笑眯眯的女儿,市民朱先生心事重重。他很难也不愿跟三周岁的女儿解释,她的未来因为一纸出生证明,蒙上一层不确定的阴影,而他作为父亲,奔波四个月依然无力改变。 回想起3年前在医院里填新生儿父母身份信息的那一刻,朱先生感慨万千,因为他的粗心犯错,现在,连怎么证明“女儿是自己的女儿”都成了似乎难以实现的愿望。 温州话“凤”“洪”同音 不慎填错了产妇名字 2013年5月17日,朱先生的妻子张凤荷产检时被发现“羊水不足”,需要马上生产。所幸到第二天,张凤荷在市人民医院顺利生下一个女儿,母女平安。 新生的女儿很可爱,但由于是二胎,在当年属于超生,办不出户口,朱先生也就没要求医院出具出生证明,他想等交完罚款再办。 今年8月,女儿到了读幼儿园的年纪。朱先生开始操心她户口的事,可到市人民医院一问,女儿的出生证明竟然办不下,因为她“亲生父母信息对不上”。 原来,在妻子临盆前,火急火燎的朱先生赶紧填写夫妻俩的身份信息,好办理入院手续,粗心的他犯下不少错误。 “那时候我一心都在妻子身上,身份证都忘了带,身份证号码还是让家里人报过来,我写上去的。没想到忙里出错,我把自己跟妻子的身份证最后两位数字‘掉了个’。”朱先生说。 在这张《产妇信息单》上记者看到,朱先生身份证尾号的“32”写成了“22”,而妻子张凤荷身份证尾号的“22”则写成了“32”,甚至连名字中的“凤”都被错写成了“洪”。 “温州话里‘凤’和‘洪’读音相同,我平时都用温州话叫妻子名字,平时也没什么机会写她的名字,在慌忙中不小心写错。”朱先生解释。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号码的相关规定,倒数第二位号码男性为奇数,女性为偶数。由此可见,当初父母登记栏中的这两个人根本就不存在。 做了亲子鉴定 医院仍无法出具出生证明 朱先生慌了,跑到鹿城区妇幼保健院求助,对方给他想了个办法:去做亲子鉴定。朱先生立马带着妻子女儿到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证实孩子确实是自己亲生的。本以为这下总该没问题了,没想到还是碰壁。 市人民医院让朱先生去属地公安派出所开个证明。 户籍民警告诉朱先生,根据今年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9月1日起,14类证明不开具,里面特别注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也就是说,派出所无法开这样的证明。 当朱先生要求民警根据亲子鉴定给孩子落户时,遭到了拒绝,民警说落户只认出生证明。 就这样,朱先生来回奔波4个多月还是一点头绪都没有。“我想办法让女儿先进了一所私立幼儿园,多花钱倒是小事,我怕耽误她将来上小学,没有户口,什么都没法做。”朱先生说。 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朱先生登记的信息中,从人名到身份证都不对,而且还拖了这么长时间才来办理出生证明,如果孩子父母的名字跟登记信息中的对得上,那拿亲子鉴定来补办手续倒还有可能。 这名负责人说,随着二胎人数的增加,类似的情况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但这些父母都无法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 >>律师说法 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青山认为,如果不是医院的过错,导致亲生父母的信息无法核实,无法开具出生证明的话,朱先生可以拿着亲子鉴定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尝试去派出所直接为孩子办理落户。如果派出所以没有出生证明为由,拒绝孩子落户,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公安机关未为孩子办理入户登记违法,依法责令公安机关办理。不管是出生证明还是亲子鉴定书,都是可以证明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在落户时,如果没有出生证明,亲子鉴定书可以起到和出生证明相同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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