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9月底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是我国政府对异地就医参保患者的一个郑重承诺。记者近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目前,全国所有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所有统筹地区均已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接下来,异地就医人员将彻底告别原来动辄数十天的就医费用跑腿报销,实现持社保卡出院时直接结算。 异地住院就医 出院直接报销 如今,越来越多的老人退休后随子女到异地居住,参保地与就医地不在同一地点。这些异地居住的老人住院看病,需要拿着收费单据等回医保参保地报销,手续烦琐不说,还经常因为单据不全、缺少凭证等原因来回奔波。 以前的异地结算流程非常烦琐。此前退休人员回老家后,先填一份“退休人员异地安置”表格,再选定三家医院,住院时要住到指定医院。如需办理异地就医结算,还需要拿着病历、诊断建议书、住院证明、费用明细和报销单据回老家结算,整个报销时间在1至2个月左右。“在异地居住超过1年以上的,还需要在居住地补写1份居住证明,非常麻烦。” 而在统筹地区实现结算系统联网后,结算不再这么麻烦了。只要在定点联网医院支付自费的部分,报销部分持社保卡直接结算,直接节省近两个月的时间。 “以前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需要患者在出院后先等着复印病历,集齐各种发票单据,接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录入和审核。”一位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医保经办机构来说,每张单据都要手工录入,工作量很大,导致参保人出院几个月才能领到报销费用。现在,只要符合条件,参保人提前备案,可以用社保卡实现直接结算,既可减轻医保经办机构经办负担,又能通过数据网络传输,杜绝假发票的问题。” 数据多跑路 患者少跑腿 目前,哪些参保人群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根据此前人社部、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通知》,申请人群包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单位医保专管员、本人或被委托人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医保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信息逐级上传,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备案信息后,参保人员便能在本人备案、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直接结算。 “也就是说,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人员,只要正确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业务并在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情况下,都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说。 各地医保待遇有差异怎么办?唐霁松表示,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主要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支付标准。异地就医的待遇政策,也就是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出院结算时,接诊医院的就医信息经就医地经办机构转成医疗费用大类信息通过全国平台发给参保地,参保地实时反馈结算结果上传给全国平台,全国平台实时反馈接诊医院。参保人出院时核对就医服务信息无误后,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并在出院结算单上签名确认。“短短几分钟内就可以完成。” 不仅“路能通” 更要“车能跑” 医保全国联网就好比修一条连接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高速公路,不仅要实现“路能通”,更重要的是要实现“车能跑”,也就是报销支付畅通,这有赖于技术的不断完善和经办体系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以往异地就医报销,患者经常受困于垫付高额医药费、报销“跑断腿”等,医院也经常遇到社保部门结算不能及时到账等问题。与旧的异地就医报销模式相比,联网后的结算平台采用全新模式: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预付金制度。全国平台直接与各省社保机构、医疗机构联网,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与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由省经办机构按月统一清算。人社部社保中心根据往年跨省异地就医医保基金支付金额核定各省预付金额度,对无故拖延拨付资金的省份,可暂停该省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建立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级预付金,主要是避免异地就医医保结算费用由就医地垫支,增大就医地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财务负担。比如,北京每年外地来京住院人次相当于本市就医住院人次,费用要高于本市住院费用,不论是北京市医保,还是一些诊疗服务集中的医院,都难以承受垫付压力。”唐霁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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