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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山风宝木

维权:19号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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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5>支持,好样的!</FONT></P><P><FONT size=5>虽然我是浪琴轩的,有你们的榜样,明年我们也会这么做的(如果kfs不改正的话);</FONT></P><P><FONT size=5>容积率的问题是个大问题,贺田尚城的业主就经过维权取得了胜利(kfs减少了未建组团的建筑量),我们彩虹城不是也有两个组团未建吗?可以要求kfs造公园、广场、绿地,在不能减少已建建筑量的情况下,也只能提这个要求。大家不要以为我在开玩笑,这是可能的,是完全符合法律要求的;或者,如果kfs要继续造房,就必须赔偿,因为超出容积率的这部分建筑是建在我们全体业主所有的土地上,理论上讲 赔偿总额度=增加建筑量的销售总额-建安成本-管理成本,再按每套房子的建筑面积为权重分赔给每一位业主,这也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我们的要求也是合理的!</FONT></P><P><FONT size=5>按kfs的说,增加的面积不是住房可以不算,不对!因为容积率限定的建筑面积应包含公建配套等建筑,也就是说,如果彩虹城的容积率是2.0,则总地面建筑不应超过44万平米,这个44万平米包含所有地面建筑(不包括地下建筑),公建配套当然应包括在内,比如房子造38万,留下6万造各种配套,总建筑超了,为什么不说房子多建了,而只说是要增加公建?况且超的多了,有十几万、二十几万方的<FONT color=#0033ff><FONT color=#000000>健身中心、画廊、管理用房吗</FONT>?</FONT></FONT></P><P><FONT size=5>所以,kfs只有两种选择:1、星河院、海天阁组团不建房子改建公园(也只有这样才能维持2.0的容积率,你的水云居才能卖的掉,彩虹城的品牌才能延续);2、若要继续造房,按规定赔偿。另外,即使有政府的批准,也不能逃避赔偿。</FONT></P><P><FONT size=5>有些业主已收房,这并不奇怪,据我所知,业主中有不少是kfs的关系户,有的还在政府部门,他们收房并不奇怪,其他无知业主收了也不怕,因为现在法律规定就是一个业主也可以告kfs。</FONT></P><P><FONT size=5>再次支持!!</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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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把需要得到的结果统一一下,不要内部出现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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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也去售楼处看看情况,交房的人挺多的。听说有几个签名的已经收了。还看到3个代表之一的也在交房。是不是你们已经谈好了啊。我要不要收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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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整改,等多久我都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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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f70968 size=4>首先,十分感谢几位热心而专业的业主代表,你们不仅仅为自己,也是为广大二期业主在争取合法权益。</FONT></P>
<P><FONT color=#f70968 size=4>第二,交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印证了“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古语,只要我们抓准问题的症结,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原则,盯住不放,一定了拿回更多本属于我们的合理权益。</FONT></P>
<P><FONT color=#f70968 size=4>第三,不要被什么国有企业迷惑,钱江房产即将改制,再说哪家KFS不是唯利是图?</FONT></P>
<P><FONT color=#f70968 size=4>第四,再次提醒广大XDJM收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1,在没理解合同条款之前,不要轻易签字,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想维权门都没有;2,验房要仔细,包括一切细节,门是否有间隙,窗户是否密封,卫生间天花板是否有水迹(最好能叫内行人帮助看看),任何哪怕是一点点问题都要要求整改,合格后再收房;3,关于中央空调收线位开关,进出风口安装材料费的问题是毫无道理的(这些零部件本就属于赠送的空调器)。打个比方,我买车经销商卸下车轮,再次收费,这合理吗;4,要求物业出示物业费的构成和政府有关同意其按此收费的批文。</FONT></P>
<P><FONT color=#f70968 size=4>最后,相信两句话:一是“牙膏不挤不出来”,不争取KFS和物业不会感谢我们,只当我们是“62”;二是“业主才是小区的真正主人,是物业的上帝”,我们没必要KFS和物业面前自降身价,他们理应“唯我们马首是瞻”。</FONT></P>[em01][em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1 14:33: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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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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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P>22楼和26楼的朋友说的真好!我顶一下!</P><P><FONT size=4>坚定决心,统一维权!</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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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门是我们三期XDJM的榜样,支持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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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fixed; WORD-BREAK: break-all" width="90%" border=0><TR><TD 11pt; LINE-HEIGHT: 15pt" width="100%"><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gif"> <B></B>
<P><FONT size=4><FONT color=#996699><B>好热闹丫!</B></FONT></FONT></P><P><FONT size=4><FONT color=#996699><B>网上混入了KFS的狗腿子,还不看打。</B></FONT></FONT></P></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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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参加维权的朋友们,不管你们心里有怎样的气愤,但是我建议大家不要在网上骂人,以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我们要相信代表们的人品和能力。乱骂乱讲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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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P>革命尚未成功,大家还需努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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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wydlcmtx</I>在2005-11-21 17:30:03的发言:</B>
参加维权的朋友们,不管你们心里有怎样的气愤,但是我建议大家不要在网上骂人,以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我们要相信代表们的人品和能力。乱骂乱讲会适得其反。</DIV><FONT size=5>是啊,没事谁想骂人呢?实际上谁都想彩虹城明天更好,希望并祝愿彩虹城能评上杭州“人居奖”;谁也都不想把事情闹大,我们发表意见还只限于本论坛,不想闹的过火;只是kfs太抠门,多挣了那么多钱(如因为增加容积率多建了数十万方的房子),而且多挣的钱是建立在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基础上,却丝毫没有向业主赔偿的意思,明知理亏却不赔,是何道理,究竟是谁在破坏彩虹城的形象?</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1 22:29: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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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face=隶书 color=#f70909 size=7>顶!</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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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容积率问题,如果4期、5期房子只是方案设计,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还没有领出,就有希望挽救。不要跟开发商多费口舌,增加十万方住宅面积开发商可以净赚(7500-2500)X10万=50000万元,只有傻瓜不赚这个钱。建议给规划局杨局长及纪委、杭州市办证中心主任及纪委监察室去人民来信,请以上部门不要批准提高容积率。如已领出就另作打算。动用法律手段千万慎重。其它架空层绿化、有关质量等问题只要盯住开发商一般都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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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2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P>让不参加暴动的业主后悔吧!暴动的同志没人都会得到补偿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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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2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P>有开发商直接沟通也好的。</P><P>我们最好把意见汇总,交给12345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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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2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延期收房!我们将维权的斗争进行到底![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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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2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开发商承诺的十大配套在哪儿?开发商的诚信在哪儿?????[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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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3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KFS就是奸商,大家千万不要相信口头的承诺,到时候换了个人你找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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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3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5><FONT color=#ff0033>“四楼以下日照不达标,假借物管用房审批,再以商品房出售,侵害买受人权益的问题”</FONT><FONT color=#0000ff>是KFS的软肋,可以作为突破口主攻。</FONT></FONT></P><P><FONT color=#0000ff size=5>27日下午2:00,彩虹城,一言为定。</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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