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消息,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称,中国监管机构考虑加强对现金贷公司监管,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公司予以关闭取缔。受此消息影响,趣店(QD)盘前大跌10%以上。 “原罪”、“出卖灵魂”、“人血馒头”……在一片口诛笔伐声中,现金贷行业监管渐行渐近。除了可能关停违法公司,现金贷行业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加以规范? 笔者认为,现金贷行业需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加强规范与监管。具体而言,事前对网络小贷公司准入门槛和资金来源把好关;事中对借款人资质与产品收费做好监管;事后规范催收环节。 1 事前:统一网络小贷准入门槛 规范公司资金来源 统一网络小贷准入门槛 现金贷是互联网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简称,是一种小额短息、无担保、无抵押、无场景的信用贷款,起源于美国的“Payday Loan”(发薪日贷款)。因此,在讨论现金贷之前,我们首先要回溯到互联网小额贷款这个行业。 2010年3月25日,全国第一家互联网小贷公司——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杭州正式成立,由此拉开互联网小贷序幕。2014年后,各地陆续出台鼓励和扶持政策,互联网小贷进入高速发展轨道。以上海、广州、重庆、江西赣州等地为代表,“互联网+小贷”试点区慢慢在全国蔓延开来。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7月底,全国共批准了153家网络小贷牌照,主要分布在19个省市。 图注:各省市网络小贷准入门槛图注:各省市网络小贷准入门槛 目前,由于网络小贷牌照皆由地方省市级金融办发放,审核标准各地不一,因此准入门槛也就显得参差不齐。例如,就注册资本而言,云南、湖南、河南三省均规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亿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一次性足额缴纳到位。发给趣店小贷牌照的江西省,也在2017年将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下限由2亿元提高至5亿元。关于发起人的要求,广州、上海和河南均要求主发起人为境内稳健经营、排名靠前的互联网企业,湖南则仅要求具有中国境内合法正常运营的网络平台即可。 由于各地方政府准入门槛不一,网络小贷公司的牌照发放也不相同。银监会拟出统一指导意见,但尚未出台。相关部门应牵头监管,统一网络小贷公司的准入门槛,对注册资本、发起人条件、经营范围、财务状况、杠杆水平等指标作出硬性要求。 规范公司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单一是网络小贷公司面临的一大窘境。 注册资本虽然可以举杠杆,但是网络小贷公司的杠杆率普遍不超过3倍。目前,各地对于互联网小贷表内融入资金余额基本要求不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1.5-2倍。这意味着,如果网络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那么最大只能实现6亿元放款,包括注册资金在内共计9亿元。 为了规避杠杆限制,不少小贷公司还采取了以下几种融资方式:与商业银行等机构资金合作、发行信托、资产证券化、将资产收益权转让给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对于放贷平台而言,资金来源是维持运营的重要保障。在涉及到银行、信托、ABS等资金时,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应规范网络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对行业进行摸底,进行穿透式监管。 2 事中:加强借款人资质审核规范产品利息与收费 加强借款人资质审核避免非法校园贷 趣店此次引爆舆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趣分期曾开展过校园贷业务。仅此一条,就让趣店的“原罪”难以洗白。究其根本,这是一个借款人资质审核的问题。很显然,对几乎没有收入来源的大学生放高利贷,无论从法律还是道义上来说,都不能讨好。 即使已成功上市,趣店依然未能彻底停止校园贷业务。就在今年9月,有媒体曾报道,2名大学生借款人在趣店APP填写姓名、身份证与手机号后,仅用时半个多小时,就顺利借到了钱,而从注册到申请贷款成功的过程中,趣店都没有向借款人验证其学生身份,也并未要求其填写住址信息。 在网络小贷借款人资质审核上,监管层应规范流程,对借款人的年龄、身份、收入来源等做出严格审核,禁止对未成年及在校学生开展非法网络借贷业务。 产品收费:统一年利率计算口径 规范收费名目 现金贷饱受诟病的另一原因,是被打中打上了“高利贷”的标签,而这其中又牵扯到两个核心因素:利率计算口径与收费问题。 不同的利率计算口径,得出的产品实际年利率不大相同。新浪财经曾实测,在趣店APP借款5000元,期限选择6个月,则月供为922.99元,总共还款5537.94元。其中本金5000元,利息537.94元。表面上看起来,该产品利率为537.94/5000=10.76%,远远低于最高法规定的24%与36%的民间借贷红线。但事实上在IRR算法下,该产品实际年利率应在36%与42.58%之间。 目前,对现金贷公司的利率,市场仍有争议。IRR(内部收益率)、APR(名义年化利率)、等额本息、EAR等计算口径皆有支持者。在美国,不管是普通贷款、按揭贷款还是信用卡消费等,均要把产品利率和各种综合服务费率统计在内,按照统一的标准口径APR计算。此外,APR的计算与披露由美国消费金融保护局监管。反观国内,监管层也应统一网络小贷产品的利率计算口径和信批,便于公众清晰对比各平台产品。 此外,我国大部分网络小贷平台为了规避法律限制,变相将收费拆分成利息、手续费、管理费、等不同部分,一旦出现逾期也会征收高昂的逾期费、滞纳金等费用。如果将这些费用综合纳入成本计算中,借款人的综合持有成本则高的吓人。 除了产品本身的利息之外,监管层应规范网络小贷平台的各项费用收取,对于收费名目、收费数额及占比、收费都应做出相应规定。 3 事后:规范催收方式 推动个人征信系统建立 在现金贷行业,暴力催收屡见不鲜,有关于催收的规范仍是空白。不少人为了还上眼前欠的债,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在多个平台进行多头借贷。 短信、电话、上门是部分“现金贷”平台催收的三部曲。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在监管薄弱的地区,网络小贷公司会雇佣第三方公司暴利催收,常见形式有声誉绑架、骚扰加入、人身攻击等。面对威胁,尤其是年纪较小的借款人只能借新钱还旧账。 据百融金服数据,约56.5%的客户申请现金贷次数大于2次,其中申请2-5次的客户占比最高,达到36.7%;申请多次借款的客户中,在多家机构申请借款的人数占比达49.4%,在1家机构申请多次借款的客户仅占7.2%。总体看来,现金贷多头借贷现象较明显。 对于现金贷的事后环节,监管层应规范催收方式,对短信、电话、上门等具体形式作出明确规定,禁止威胁人身安全等暴力催收行为。此外,应推动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的简历,加强民间借贷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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