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53|回复: 2

不用看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0-30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我看不用了</p><br/>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8 14:37:16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30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P>请教不敢当,提几点粗浅的看法,仅供参考:</P><P>1、个人认为,事务管理局对该问题的处理方式实在欠妥,在房屋并未实际交付下家的情况下,却向下家交付了“三证”,徒增矛盾而已。从理论上讲,下家既已取得“三证”,则已是房屋合法的产权人,基于物权行使物上请求权当然是可以成立的,也就是说,可以要求上家腾退旧房。这里有两个法律关系必须清楚厘定:下家与上家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下家如要上家腾退旧房,只能基于物权请求权而不是基于债权请求权。而下家与事务管理局存在着直接的合同关系,有权要求事务管理局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然而,下家与事务管理局约定的交房期限为12月底,按此约定,下家就不能要求事务管理局提前履行。这就是我前面所说的事务管理局处理方式存在的矛盾之处:一方面,下家可以三证为据,基于物权请求上家腾退旧房;另一方面,他却不能基于债权要求债务人事务管理局履行交房义务,实在有点荒唐。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事务管理局既然已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前向下家交付了三证,是否意味着其放弃了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益呢?恐怕还是值得研究的。对此,我不敢十分肯定,如果能做肯定的回答,那么,下家还不如直接基于合同关系起诉事务管理局,要求其全面履行交房义务。不过,诉讼费时费力,一旦成讼,当事人间的矛盾更会激化,协商的空间就更小了,我个人并不是非常赞同这种解决途径,建议下家还是多与上家沟通、协商;另外还是要盯牢事务管理局,要求其尽快落实房屋的实际交付问题。</P><P>2、标的物违法的必然结果是导致买卖合同无效,既然自行车库属于违章建筑,那么任何人购买都是有风险的,因此,再界定自行车库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房屋的附属设施,我觉得没什么意义。</P><P>3、因为上家与下家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下家对上家并无装修补偿的义务,当然,上家也没有将其装修无偿赠与下家的义务。对装修部分,上家在不破坏房屋基本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完全有其自由处分的权利。如果下家觉得上家的装修还有利用的价值,还是尽量协商解决吧,这是双赢的结果。</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10-3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p>非常感谢alanhong给予的回答。</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8 14:37:59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16 01:18 , Processed in 0.048251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