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买保险就是买保障买服务。许多消费者在投保前都会去比价,然后纷纷跟我反映,说同类产品,大公司比小公司贵不少,可是,买小公司的产品怕理赔跟不上,甚至担心小公司是不是会倒闭。常常感到非常纠结。 那何谓大小保险公司呢?一般来说,我们绝大多数客户知道的也不过是平安、国寿、太平洋、泰康、新华等等的五六家,那是不是说除了这几家其他的都是小的保险公司呢?其实不然,并不是每家公司都会铺天盖地的投放广告,也并不是每家保险公司都有平安这么多的代理人和网点,所以很多保险公司不为人知也是很正常的,然而名气小并不意味着实力差或者规模小,比如华夏人寿、工银安盛等等,虽然不为人们所熟知,公司规模也是很大的,另外很多中外合资企业实力也是很强的,比如同方全球、安联保险集团、招商信诺等等,所以说,你没听说过的保险公司并不一定是所谓的小公司,只是广告打的少而已。 有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客户,通常是先考虑公司,或者直接略过小公司,直奔大公司,认为大公司大品牌,服务好,不会倒闭,理赔有保障,如果是小公司,会不会资金周转不灵倒闭,理赔有问题,毕竟保险是要交二三十年的,还是买大公司的产品比较保险一点。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探讨一下保险公司的大小对于买保险是否有影响。 在此之前小编想说一些题外话,前段时间小编跟一位久未联系的朋友聊天,得知她刚刚为自己的宝宝购买了某大公司的重疾险,保额20万。当她告诉我保费时,我正疑惑保额不高怎么每年需要交5800多这么贵,仔细一问才发现她是分10年交的,而其实这款产品是可以选择分20年交的。那10年交跟20年交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总保费是一样的,但是20年交的话每年要交的保费就少了一半,可以分散经济压力,更重要的是轻症豁免,即万一被保险人罹患所列轻症的一种,就可以豁免之后的保费,保单继续有效,毕竟轻症较重症是更为高发的,所以10年交的话不但保费交的多,而且早早地交完了,之后想豁免保费也不行了。这便是某些大公司保险代理人为了销售业绩,忽略投保人利益的销售误导。另外小编这边也有认识在大公司做保险代理的朋友,他们时不时也会抱怨大公司录单手续繁冗,缺乏灵活性,比如某个客户投保了之后被抽中体检,体检报告交了再重新录单又被抽中了生存调查,又需要客户再过来一趟保险公司,这令我们很费解,既然客户已经体检过,说明这个人是存在的,为何又要生存调查呢?又比如客户在投保单和保险单回执上签的名字,一个略潦草,另外一个略正楷,便质疑是否客户亲笔签字,拒收回执,让代理人拿回去给客户重新签名(其实只要致电客户跟他确认是否是本人亲笔签名就行,一个电话的事儿)。虽然没有具体的数据表明哪一家公司理赔的速度更快,然而某些公司录单手续都如此繁冗和一板一眼,万一发生理赔速度也不见得乐观。 所以呢,销售误导、手续繁杂、效率低下,我们所熟知的大公司大品牌,世界500强、央企是否真的有代理人口中所说的熠熠生辉其实还是有待商榷的。那么小公司呢?买小公司的产品是否安全呢? 让我们来谈谈对小公司的顾虑吧。 1.公司的资金问题,是否赔得起这么多保额? 保险公司一般资金都很雄厚,而且保险公司成立的资金要求也很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资本。 2. 小公司会倒闭吗? 很多人会关心保险公司会倒闭吗?如果保险公司倒闭了,客户手里的人寿保单安全吗?如果大家对注册规模小的,刚成立时间不不久的保险公司还有什么顾虑的话,可以看看下面几条法律,看看法律是如何保护所有的寿险公司,保护所有人寿险保单持有人利益的: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第八十七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消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保险公司无论大小,都同银行一样,会受到政府的监管,保监会不允许保险公司申请破产。如果保险公司经营不下去,会由另一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如果没有人愿意出手,保监会就会指定某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兼并后,原来保险公司的保单依然有效。所以,只要你持有的保单是合法有效的,那么你的权益一定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不会因保险公司的破产或被撤销而失效。 另外,保险公司在成立时,必须向保监会缴纳一笔准备金,额度是公司注册资金的20%。如果保险公司经营不下去,那么保监会可以拿出这笔钱来保障客户的权益。而且准备金会随着保险公司收取保费的增加而增加,用以动态的保障客户,继续履行保单上的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所以,法律保护所有的经营有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分寿险公司的大小,在中国保监会监管体系下,所有的保险公司有比银行业更完善的风险保障,偿二代体系下,只要能达到100%以上的标准,您就尽管挑选保险产品性价比最佳的产品,放心投保就好! 3. 为什么小的保险公司产品价格便宜 保险成本由三部分组成:业务支出、营业费用和各类准备金提转差。保险公司品牌越大,广告费越多,消费者需要为这些成本买单。像中国人寿姚明老板的:要投就投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的葛优,海青,乃至现在公交站牌随处可见胡歌的帅气身影:买保险,就是买平安。 而对于“小“公司而言,在营业费用这一块就比公司省了很多广告费,另外为了赢得市场与客户,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降低自己的利润,推出性价比高的产品,用更低的价格更优的服务去赢得市场与客户。 4.小保险公司理赔有差异吗?
保险法第23条规定:在递交理赔资料给保险公司以后,最晚30日内要做出理赔核定。 理赔裁定:无论是哪一家保险公司,只要在买保险时如实进行健康告知买到合适的保险,不论规模大小,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的都会赔付,大公司合同条款没有的责任一定不会赔付,小公司合同有的保险责任也一定会赔付。 理赔时效:并不是说大的保险公司理赔效率就一定高,因为并不是代理人进行理赔裁定的,他们能够做的唯一的事就是告诉你需要什么资料,这个你打保险公司的客服也能得到想要的答案。每家公司都有专门的理赔部门和理赔人员,具体的理赔速度要看理赔裁定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案件的实际复杂难易情况,或者是代理人收取的资料是否齐全可以快速理赔,和大小公司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理赔流程:一般发生事故打保险公司客服报案,客服会告知你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准备好以后提交给保险公司等待理赔裁定即可。 总结一下:理赔完全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无论哪一家保险公司都不会故意拖延你的理赔申请,毕竟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一年卖出去这么多的保单,有理赔申请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所以,在购买保险时,更多的应该考虑保险产品的性价比而不是保险公司的名气。 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其实是属于弱势群体的,之所以有一些拒赔的案例,其实很简单,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保险公司赔100件大家都觉得正常,反而有一个拒赔的案例大家都会声讨保险公司,其实拒赔一般都是由于投保人买保险时带病投保或者买意外险想去理赔重疾的这种情况,当然会被拒保。 那么,买保险看什么? 说到这里,您可能会问,照你说来大公司的产品不好,应该买小公司的产品才对喽?不一定,大公司有好的产品,也有很差的产品。买保险跟买车不一样,像奔驰、宝马汽车,价格贵,自然有品牌溢价的因素在里面,但更主要的是汽车的配件、装饰的确是好。 而保险不同,卖给你的不是实物,而是一纸合同,一份保障,所以产品的好坏主要看合同的内容,主要是看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比如国寿和平安的主打产品,国寿福跟平安福,重疾加寿险,乍一看差不多的产品,其实还是有很多差别的。保险行业协会只对25种重疾进行了统一的规范和确定,对于轻症这块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所以也造成了各家对轻症的数量与种类都有很大的不同。像国寿福轻症种类是30种,平安福是20种,而平安福2017将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这个病种分成三个疾病(早期恶性病变、原位癌、皮肤癌),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平安福的轻症只有18种,除此之外其它高发的轻症(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都是不包含的,不仅在病种数量上玩了花样,而且具体保障的内容也不在优势。另外平安福的意外险是捆绑销售,而且没有轻症豁免,只有重症豁免(轻症较重症是更为高发的),而国寿福或者其他很多公司的产品是有轻症豁免的。 这一纸合同是白纸黑字受法律保护的保险合同。合同上明确列明的保险责任发生了,任一家保险公司都会赔偿,明确不是所列责任,谁都不会赔偿,跟公司大与小没有任何关系!你见过大公司条款上没写的他赔过还是小公司列明的不赔的?反正小编从业至今都没有见过。 所以,我们的消费者们在选购保险产品和服务时,更应该货比三家,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性价比高的产品。同样的保险产品,不同的公司收费可是千差万别的,不小心就会为您的选择每年多付上40%—50%的保费,20-30年下来,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有可能甚至多付了一辆车钱,多付了钱也就算了,关键是保障还不到位,那就亏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