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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问!房屋认购定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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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3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请问各位大律师:</P>
<P>    房产商已经将土地抵押。而在没有明确告之买家的情况下与买家签订了认购协议(非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收受了购房定金。请问买家可否认为“认购协议”无效,并有权取消“认购协议”同时向其讨回定金?购买这样的期房是否有风险?</P>
<P>谢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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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4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能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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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4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P>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P><P>原因是:未告知土地抵押情形,使买家做出不正确的意思表示。</P><P>合同撤销的自始无效,定金合同是从合同,买卖合同被撤销后也归于无效,不能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P><P>买这样的房子当然存在风险。你支付的房款中包含了土地使用权因素,如果开发商拿去抵押的土地适用权被债权人低债的话,你这部分权利就会丧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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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4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P>浙联律师事务所舒军律师回复(13588457425):</P><P>    协议是否有效不是合同一方说了算的,只有在双方共同确认或者经仲裁或法院作出生效裁决的情况下才能确定的。定金能否取回,一要看认购合同的约定,二要看是谁违约,总之,应接合具体案情分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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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6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P>购买商品房最好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这实际上是开发商狡猾、陷消费者于被动的一招。既然可以签订所谓的认购协议,自然也就可以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协议。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的风险在于,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协议,若无法就该协议的条款与开发商达成一致,购房者就很难拿回自己的定金,因为不是所有的合同条款你都可以接受的。而认购协议中一般都约定必须于什么时间之前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合同。</P><P>所以购房时,最好委托律师陪购,可以有效降低购房风险,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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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0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协议无效。可以索要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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