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调整,限行范围和限行时间均不变。限行时间依然是,每个工作日7:00至9:00;16:30至18:30。 据介绍,原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进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记3分;如果是没有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而从2月20日起,在高架道路快速路违反错峰限行,将依据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规定,罚款100元,记3分,其他道路的处罚力度保持不变。 目前,高架交警已在杭州各条高架快速路匝道口安装了禁令标志。杭州交警提醒说,在限行日进出限行区,务必充分预估,给自己留有足够的时间通行。 艮山东路通行有调整,经过时要注意 还要提醒大家的是,艮山东路因综合管廊工程施工需要,交警部门近日将在施工期间调整相关交通组织措施—— 自即日起至3月5日止,将分时分段占用艮山东路(明月桥路至杭海路段)东西双向各1个机动车道,实行绿化迁移施工。 自3月6日起至6月30日止,艮山东路(明月桥路至杭海路段)部分车道实行封闭施工。施工期间,该路段机动车将由双向8车道调整为双向4车道通行。 施工可能对早晚高峰的通行影响比较大。杭州交警部门表示,届时过往司机需根据标志标牌通行,并服从现场指挥,能绕行的尽量绕行。
此外,还有个事儿要提醒车主们,近期,一位网友晒出一张罚单,称因在自家车内挂饰物而被罚款50元。
△一位网友晒出的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如下行为,其中第二项就是:“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车内悬挂饰品被罚是有法可循的,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并不容易界定车内饰品是否足以影响驾驶人的视线。民警介绍,车主在后视镜位置安装行车记录仪,悬挂一些饰品现在都比较常见。 目前,不少地方并没有专门针对车内饰品做处罚,而以提醒式的批评教育为主。但如果车内悬挂饰品特别影响驾驶人视线时,则会现场处罚。
但其实这些悬挂在前窗、后窗或侧窗的饰物,有可能挡住驾驶员透过车前左右后视镜、前窗中部后视镜观看路况的视线,容易引起事故。最好不要悬挂。
当地交警表示车辆外观技术参数是不能够随意改变的,车主也因此被交警罚款,被责令将车恢复原状。 提醒大家,车内摆饰过多、摆放位置不当,确实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安全,大家一定要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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