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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00393

声讨业主中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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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P><b>        呵呵,楼主“三个代表”学得不错,建议公安部聘你为高级顾问,专门甄别人民与敌人。
        同人撤出政苑=反共,所以奉劝以后的业主委员会千万别废了同人,否则...嘿嘿,(怎么好像是文革三种人?还没肃清?)
        建议业主们别闹了(有这种思想的物业别指望为我们服务?),以后还是我们为他们服务吧!创建业主为物业服务的全国先进示范小区。</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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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楼主啊,太不知深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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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P>把楼主的贴子发给机务局、同人等单位领导看看,这样的物管人员,真叫人寒心,所以政苑的物业我看真的是没希望了。记得当时买房子前,机务局的一位处长受单位邀请,专门到单位里作了讲座,称政苑小区将成为建设部的示范小区,呵呵,看看现在这个样子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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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斑竹查一下楼主的IP,确定这个人的身份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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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otus_l</I>在2005-11-11 16:08:48的发言:</B>


不必黑他,让他跳吧,跳得越厉害越好!</DIV>
<P>
<P>赞同!</P>
<P>LZ的话,真是反映了有人背靠机管局有恃无恐的心态。机管局应该从中反思一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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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P>气死我了!居然还有这么嚣张的物管。</P><P>大家还是千万要擦亮眼睛,对落水狗要坚决地痛打下去,套用一句不是非常合适的话:对这种人,不但要打倒在地,还要踏上一只脚!千万不要被一封不痛不痒的道歉信与不痛不痒的“扣除一个月奖金”的处理给蒙蔽了双眼,否则......要想想东郭先生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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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楼主不象是物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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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楼主不是物管,否则太难以想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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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2 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楼主不是业主,否则太有意识了.哈哈[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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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定楼主的身份,直接把他的2皮脸交到胡本亮那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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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2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P>业主维权是大事,是非公道在人心。</P><P>百姓利益无小事,是少是多在安心。</P><P>隔岸观火不地道,添油加醋更不该,</P><P>政苑温馨大家庭,平安和谐是众心。</P><P>——回复惟恐天下不乱的楼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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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3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P>理论水平真高,此发言我已转发给胡局长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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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3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三证</I>在2005-11-13 7:55:52的发言:</B>

<P>理论水平真高,此发言我已转发给胡局长了.</P></DIV>

[em17][em17][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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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3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不是狗急跳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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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3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不是狗急跳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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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3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样的物业,真是太过分了。物业如果不改进,业主使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炒掉同人也是早晚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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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3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敢情LZ是同人物业的,怎么这么嚣张!官本位思想太浓了!不知LZ三个代表学得怎么样了?不代表业主利益、站在业主利益反面的物业还是好物业吗?到底是物业该下岗还是业主该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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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3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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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4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古湾</I>在2005-11-11 23:19:00的发言:</B>
我看楼主不象是物管的人。</DIV>

不管他是不是物管的人,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肯定是与阎关系不错的人,才会为他做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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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5-11-1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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