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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第一滴汗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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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家和卖家都是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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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P>虽说上家这样做无可厚非,但是这么折腾累不累啊,有话说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别做,这个事情偶看看是不损人也不利己,呵呵,就是有点费力气。没意思。</P><P>不过恶毒两个字,过了。</P>[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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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你是恶毒的下家,想不付一分钱占上家的便宜,然后就产生了所谓的恶毒的上家。[em07][em07][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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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你的心要平点,就光是墙面的处理就要化上很多钱,它现在巳经很平整了,你巳经赚了不少钱了,[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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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 2005-12-12 10:48:00 您来信中写道:======
======在 2005-12-12 9:45:00 您来信中写道:======
======在 2005-12-9 16:07:00 您来信中写道:======
好的,有机会试试。我发觉小孩是很希望大人与他平等对话的,不能以教训或说教的口气与他说话。我家儿子发起犟来我根本说不过他,这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特征,也是一个孩子带来的后遗症,感觉好累哟。还有,想问一下,他是否高考没中,复读没去,在家闲呆?
======================================
这几天很忙,没有及时回去信,见谅,我们家孩子初中三年级时,和我们关系不好,和同学关系也不好,没有心思上学,中途休学,后来到东方中学就读,现在读高二,和同学关系处理不好,他又不去上学了,现在家呆头着。很孤独。
======================================
没关系的,有空回就是了。儿子这样,我觉得是很麻烦的,我还是认为应该看医生,你可以有空的时候自己先去一趟,然后可以把医生约出来到一个适宜的地方接触,毕竟他们是专业的。约出来费用可能会高一些,但我想你是不会在乎的,病好才是重要的,千万别放任自流,否则会后悔末及的。
======================================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父母二人都没有威信,他不听我们的,在家是他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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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是一个大家意见最一致的帖子。问题出在楼主自己,你是个既想一毛不拔,又想把人家的装修占为己有,哎~~这才叫真正的恶毒。</P><P>什么人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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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她这个帖子跟我们政苑有关系么? 是政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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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家有些过了,但可以理解![em05][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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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双赢。无可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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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P>上家处理自己的东西的确无可厚非,下家不要上家的装修更是无可厚非,上家总不至于要强迫下家接受你有偿的“慷慨与大度”吧。双方协商不成,也不至于反目成仇呀,为什么要搞破坏呢?居然连磁砖都要砸破,让人难以理解。所谓“恶毒”、“变态”虽然有点过,但也差不离了。有人说,下家反正需要重新装修的,上家留下的东西反正需要拆除的,因此......这话固然没错,但是,收拾那么一个烂摊子,可不是意外之喜啊,那要付出许多气力与财力的。说实话,我很同情下家,同时感觉纳闷的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幸灾乐祸,还对下家发了那么些冷嘲热讽的言论,不知出于何种考虑?我总觉得,做人还是心存厚道的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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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拒绝收楼啊!卖家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维修后再收楼,至于是否向上家追偿,与买家无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4 21:15: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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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alanhong</I>在2005-12-14 20:31:35的发言:</B>

<P>上家处理自己的东西的确无可厚非,下家不要上家的装修更是无可厚非,上家总不至于要强迫下家接受你有偿的“慷慨与大度”吧。双方协商不成,也不至于反目成仇呀,为什么要搞破坏呢?居然连磁砖都要砸破,让人难以理解。所谓“恶毒”、“变态”虽然有点过,但也差不离了。有人说,下家反正需要重新装修的,上家留下的东西反正需要拆除的,因此......这话固然没错,但是,收拾那么一个烂摊子,可不是意外之喜啊,那要付出许多气力与财力的。说实话,我很同情下家,同时感觉纳闷的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幸灾乐祸,还对下家发了那么些冷嘲热讽的言论,不知出于何种考虑?我总觉得,做人还是心存厚道的好。</P></DIV>
<P>你的说法不对,下家本来就想占便宜,只是他没有达到目的。每件事都有因果关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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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占不占便宜啊,关键是这卖房的收益不归自己而是给了机关事务管理局,所以上家才极度才心理不平衡。看到自己的旧房子卖了天价,而到手的房子却连三证都拿不到,感觉太冤了亏大了拿下家出气罢了。要是是自己按二手房卖给下家,哪有这种烂摊子给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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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P>上家这么做的时候,这种心情肯定是很伤身体的。因果总有报,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我没收下家一分钱,8月就交房了,下家很开心,我也心情舒畅。这种事,下家吝啬,上家心胸狭隘,何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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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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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上说的是,上家真是的,弄得嘎血赤拉乌作啥呢?自己的房子么总有点感情的,定赤膀郎格拷啪心里有啥舒服?送送给他么好得类!</P><P>第一的血(下家)也贼骨的,塑料公鸡一毛不拔!就算你都表伊格东西,稍微付点钞票也表紧的,做人嘛,有时吃亏就是便宜。现在好了,嘎种三光政策过的房子你也要接收的啊?做梦都要吓醒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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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P>话说回来,从照片看,破坏得还不算严重,楼主稍作修整还过得去,所以这位上家还算是手下留情的。我碰到的那位才叫绝,97年装修的房子,他搬走前能处理的差不多都处理完了,只剩下地板、衣柜等,我主动提出补偿他2000元,他不满足,进一步给他补偿,我又觉得不值(我的确是感觉不值,绝对没有占便宜的意思,呵呵),所以没谈成。我认为这很正常,因为我不能强迫他以2000元的价格将他认为物超所值的东西留给我,他也不能强迫我以高于2000元的价格接受我认为物欠所值的东西。既然谈不成,他自然有权处理自己的东西,我绝对也没有捡便宜的非份之想。但结果真是出人意料,破坏得一塌糊涂,地板、开关面板、水龙头拆走那倒也没什么好说的,还故意把墙面砸坏,磁砖每一块都敲破,衣柜拆一半剩一半,连门套、窗套都不放过(全部故意敲破),让人哭笑不得。我除了自认倒霉,更有何法?!所以对楼主的愤慨与委屈,我是感同身受,也许这也属于屁股指挥脑袋,什么样的立场决定我说什么样的话。但是,作为政苑业主,这次我同样也要交出原住房的(很不幸,我的老房子被他人以高价拍走了),下家也没给我任何补偿,我除了拆走电器以外,其他东西几乎原封未动,朋友们开玩笑说,我的下家可以拎包入住的。因为我的下家不给补偿,我家里那位想不通,主张效仿我的上家行事,被我坚决制止。所以,我始终还是那句话,做人要心存厚道,所谓山不转水转,什么事情都是相对的,今天你是上家,保不准明天你就成了下家,那时你也希望你的上家与人为善;现在你做下家,以后你就有可能是上家,那时你更希望你的下家善解人意。做人做事还是留点余地吧,退一步海阔天空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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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P> 这不是是沿山河的房子拉?看上去很像的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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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4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房子也被人拍走了,我们打电话给下家,叫他来看看,他说你带走吧,我什么都不要,我的那位说,大家都是机关的,结果我们连旧家具也没有带走,下家租给别人收租金正好.别人做得出来,自己想想真后悔[e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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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P>感觉主贴好笑(真的笑了很久),是因为半斤八量,骂人等于骂自己.</P><P>看看楼上好几位都的做法,,真不错的!做人要厚道,在于自己遇到事了怎么体现厚道,而不在于你知不知什么叫厚道.</P><P>厚道绝对有利于自己身体健康.</P><P>还感谢有几位跟贴者的幽默,看了又是一阵开心.</P><P>..........</P><P>这世界好大好大,这公务员队伍好精英好精英噢.......</P><P>[em01][em01][em01]</P>[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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