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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的我(山核桃)与北方的不同,南方的我个儿小,长在山里,很高很高。秋天,我结果了,农人用竹竿击打着我青色的浆果,我们纷纷坠地。你可以看见,我们饱满而青春。但我们比什么都涩,因为我们是坚果,不是水果。农人用日晒水煮,我们才成为我们。 我圆圆的,如葡萄那么大小,褐色,长一个尖尖的小嘴。 然而我仍是生涩的,要在咸的,甜的,五香的,奶油的……水中泡过,浸过,再在滚烫的砂中翻炒,在闷热的烘箱中熏烤。 有人说,女人要到四十岁,才能看出她是不是真美。我们当然也是,我要到起霜了开裂了万般滋味都在心里了,才会有味。 然而,我——一颗核桃,如果没有被外力砸开过,我的品质我的芳香不会被人领略,我纵然有圆满的一生,又怎么能称得上完美呢。 </P>
<P> 许多人不喜欢我(山核桃),觉得我们小器,麻烦,吃得满手碎沫,得到的却只有些微的恩惠。 是啊,生活的节奏如此之快,谁还有在冬日的阳光下一杯茶一支烟地边聊天边咬核桃的闲心、闲情呢?
现代人的心态就是想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回报。于是有人就将我们用榔头敲、用机械压,让我们的肉以最完整的形式出现,再加工成甜的、咸的,被大包装,小包装,按斤论克地出售。 再也没有嗑咬、分辨、挑拣的麻烦了,人们用最快捷的方式,一撮撮一把把将我们放入嘴里。比嗑瓜子还要省事。 然而,三两口就腻了。 于是,人们又怀旧,觉得此道过于功利,是审美与实用的分离。于是,绝大多数人恢复了常规的吃法,咬开,放在手心里,挑出大块的肉吃了。 据说,有的人可以把我不动声色地放进嘴里,不利用风俗的压力,不用社会的机器,甚至不用他的眼睛,不用他的手指,只是凭着感觉,整个儿地把核桃含在嘴里。他用坚硬的牙,轻轻叩开我貌似完美的外壳,在他最柔软细腻的舌唇间将她打开。我的芳香,我的淳厚,我的五味俱全,被他阅读,欣赏,品尝,赞叹,被他完整地包容,细细地咀嚼,然后,我们一起流入心田。 整个过程,别人看见的只是他唇中依次吐出的我的壳,壳,壳。再无别的。
据说,如今生就这般绝技,懂得如此怜香惜玉的人,凤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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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23 11:05: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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